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老师讲成语故事之六十六:分道扬镳
北魏名臣李彪,字道固,顿丘卫国(今河南清丰县)人。孝文帝初年,李彪做中书教学博士,后来又官至御史中尉、度支尚书等,是朝廷重臣。他为官清正廉洁,一身浩然正气,刚直不阿,政绩斐然,很受孝文帝赏识。
李彪做御史中尉时,有一次,因公外出,他的车驾所经之处,老百姓早早地就回避了。他们正往前走着,对面远远地出现了一辆马车,旁若无人地向前走来,毫无避让之意。李彪对此感到很十分奇怪。
(李彪出行)
原来,在当时,官员们出门往往会带着很多随从,而且官职越高,随行人马就越多,也显得越威风;而官职低的,随从就少。两个官员若是在路上遇到,官职低的,必须让高官先走;若官职相仿,就彼此让道。老百姓如果在街上遇见官员出行,离得老远就得赶紧回避。
(古代出行的车马复原雕塑)
李彪一看对面仅来了一辆马车,并没有多少随从,就知道对方官职不高。但是对方还不肯给自己让路,他当然感到奇怪了,就打听对方是谁。左右禀告他:“大人,对方是洛阳县令元志的车驾。”
那么,元志究竟是什么来头呢?原来,元志字猛略,河南洛阳人,河间郡公拓跋(tuò bá)齐之孙。他从小博览书传,口才极佳,性格耿直,不惧权贵。元志最初做洛阳县令,后来他官至雍州刺史、西征都督。其实,从历史上看,元志和李彪都是北魏的忠臣,而且都性格刚直,不畏权贵。此时,他们二人在马路上相遇,互不相让,真是针尖遇到麦芒了!
李彪对元志早有耳闻。他皱了皱眉头说:“原来是他。”说完,就叫车夫照直赶过去。这回可真有意思了,李彪和元志的马车,都走在大路中央,谁也不肯偏让一点,结果谁都过不去了。看来,这两个刚直之人,要难免有一番唇枪舌剑的争斗了!
李彪首先发话了,他气呼呼地说:“我官居御史中尉,你不过一个小小的洛阳县令,怎敢挡我的道!”
元志官职虽小,胆子可不小,而且能言善辩。他当即反驳李彪说:“我是洛阳县令,京城所有人都编入我的户籍,受我的管制,你也不例外,凭什么要我给你让路?”
(古代的铜车马)
二人各执一词,争持不下,只好去见魏孝文帝,请皇帝评个是非。
孝文帝听了他们二人的陈述,觉得各有道理,又不愿意评判谁是谁非,就给他们和解说:“御史中尉的官职当然比洛阳令要高。但是洛阳是我的京都,洛阳令也不是一般的地方官。这样吧,以后你们相遇的时候,各走大路的一边就是了。”
(北魏孝文帝画像)
皇上发话了,李彪和元志就谁也不敢再说什么了。于是,二人就带了尺子,把大路分成两半,各走一边,总算解决了这场争路风波。
这个故事记录在《魏书·河间公齐传》里,成语“分道扬镳(biāo)”即出于此,镳,马嚼子,指马口中所衔铁具露出在外的两头部分。扬镳:驱马前行。分道扬镳,原意是分路而行,现在比喻因目标不同而各奔各的前程或各干各的事情。
(汉代铜衔 镳一套)
请注意:“分道扬镳”不能指亲朋好友间一般的分别,而是指两个人因人生志趣不同,从此不再交往,也就是绝交了。
错误用法:
1.他们原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毕业后各自回到故乡,从此便分道扬镳了。
辨析:成语“分道扬镳”比喻因目标不同而各奔各的前程或各干各的事情,不能用于形容好友间因“各自回到故乡”而产生的分别。
2.昨晚放学后,我和好友小伟在校门口分道扬镳,各回各家了。
辨析:成语“分道扬镳”指两个人因人生志趣不同,从此不再交往,不能用于形容好友放学后“各回各家”。
正确用法:
1.这两位曾经朝夕相处的好朋友终因志趣不同而分道扬镳,令人唏嘘感慨。
2.他很后悔,不该和自己同过患难,共过生死的好朋友分道扬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