半成品零部件入库条例,仓库管理制度细则
一、本条例由公司生产办公室制定,适用于仓库管理部门及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本条例所指的半成品是产品的零部件,临时用不到或需要周转存入仓库的。
三、所有半成品入库前,必须由质检员确认半成品为非残次品,如半成品需要划分等级,则用不同颜色的标签详细记录。
四、每件盛半成品的容器内,必须装有装半成品的标签说明。
五、标签必须写明以下信息:半成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班次、生产人员及负责人,如原材料变更,则需详细写明。
六、半成品入库后归类存放,与上批次剩余同类半成品分开,使用时要求先入先出。
七、半成品与标签不符或标签有误或质量有问题,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入库。
八、仓库管理员应每日上报生产部半成品库存状况。
九、执行时间,自本条例公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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