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乾昌 || 藏钱
若你要问我为什么写出以下文字,那我只好老实告诉你,其实我也不知道。
曾经我是那么爱钱;我那么爱钱时,我是那么幸福。
一个秘密
还记得凭自己能力挣来第一笔钱时的感觉吗?
我是深深记得的。二十年过去记忆仍然那么新鲜。那时作为最初级员工,月工资两百元。两百元作为一个念想时,只是个概念。当真握在手心,我才意识到我真拥有自己的钱了。那全不同以往拿着家里人给的钱时的感觉。目视两张钞票,竟觉得是否哪里搞错了,怎会是我的?觉得一种亏欠的惶恐,真不是开心那么简单。
接下来的问题是,钱该怎么花。算来算去觉得我一个月连二十块钱都花不完,这又开始愁人。住的是集体宿舍,吃的是食堂大锅饭,交通靠走,娱乐么,那可不敢奢望。竭尽全力能想到的无非是买牙膏、香皂、鞋油一类,可满打满算二十块也花不完。
后来恍然大悟,钱可以存的呀!
你看看,一直都是钱不够花,哪来存钱的概念呢?忽然想到钱还能存起来,我被自己的新发现感动了。
存钱的地方最保险不过。是买了衬衣后舍不得扔掉的纸盒。纸盒日常就放在我枕头旁边,里面放了两双袜子跟一条当时学校拍照时留下的领带。钱放在纸盒里,相当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道理是从哪儿得来的,我不清楚。但现在还需要拿出一张整钞破开。破开后留下二十元,其它的,当然交给纸盒了。
当我携了一管鞋油,攥了一把钱回到宿舍时,竟是做贼的感觉。我真是好幸福的贼啊!终于,钱在纸盒里安顿好了。心不那么跳了。然而零花的二十元又来找我麻烦了。我想,都装身上,万一丢了咋办?或者被骗了咋办?又或者不丢不骗,自己忍不住一次花完咋办?这都是大问题。但钱这东西最能激发人的智慧。我有点儿不得不佩服自己了。我的想法是,身上装五元零花,其它的偷偷藏起来——
藏起来的意思是要瞒过自己。怎么瞒过自己呢?莫若藏在一个不常翻动的地方,比方一本旧相册的夹层,比方褥子底下,比方一件来年才穿的衣服兜里。总之是越容易忘掉的地方越好。这忘掉的意思其实是说,当某天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或许那时还要百无聊赖,保不齐就要四处翻腾翻腾,结果呢?咦!钱!那时节,就好像那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飞来的意外之财。你就想吧,那时你是啥心情!
这么定了,实施起来当然简单,只需掌握一个要领:那就是藏的时候,怀着忘记的心情,万不可想到要记得,最好是刚藏起来就已忘掉。于是,引领意念的参与就是必要的。实施过程中,又有新策略,我把十五块分别藏在三个地方。意思是说上了个三保险,比方说万一哪天无意中发现其中一两处,不还有一处吗?这简直让我开始崇拜自己。
结果你也猜到了。真就忘了。等再次找到我的钱,还真是被钱困住时,那时还真就到处乱翻,翻来翻去就翻出惊喜,然后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但偶尔也有意外,意外是在这次藏钱时,却把上次藏的钱给找到了。这就喜忧参半了。喜的是又增加了几元钱,忧的是自己识破了自己的诡计。
但总体来说,这方法给了我难以言传的快乐。甚至有时候,我坐在床沿跟自个儿傻乐呢,别人以为莫名其妙,我自己更觉得莫名其妙,于是大家一起莫名其妙的哈哈大笑。集体宿舍住的都是同学,大家都不富裕。但我想我是例外,因为我有秘密。
就这样,从零花钱里省出的钱。或者说钱给我挣来的钱,最后居然攒到好几百。
我的计划是,届时把这钱也跟原本要存的钱归到一起,至于以后怎么办,到时再说吧。但其实心里的答案是给到家里。只不过不知怎么总不愿承认,也许是觉得那样意味着跟家里开始有了新的关系吧?
