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门的教育执法队伍是实现“双减”的可靠保障
当下,各地有关“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呼声大、行动快、措施多,但对于“双减”落实不力、培训机构不按章操作的人和事,具体由谁来落实执法整改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对于严格落实“双减”、规范校外培训极为不利。
落实“双减”,一是在校内,二是在校外,校内有教育督导和教育行政来监督落实,管理比较单一,容易落实。但校外就没有那么容易,监管执法时涉及公安、教育、文化管理、市场执法等相关部门,同时培训机构面广点多,培训时间有着不确定性,甚至还有个别隐藏的不合法机构,要规范好这些培训机构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长期坚持监督、执法方可得到有效治理。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执法队伍、专门的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监管执法,避免“相关部门”间的无人负责、一时召集困难,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无法躲藏,不玩猫腻、不打游击。
依笔者之见,教育所涉及的事务面多人广,违法现象也并不少见,依据依法治教的原则,以县级为单位成立教育公安,必要时还可以各乡镇为单位成立由教育公安领导下的派出机构,建设一支专门的教育警察队伍来履行教育执法,打击教育违法,确保依法执教、促进教育公平稳定,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成立教育公安一是可专门负责校园安全执法,保障教师依法执教的权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校园安全、师生安全,能有效避免解决处理问题时相关部门无主次,难于组织协调,执行力不强等现象,特别是更加体现了对维护教育安全的高度重视,对校园违法犯罪更具有较强的震慑力,更重要的是一旦校园发生违法行为,将出警更迅速,解决处理问题更快,师生安全更有保障。二是可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依法治理的执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防止违法培训、违法办学,确保良好教育生态,实现依法治教。
落实“双减”、规范校外培训,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制度上,要落实在行动上,要有行之有效、抓铁有痕的硬举措,确保一抓有效并且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