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个故事——当我是“我”的时候,我在做什么
1
白了了昨天在我的评论区给我留言:喝茶会醉,不过是醉心不醉人。往后,喝茶,我总会多放一个杯子。
这让我想起昨天文章里写的一句话:酒后易乱性,不分男女。向来,我只醉人不醉酒。(后半句刚加的)
我很久没有喝茶,也很久很久没有喝酒。日子过得平淡如水,再怎么波澜潮生,也不至于山呼海啸般要死要活。只是,没了那个,可以包容你所有抱怨的人,就算再怎么难过,咬紧牙关。也许,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才是生命力最有力的正解。
2
这些日子以来,我反复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当我回来以后,我该以何种面孔面对我以前的朋友们。或者说,我应当以怎样的姿态,迎接他们的怀抱。我不知道。
我知道,这一年我活在他们的朋友圈,没有交租也没有缴税;这一年我成为他们口中的点赞党,只点赞不评论。这一年惦念我的人很少,我惦记的人也不多。大概就是这样,群分开来。
所以,那些朋友以为我美好的漂泊,在教堂的蓝天白云下不要以为我接受了多少洗礼,那些朋友以为我光鲜亮丽的出镜,在各类舞台中央hold住全场不要以为我得到了多少成长,我连台词有时都紧张得忘掉;那些朋友以为我天天打球自拍,皮肤变白人变瘦不要以为我过得多么轻松,其实被大量的疲惫,大量的狼狈不堪,大量的精神高度集中所占据。
陌生的国度,陌生的街,陌生的人,和来自太平洋的风,都告诉异乡人,这里没有归处,我连回家这个词都不用,只说回学校。
那会儿,我觉得我无路可走。
3
夜深不睡,且难眠,又早起。
神经显得异常衰弱,暴怒症常有,不打不骂学生,折磨的都是自己。几乎是因为写作和打球的原因,我不得不分裂出两个人的影子,前者顾秋水,后者的话,可能本尊多一点。
现在我想,目前主导我写文的究竟是哪一种人格呢。
我沉思了几分钟,还是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不值得我大花时间,至少比起专注于自己的事情来说,思考本人是件破费的事。
但我不能因此羞于叙述的继续,我打球,也打飞机;看书,也看情色。所有的欲望混合并汇成一股黏稠而沉缓的失落,最终静静流向时间的深处,而这一切井然有序。
那时正如九把刀曾经说过的,我们现在打手枪有意义嘛?
4
世间的年月风雨总会一点点侵蚀掉这种精元,所以人到中年便常常会有种末日感。少年不知精珍贵。有的中年人甚至比年轻人还要健康,可他们就是觉得自己折腾不动了。无非,也是觉得生命中失去了那双有可能在看着自己的眼睛吧。
新海诚的小说《秒速五厘米》里面有一段话,描述男主角远野贵树在和女主角失去联系之后,常常一个人写发不出去的短信,由此获得满足的状态:“那段时期对他而言就像是准备阶段,是为了独自一人迈向世界而进行的助跑。”
啊,助跑,我知道是什么感觉。就是拍球,不断的,反复的拍。大概也是我一种旺盛精元的由来吧。
到后来,书中的远野贵树终于渐渐放弃了写短信的习惯,他也知道,这意味着人生的“准备阶段”就这样结束了。他会好好地读书,工作,谈恋爱,做一个无趣的正常人,慢慢忘记自己曾经执着于的那一点非凡的东西。
这个时候,我们体内旺盛的精元,就会开始消退了。
不禁扶腰,兴叹。
5
只有当我是“我”的时候,也许我才不会那么累,可是很多事情已经成为我本身的一部分,痛亦是。
有时我会想,这个社会就像是一个大染缸,走出校园的人们并排而站,有人为了爱情温温细语,有人为了生活声嘶力竭,还有人不必出声,凭借胭脂红的脸蛋,就能换取金杯一盏。
于我们每个人而言,虽然选择了不同的位置,但大多数时候,都会因为精神上的静脉曲张,不得不重新调整站姿。会不会也想起一句台词: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哇!
至少,我愿意做司马光砸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