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至少可领2笔钱,有的能领4笔(附所需资料)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人意识到社保的重要性。因此,许多人会在工作期间都会给自己购买养老保险,甚至没有工作的居民也会给自己定期续保,就为了退休以后的生活能得到基本的保障,有时除了对自己是一种保障,对自己的家人也是。
那么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多少钱?这个钱又如何去领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一、丧葬费
所谓的丧葬费就是给离世人员办葬礼所需的费用。通常丧葬费是补发半年当地的平均工资。根据每个地方平均工资不同,丧葬费的多少也是不同的。但是,如果离世人员的家属要大操大办,花费很大,超出了国家的补贴,国家不予承担,自己来承担。
二、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不同地方、不同工种都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公务员的最高,其次是事业单位,最后是普通退休职工。法定的公务员去世以后的一次性抚恤金最多是发放4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而事业单位的员工是20个月。对于普通企业职工来说,各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山东是发放1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辽宁也是10个月,北京是20个月,重庆则是15个月。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发一次性抚恤金就越多。
丧葬、抚恤金所需资料?
可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1.当地社保部门领取的《死亡待遇申请表》。(可能需要单位盖章审核)
2.死亡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在职)或《职工退休证》。
3.殡仪馆出具的死者火化的《收款收据》(原始发票),或者骨灰处理证明、死亡证明。
4.派出所办理死亡人员的《户籍注销证明》。
5.如果是交通事故等意外死亡的需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协议;
6.《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
7.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供养人员与死者关系证明》。(派出所户籍处出具的关系证明一般也被认可。)
各个地方的政策可能稍有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会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三、退休人员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退还
一般来说,逝者的年龄比较大的,个人养老账户中的钱已经全部取完了,那这笔钱就没法再领取了。而如果逝者的年龄比较小的,个人养老账户中的钱还没有完全取完,逝者的子女是可以把这部分钱再取出来的。
需提交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4)申请人与死者具有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委托办理出具委托公证书等材料之一),如单位代办的,同时提供单位证明;
(5)死者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申办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
①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②其他的出具司法公证书;
③供养直系亲属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普通学校(含职业高中)学生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册证明。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代办的,死亡待遇发到死者生前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单》,第三联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10个工作日后到银行取款。
四、生活特困补助
这笔费用是给那种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的。具体困难的标准各地也不一样,有按照月收入的,有按没有经济来源的,也有按照逝者子女中有未成年人的。而且补助的标准也不一样,如山东省最高特困补助为460元/月。不过该项规定只能针对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其他的七大姑八大姨是根本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