总之,慢慢我也成有钱人了。
有钱人的幸福往往说不出。
至于这方法,后来在我新婚后还偷偷用过一阵子。那时刚买完房,手头紧。靠这种办法仍然给我许多快乐。但随着后来这秘密被老婆发现,觉得没意思了。因为已经没有那份快乐了,也就宣告秘密的彻底破灭。当然这是以后的事。
现在还要说另一件事。
02
一个朋友
也就是说,那时我靠着我的零花钱挣来的钱,也有了好几百。我的傻也就体现在这方面,就是说我不知道花钱。我觉得花钱那是有钱人家的事,暂时还轮不到我。于是我眼瞅着每到休息日,同宿舍的人一个个出去逛,他们或者去小摊儿上喝两元一瓶的啤酒,或者吃些什么零食,或者去录像厅看录像。但我觉得那些都跟我没半毛钱关系。我待在宿舍,或者看《读者》杂志合订本(从旧书摊淘来的),或者干脆躺下想事情。总之我觉得很快乐。看他们出去我很快乐,自己一个人或看书或想事情也很快乐。
那时住一个宿舍的,就有个我老家临县的同学,姓李。他那时就是看录像的爱好者之一。李同学人挺和气,长相也是那种农村常见的老实长相,为着这份不改本色的优点,我不知不觉与他亲近起来,有时一起说说家乡的事,有时也天马行空畅想一下未来。他笑起来给我信任的踏实。我俩自然而然就成了朋友。但朋友仅限于我跟他本人,却跟他的爱好无关。他去看录像是他的事。
实际上,他也曾叫过我好几次,见我都不答应,他也就笑笑的理解。他说,那我去了噢。我说,噢,你去吧。他带上门出去又回来,我说,咋了?他说,没咋。我说没咋是咋啦?他就开始不好意思,边不好意思边往我床铺靠墙铁丝上挂的一件呢子大衣打量。那件大衣是我哥从我四舅那里得来的,后来又被我得手。但我一次都没舍得穿,一直叠放整齐压在箱底,这不是要到冬天了嘛,万一哪天可以穿出去,所以才取出来挂上两三天。
这我就明白了。我明白了,他当然早就明白了,但他就那么打量,就是不说。
我想,还是我说吧。我说,要是冷的话就穿了我的大衣去吧。当时说这话时我心底有两重的欢喜:一来是为朋友解决困难的欢喜,二来为我俩之间的默契。默契的意思更源于我心底对自己行为的理解,是说不用朋友张口,不给他为难。这两重惊喜给我很大快乐,李同学自然也快乐的披了大衣出门而去。他的快乐走很远了,我的快乐还满满一屋子。
后来那是自然,李同学借我的大衣——其实不是借吧,那多不够意思。是取我的大衣去看录像,就成了我俩进一步默契的证明。当然,我也曾无意中听说他们去看录像时,并非只带了自己,还带了某某女同学,又或者谁谁谁。反正我对这些倒是不感兴趣,唯一心里有点难过的是想到李同学穿了我的大衣时,可能还要使我俩的友谊与另一个人分享,尤其想到男女在一起可能会有些意料之外的动作,我就心疼我的大衣了。我心疼一份纯洁遭到沾染的可能,但碍于友谊,还是决定不说什么,非但不说什么,也不能表现出任何什么。
那天,李同学取了大衣不走。还是那么笑笑的,我也禁不住笑笑的。我俩都笑笑的对望半天。但这次我俩的默契失灵了。我调动所有默契都无法配合他。他终于开口了。他说,他需要三百块钱。这我就明白为啥默契失效的原因。原因是我自来还没有富裕到给人借钱的地步,也就全没意识到我是可以借钱给人的人。
但话说回来,有人跟我借钱,我不是再快乐不过吗?倒不是显出我是有钱人,还是因为这份友谊给人的信赖。我甚至迫不及待打开我的纸盒,抽出三百元给他。李同学当时显然还是有点意外,但至于是觉得我怎么会有钱,还是说我答应的这么爽快才使他意外,我顾不上猜测,当时心情全为一种快乐所占据。李同学揣了三百元满意的走了,我想当时我能感受到他那夜的快乐,甚至因为他这份快乐,觉得之前关于大衣的事,有些小题大做而怀了一点对不起他的心思。
但事情却起了变化。至于何时开始起了变化我并未察觉。也许是李同学开始慢慢躲着我时吧?
