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公·宣公元年 齐取济西 晋混战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鲁宣公,姬姓,名俀,为春秋诸侯国鲁国君主之一,是鲁国第二十任君主。他为鲁文公儿子,母敬嬴,次妃,为文公所宠。承袭鲁文公担任该国君主,在位18年。文公卒,大夫襄仲在齐惠公默许下,杀嫡子恶及视,立庶子俀,即宣公。杜预注曰:陆曰:“宣公名倭,一名接,又作委。文公子,母敬嬴。《谥法》:善问周达曰宣。”)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夏,季孙行父如齐。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公会齐侯于平州。公子遂如齐。六月,齐人取济西田。秋,邾子来朝。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冬,晋赵穿帅师侵崇。晋人、宋人伐郑。(公元前608年,癸丑,周匡王五年,鲁宣公元年,齐惠公元年,晋灵公十三年,秦共公元年,楚庄王六年,宋文公三年,卫成公二十七年,陈灵公六年,蔡文公(文侯)四年,曹文公十年,郑缪公(亦书穆公)二十年,燕桓公十年,许昭公十四年,邾定公六年,杞桓公二十九年,纪庄侯六年,莒厉公元年,滕昭公三十三年)
【传】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襄仲,东门襄仲。)如齐逆女,尊君命也。(杜预注曰:诸侯之卿,出入称名氏,所以尊君命也。传於此发者,与还文不同,故释之。)三月,遂(公子遂襄仲,东门襄仲,杜预注曰:遂不言公子,替其尊称,所以成小君之尊也。公子,当时之宠号,非族也,故传不言舍族。《释例》论之备矣。)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尊夫人也。
夏,季文子(季孙行父)如齐,纳赂以请会。(此贿赂是济西之田,杜预注曰:宣公篡立,未列於会,故以赂请之。)
晋人讨不用命者,放胥甲父(杜预注曰:胥甲,下军佐,文十二年(公元前615年)战河曲,不肯薄秦於险。正义曰:案彼传,胥甲与赵穿同罪,放胥甲而舍赵穿者,於时赵盾为政,穿见晋君之婿,或本罪轻於胥甲,故得无咎。)于卫,而立胥克(接任胥甲父之卿位)。先辛奔齐。
会于平州,以定公位。东门襄仲如齐拜成。(杜预注曰:谢得会也。)
六月,齐人取济西之田,(这块田地是公元前629年鲁国跟随晋国瓜分自曹国的,杜预注曰:济西,故曹地。僖三十一年晋文以分鲁。)为立公故,以赂齐也。
宋人之弑昭公也,晋荀林父(中行伯、中行桓子、荀桓子)以诸侯之师伐宋,(此事在前年公元前610年)宋及晋平,宋文公受盟于晋。又会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此事发生在公元前612年,早于荀林父伐宋2年)皆取赂而还。(原来晋好受贿源于荀林父,风气不正)郑穆公曰:「晋不足与也。」遂受盟于楚。陈共公之卒,(公元前614年)楚人不礼焉。陈灵公受盟于晋。
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会于棐林,(郑地,位于今河南郑州市新郑市东。杜预注曰:棐林,郑地,荧阳宛陵县东南有林乡。)以伐郑也。楚蒍贾救郑,遇于北林。(“北林”,郑地,在今河南郑州市东南、新郑市北。杜预注曰:荧阳中牟县西南有林亭,在郑北。)囚晋解扬,(解[xiè]扬(生卒年不详),字子虎,原籍是晋国霍邑(今山西繁峙县)人,所以人称霍虎。他不但武艺高强,而且能言善辩,聪明过人。史载有"解扬守信"的故事。)晋人乃还。
晋欲求成于秦,赵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赵穿侵崇,(杜预注曰:崇,本亦作崈。正义曰:崇是秦之与国,故秦人急於援崇。《公羊》记为“柳”,何休注:“天子之闲田也,有大夫守之,晋与大夫忿争而侵之。”)秦弗与成。
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于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故不竞于楚。
