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别论
中国汉语中没有哲学这个名词,只有名学、道学一词,哲学一词是泊来之词。古今中外对什么是哲学?又无公认统一之定义,在其所谓的哲学论著中凡涉及到何为哲学时,均是见仁见智各说各话。从其一些哲学论著中所论哲学之内容看,不外乎是对世界本质的认识,这就涉及到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本源是什么的问题。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本源是什么?是什么在主宰我们这个世界?这是所谓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从西方哲学史看,古希腊之西方哲学奠基人亚理斯多德及其先驱,则未找到构成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本源是什么?是什么在主宰我们这个世界?未进入到哲学的核心其形式逻辑就是其所谓哲学的全部。正是这一原因西方哲学才成为神学的婢女,公元初年基督教诞后神学出现,认为主宰我们这个世界的是上帝,一些神学家就用亚理斯多德的形式逻辑哲学理论论证上帝的存在,其论证上帝的存在之结果,上帝就成了人格化之神。西方在文艺复兴之后出现了科学论,科学论是对神学论之否定,西方哲学进入无神论,其形式逻辑哲学理论又成为科学的婢女。由此可见,亚理斯多德的形式逻辑哲学理论仅是一门认识事物之工具而已。十八世纪在西方古典哲学终结后,西方哲学在其自然科学基础上认为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本源是“物”,出现唯物主义哲学。但对什么是“物”则又说不清楚,就此以“客观存在”对“物”取而代之。但对什么是“客观存在”同样也也说不清楚,就出现了黑䅂尔的辩证法。黑䅂尔的辩证法之诡辩术其结果,无形之中是对“客观存在”之否定而成为“客观唯心主义”,从而使其厐杂的所谓哲学体系流产,从此西方哲学分崩离析,后世之所谓之哲学家对其各取所需自立门户,西方哲学唯一能传承下来的就是亚理斯多德的形式逻辑哲学理论。
中国古代最早的 太极图所展现的哲学原理,经伏羲氏演化为八卦原理从而出现简易之学,表现为不言而行不为而成之身教。商朝末期“文王拘而演周易”开言教之先河。文王姬昌为改朝换代服务,将伏羲氏演化为八卦之简易,用六十四卦之演绎成“变易”从而忽视其“不易”,使太极八卦简易之学演变成繁琐哲学。春秋时代的老子以论“道”方式阐述“不易”,与“变易”之主从关系,从而还原为简易之学。老子论“道”不用“阴阳”术语而用“无有”术语,是为了论“道之为物”。无形的物之精“不易”,有形的物之粗“变易”,无形的物之精主宰有形的物之粗,即“不易”主宰“变易”这一自然法则,故老子主张“道法自然”。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则蕴含这一中国元素,这一中华民族哲学之基因则被遗传下来。
西方十八世纪的思想家马克思、恩格斯为了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在空想主义欧文、圣西门和傅立叶理想社会学其基础上,坚持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吸收黑䅂尔的辩证法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出现唯物辩证法哲学。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哲学经列宁俄罗斯化后传入中国,又经伟人毛泽东将其中国化,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唯物辩证法哲学,主要反应在毛泽东的《矛盾论》一书中,体现伟人毛泽东所论的马列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其核心,不是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而是矛盾对立统一“法则”,并总结说“我们可以总结起来说几句。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体现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关系。同时专论“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强调“对抗对抗只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它的一切形式,不能到处套用这个公式。”“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说明矛盾“规律”强调的是矛盾的“对立”,矛盾“法则”强调的是矛盾的“统一”。矛盾“法则”是“统一之对立”,矛盾“规律”才是“对立之统一”。可是当今之哲学界只知原本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而不知矛盾的统一对立“法则”,从而不知什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哲学。所谓“中国特色”就是具有“中国元素”,没有“中国元素”就不具有“中国特色”。矛盾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这说明这个自然法则只有一个,而自然规律则众多,自然法则高于自然规律则并主宰自然规律,所以老子主张道法自然就是遵照自然法则之意,这就是“中国元素”。正是原本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被注入道法自然这一“中国元素”后才被“中国化”,才具有中国特色!
中国古代的名学相当于西方的形式逻辑学、中国古代老子的论道之学被后世称之为道学。道学一词之本义为道理之学问,故《庄子性缮》说“道,理也”。道理分常理和哲理,常理是反应事物规律之理,哲理则是反应事物法则之理。反应事物法则之理的道理,是其理之主体与客体之间之关系之理。事物之本体为主体(道体),事物之枝未为客体(道用),“客顺主便”,主体(道体)主宰客体(道用),这就是事物之自然法则,对这个自然法则之论述就是哲学“本体论”,西方哲学及中国的《周易》哲学均无“本体论”,只有中国古代的老庄哲学才有“本体论”,即事物无形的本体为主体,主宰事物有形的物体为客体。事物之本体无形,事物之客体有形,无形主宰有形就是自然法则,这是中国古代老庄论道哲学之核心;遵守内因(无形之本体)主导外因(有形之客体)这一矛盾统一对立法则叫内道。遵循外因(有形之客体)主导内因(无形之本体)这一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叫外道。伟人毛泽东所论的事物矛盾的法则中,主要矛盾为事物之本体为主体(道体),次要矛盾为事物之枝未为客体(道用);同样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关系也是如此。所以伟人毛泽东才说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的重要原因,事物变化的原因分主次源于事物矛盾分主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为内因,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为外因。由此可见,伟人毛泽东在其《矛盾论》中所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时,用原本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这个“旧瓶装新酒”的方式,把中国元素的这一矛盾法则注入其中;反过来说,又是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这个“新瓶装旧酒”的方式注入“道法自然”这一中国元素。所以伟人毛泽东在一九六四年才总结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出自《书信选集·致陆定一》)!古为今用并非是当代学者认为的“吸收古代的优点,摒弃缺点,以使现代更进步”,而是《老子》第十四章所论的“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洋为中用也并非是当代学者认为的“是指批判地吸收外国文化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为我所用”,而是鲁迅先为反对“闭关自守”的生拿来主义!“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简言之就是“中体西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中体西用”之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