一开始似乎是有意无意,后来仿佛特意要远着我。渐而有时路上老远相遇,他要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
老实说,那时我开始了对自己的反思。我想我是不是哪里得罪了他。但想来想去找不出头绪,又觉得大概是自己疑神疑鬼的缘故吧?我为自己开解,开解到终于使自己重新快乐起了。但快乐里其实已经有了惆怅。那实在是瞒不过自己的。
直到他有时居然在外过夜,我才意识到他可能遇到什么问题。还想或许我可以帮到他,如果他跟我开口的话,起码我纸盒里还有几百。
但他未向我开口,非但如此,竟开始明显躲避我了。天生迟钝如我,这时也难免有了另外的想法。我想,他大概是因为借了我的钱,又一时还不上才躲我。有了这个认识的一刻,我心中起了淡淡的悲哀,我想我们之间的友谊不至如此的吧?
这样,就给我出了难题。就不是他躲我而是我不知如何面对他。我怕自己看他眼睛时,让他觉得我在想跟他要钱;但又怕倘若我不看他眼睛,会不会让他觉得我在装着不让他察觉我有向他要钱的想法。
这两难使我、使我俩之间越来越不自然。
我是尽量要自然的。但你知道,人越想自然越容易不自然。这让我更加自责,我想我使我的朋友陷入难堪了。但其实我心想的是,如果他首先打破僵局,告诉我他没钱还我——或者甚至再向我张口,我还会借给他几百,那时我们的友谊不还在、我们不就可以像以前一样自然了吗?
但我没机会了。
因为什么事(似乎是因为约女同学出去看录像的事,但我对于这事实在不愿打听具体),他忽然离开那家单位了。
看着他留下的铺盖,还有挂在铁丝上皱皱巴巴的大衣,我竟形容不出自己的感情。
就这样,我把一段美好的友谊给失去了。
以后多年,我仍然记得李同学的模样,记得他笑笑向我的样子,记得我俩曾经那么默契。但我想的自然不包括那三百元钱。
或者说,我宁愿我俩之间根本不存在那三百元钱的事情,就像我把当初藏在某处的零钱给彻底忘了。忘了的事,就当从不存在。但我们的友谊是存在的。那样的话你说多好!
以后多少年,再未听到李同学的消息。我想我跟李同学此生再无缘相见了。然而渐渐这事儿也就彻底过去,毕竟我都已经是成家的人了,有多少大事要紧事要我去考虑去周旋。
直到年过四十,也不知因为什么触动,竟又闪过李同学的模样,又看到曾经那么真切那么动人的友谊。乃至让我不禁幻想关于他的种种生活:他此时身在何方,又有怎样的生活。心里希望他过得很好,孩子应该跟我的孩子一般大了。又设想我俩若是某天相遇呢?那时最好是我俩都患了一种能够抹去一段记忆的健忘症,所记得的便唯有我们友谊的那部分。
我笑了。笑我四十几岁的人还做出这样的幻梦。我笑了。但我知道我的笑已经无法跟二十年前同日而语。
那时我是多么爱钱啊!知道钱能给我许多快乐,能为我买来牙膏、香皂、鞋油,还能被我存起来,或者被我给偷偷藏起来,使我感到种种不同的快乐。那时爱钱可以爱得那么虔诚那么逼真。可悲的是我现在竟然好像不怎么爱钱了。
不爱钱不是说忽然发一笔横财,还要做出深恶痛绝的样子。我想有机会我还是愿意发财的。但对于钱的爱,却全没有过去曾有的单纯。往往加诸钱之上的有太多种种为我内心所不愿看到的东西。
想到此,我竟有了如过去一样的、把钱藏在哪里的冲动了。我开始翻口袋——
原来我已很久很久身上不带一分钱了。
这篇是写得最轻松的一篇文字。我不知道文字的意义究竟何在。下班后坐下不抬头一小时写完了,几乎一字未改。想到既然写了,就发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