译文
元年春,周王朝历法的正月,公子遂到齐国迎接齐女。《春秋》所以称之为“公子遂”,是由于尊重国君的命令。
三月,遂和夫人妇姜从齐国来到,《春秋》所以又称之为“遂”,是由于尊重夫人。
夏季,季文子到齐国,进献财礼。以请求参加盟会。
晋国人惩罚不听命令的人,把胥甲父放逐到卫国,而立了胥克。先辛逃亡到齐国。
宣公和齐惠公在平州会见,以稳定宣公的君位。东门襄仲去齐国,拜谢宣公能够参加盟会。
六月,齐国人取得了济水以西的土田,这是由于齐国帮助宣公得为国君的缘故,用此作为对齐国的谢礼。
宋国人杀死昭公的时候,晋国的荀林父带领诸侯的军队攻打宋国,宋国和晋国讲和,宋文公在晋国接受盟约。又在扈地会合诸侯,准备为鲁国讨伐齐国。两次都取得了财货而回国。
郑穆公说:“晋国是不值得亲附的。”就在楚国接受盟约。陈共公死的时候,楚国不行诸侯吊丧的礼仪,陈灵公在晋国接受盟约。
秋季,楚庄王侵袭陈国,乘机又侵袭宋国。晋国赵盾带兵救陈、宋。宋文公、陈灵公、卫成公、曹文公和晋军在棐林会合,讨伐郑国。楚国..贾去救援郑国,在北林和晋军相遇,囚禁了晋国的解扬,晋军就回国了。
晋国想要和秦国讲和。赵穿说:“我们侵袭崇国,秦国为崇国着急,一定会去救崇国,我们就以此向秦国要求讲和。”冬季。赵穿侵袭崇国。秦国不肯和晋国讲和。晋军攻打郑国,以报复北林的那次战役。当时,晋灵公奢侈,赵宣子执政,多次劝谏都不听,所以不能和楚国竞争。
附:
《春秋》:“王正月,公即位。”
杜预注曰:陆曰:“宣公名倭,一名接,又作委。文公子,母敬嬴。《谥法》:善问周达曰宣。”
《公羊传·宣公》:“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
(继承被弑杀的宣公国君的君位是不说即位的,这里说即位是什么意思?是为了揭示鲁宣公的心意(宣公正想隐瞒太子恶被杀而自己继位,《春秋》这样写,是为了彰明宣公的罪恶。徐彦疏:“注云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是也。”)。)
《谷梁传·宣公》:“继故而言即位,与闻乎故也。”
(继承非正常故去的君位,记载即位,表明参与了篡位之争。)
《春秋》:“公子遂如齐逆女。”
杜预注曰:不讥丧娶者,不待贬责而自明也。卿为君逆,例在文四年。
《春秋》:“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妇姜”,犹言姑姜。妇。在此有姑之意,这是当时对国君夫人的习惯尊称。
《公羊传·宣公》:“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也。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讥丧娶也。丧娶者公也,则曷为贬夫人?内无贬于公之道也。内无贬于公之道,则曷为贬夫人?夫人与公一体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
“有姑之辞”,有婆婆的说法。何休注:“有姑当以妇礼至,无姑当以夫人礼至,故分别之。”
(公子遂为什么不称公子呢?同一件事这人出现两次,就直接称呼名字。鲁宣公夫人为什么不称为姜氏呢?这是贬责她。为什么贬责她呢?谴责在丧期中婚娶。在丧期中婚娶的是鲁宣公,那为什么要贬责夫人呢?在鲁国没有贬责鲁宣公的道理。既然在鲁国没有贬责鲁宣公的道理,那么为什么要贬责夫人呢?因为夫人与宣公关系密切,如同一个整体。这里称宣公夫人为妇是什么意思?这是有婆家的说法。)
《谷梁传·宣公》:“其不言氏,丧未毕,故略之也。其曰妇,缘姑言之之辞也。遂之挈由上致之也。”
(不称姜氏,因为文公丧期未满,所以省略它。称妇,是对婆婆而言。公子遂领著,由君王告祭祖庙。)
《春秋》:“夏,季孙行父如齐。”
《春秋》:“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
《公羊传·宣公》:“放之者何?犹日无去是云尔。然则何言尔?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已练可以弃冕,服金革之事。君使之,非也;臣行之,礼也。闵子要续而服事,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孔子盖善之也。”
