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为何成为临时建筑?电梯井为何很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笔者发现好几个城市把加装电梯定性为临时建筑(见附件);
而大家常见的加装电梯的电梯井都不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
这两个现象有必然联系吗?
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用地手续不合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1、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
2、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由于很多加装电梯项目侵占了小区公共用地、甚至是在小区的绿地范围内建电梯,有的则占用城镇建设用地,但并未支付地价款、更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所以无法建设永久性建筑。
所以,有的城市明确将加装电梯作为临时建筑处理。
二、临时建筑不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国家法律规定:
“临时建筑不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结构”。
(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10月30日发布的《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第3.0.7条)
不管在技术层面是什么情况,从法律角度看,加装电梯如果用地手续不合法,那么电梯井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就存在根本性的法律障碍。
所以,我们在实践中很少看到加装电梯的电梯井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三、临时建筑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即使作为临时建筑也应当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否则也是违法的临时建筑。
临时建筑的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此前已另文阐述,不再赘述)
需要说明的是:
只要加装电梯的用地手续不合法,不管定性为临时建筑还是永久性建筑,电梯都属于违法建筑,要么拆除、要么补交地价款并补办用地手续(前提是:小区内大部分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小区土地可以分割办证)。
四、临时建筑必然属于“新建”
此处说个题外话:如果加装电梯属于临时建筑,那么加装电梯必然属于“新建”,因为原来的老楼是永久性建筑,“改建”永久性建筑的结果绝对不可能产生临时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