练:古丧服,小祥主人缭冠,故称小祥之祭曰练。小祥,父母死后一周年的祭礼。这里的“已练”,指举行过周年祭礼以后。
“弃冕”,弃、冕都是古代男子冠名。吉礼之服用冕,通常礼服用弃。这里作动词用。
“闵子”,即闵子鸯。春秋鲁国人,孔子弟子,名损,字子蓦。少时,后母虐待他,冬天,用棉衣给自己生的两个儿子穿,用芦花做的衣给子赛和他弟弟穿。他父亲知道后,想把后母赶走。子鸯说:“后母在只有一个儿子衣服单薄,后母走了,四个儿子都会寒冷。”他父亲就不逐后母。后母很后悔,以后对四个儿子一视同仁。所以闵子赛在当时是著名的孝子。
“要续”,古代丧期将麻带结在腰间。
“服事”,从事公务。
(放逐肯甲父是什么意思?就好像说不能离开卫国。然而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接近古代的正规做法(何休注:“古者刑不上大夫,盖以为摘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刳胎焚夭则麒麟不至,刑之则恐误刑贤者,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故有罪放之而已。所以尊者之类也。”徐疏:“用古放臣而言近正者,正以古者放臣任其所去,今此晋又处之于卫,故言近耳。”)。这样做为什么说接近古代的正规做法呢?古时候大夫被免职以后,三年之内等待国君放逐。其实国君放逐大夫是不合于礼的,大夫等待被放逐,是合于古道的。古时候臣子有父母的丧事,那么国君三年之内不到臣子的门上去召唤他。如果举行过周年的祭礼以后,他就可以穿上礼服,戴上礼帽,从事有关军务的事了。国君让他这样做,是不合古道的,大臣自己这样做是合于礼的。从前闵子赛将服丧的麻带结在腰间而从事公务,事后说:“如果像这样做,古时候的做法也太不近人情了。”于是他隐退了,辞官归里。孔子大概很赞许他。)
《谷梁传·宣公》:“放,犹屏也。称国以放,放无罪也。”
(放遂,就是指摒弃不用。举出国名说放逐某某,放逐的是没罪的人。)
时六卿将佐如下:
中军将赵盾;中军佐荀林父;
上军将郤缺;上军佐先榖。
下军将栾盾;下军佐胥克。
《春秋》:“公会齐侯于平州。”
“平州”,齐地,在今山东省莱芜市西。杜预注曰:平州,齐地,在泰山牟县西。
《春秋》:“公子遂如齐。”
《春秋》:“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杜预注曰:鲁以赂齐,齐人不用师徒,故曰取。
《谷梁传·宣公》:“内不言取,言取,授之也,以是为赂齐也。”
(外国得了鲁的土地不能说取,说取,表明是送给的,鲁用土地贿赂齐国。)
《公羊传·宣公》:“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所以赂齐也。曷为赂齐?为弑子赤之赂也。”
(鲁国以外的国家取得城邑田地是不记载的,这里为什么要记载呢?因为这是鲁宣公用来贿赂齐国的。为什么要贿赂齐国呢?为了就杀太子赤而向齐国行贿(太子赤是齐国国君的外孙。何休注:“子赤,齐外孙,宣公篡就之。恐为齐所诛,为是赂之,故讳。使若齐白取之者。”)。)
《春秋》:“秋,邾子来朝。”
(秋,邾定公来鲁国朝见。邾安公于桓十五年(公元前679年)朝鲁,后来在鲁庄、鲁闵、鲁僖、鲁文都未见记载有邾子朝鲁记录,此次是以鲁宣公初立,朝新君拉关系。)
《春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
正义曰:陈、宋俱被楚侵,明其并救二国,传称救陈、宋,而经无宋字,故设疑云“盖阙”也。服虔云:赵盾既救陈而楚师侵宋,赵盾欲救宋而楚师解去。案经、传皆言侵陈,遂侵宋。陈在宋南,是先侵陈,去陈乃侵宋也,若赵盾越宋而南救陈,犹及楚师,北回救宋,安得不及楚也?若言欲救宋而楚师解去,则救陈之时,楚师已向宋矣,何以书救陈也?盖以陈既被侵,方始告晋,晋人起师救陈,楚又移师侵宋。晋师比至於郑,楚师既已去矣,故诸国会于棐林,同共伐郑。棐林,郑地。明晋始至郑,不得与楚相遇,故竟无战事。言救陈、宋者,皆是致其意耳!
《公羊传·宣公》:“此晋赵盾之师也,曷为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
(这里的“晋师”就是晋国大夫赵盾的军队,为什么不说明是赵盾的军队呢?这是表示国君不与大夫会晤的一种说法。)
《谷梁传·宣公》:“遂,继事也,善救陈也。列数诸侯而会晋赵盾,大赵盾之事也。其曰师何也?以其大之也。于棐林,地而后伐郑,疑辞也。此其地何?则著其美也。”
(用遂字,表示紧接着后一件事。援救陈国是好事。列数诸侯,然后说和赵盾会师,是强调赵盾的重要地位。称晋师,也是为显示它人数众多。在棐林会师,先记会师地点,然后记攻伐,表示对攻伐有疑虑(需会合商讨)。这次记地点是为什么?是赞美赵盾主会的功绩。)
《春秋》:“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
杜预注曰:晋师救陈、宋,四国君往会之,共伐郑也。不言会赵盾,取於兵会,非好会也。正义曰:晋本兴师为救陈、宋,但楚师巳去,故四国之君往会晋师,与共伐郑。言于棐林者,行会礼,然后伐。桓十五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亦行会礼,乃伐,与此同也。晋师赵盾为将,不言会赵盾而言晋师者,取於兵会,非好会。言所会,会其兵,非会其人,故称师。案定八年,“公会晋师于瓦”,注云“卿不书,礼不敌公”。知此非为赵盾不敌公侯、称师者,沈氏云:此会有宋公、陈侯等,犹成二年会于蜀,有蔡、许之君,故知此非为赵盾不得敌诸侯,但取於兵会,彼会于瓦唯有公,故知与此异耳。
“棐林”,郑地,位于今河南郑州市新郑市东。杜预注曰:棐林,郑地,荧阳宛陵县东南有林乡。
《史记卷四十·楚世家第十》:“六年,伐宋,获五百乘。”
《吕氏春秋·似顺论第五·似顺》:“荆庄王欲伐陈,使人视之。使者曰: “陈不可伐也。”庄王曰:“何故?”对曰:“城郭高,沟洫深,蓄积多也。” 宁国曰:“陈可伐也。夫陈,小国也,而蓄积多,赋敛重也,则民怨上矣。城郭高,沟洫深,则民力罢矣。兴兵伐之,陈可取也。”庄王听之,遂取陈焉。”
(楚庄王打算进攻陈国,派人去察看陈国的情况。派去的人回来说:“陈国不能进攻。”庄王说:“什么缘故?”回答说:“陈国城墙很高,护城河很深,蓄积的粮食财物很多。”宁国说:“照这样说,陈国是可以进功的。陈国是个小国,蓄积的粮食财物却很多,说明它的赋税繁重,那么人民就怨恨君主了。城墙高,护城河深,那么民力就凋敞了。起兵进攻它,陈国是可以攻取的。”庄王听从了宁国的意见,于是攻取了陈国。)
《春秋》:“冬,晋赵穿帅师侵崇。”
“崇”,殷商有崇国,为周文王所灭,此事在公元前641年提过;后来周文王将崇改作酆邑,周武王封其弟为酆侯,酆侯后来酗酒被黜,此事在公元前636年提过。旧崇国在今陕西西安市户县东,此时的崇国也许不在那里了,其地已不能确指,王夫之认为崇虽为秦之属国,地方却靠近晋。杜预注曰:崇,本亦作崈。正义曰:崇是秦之与国,故秦人急於援崇。《公羊》记为“柳”,何休注:“天子之闲田也,有大夫守之,晋与大夫忿争而侵之。”
《公羊传·宣公》:“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
(柳是什么地方?是周天子的闲田。为什么不说是周天子的呢?不赞成晋国攻打周天子。)
《春秋》:“晋人、宋人伐郑。”
今年还有一件事,就是莒国的莒厉公继位一年就去世了,继任的是莒渠丘公己朱(前608年─前578年),明年是莒渠丘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