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210亿收购沐瞳科技,原以36亿估值退出的沐瞳创始股东可否要求按现估值回购?

看点

字节跳动210亿收购沐瞳科技,以36亿元作价退出的原创始股东能否再要求按210亿估值回购?

一、

字节跳动宣布收购游戏公司沐瞳科技100%股权,作价210亿元

近日,并购圈里一宗收购刷屏了,即沐瞳科技被字节跳动全资收购全部股权,估值为35亿美金,收购价在210亿元左右,也有消息称,收购的价格是30亿美金的现金再加10亿美金的股票。

沐瞳科技的三位创始人分别是徐某、袁某、张某都,曾是腾讯游戏工作室旗下的同事,徐负责研发,袁主管运营,张负责市场,按各自职责对于公司的重要性,以5:3:2来划分股权比例,经过多轮融资,张某保有14%的股份。2015年,张某因为家庭原因退出公司,经过协商,张某手中14%的股份将裸退12%充盈到期权池,自己保留2%。

二、

张某在字节跳动收购沐瞳科技之前,将保留的2%股份,以36亿元的估值转让,彻底退出了公司。现在张某主张转让价格过低,要求撤销股份转让。

张某称,自己极不情愿的,以远低于市场估值的价格放弃了股权,并且在其本人没有到场,没有提供身份证的情况下,沐瞳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

具体来说,君联资本在股份回购协议上签字了,张某作为小股东不得不签署回购协议。得知字节跳动有意以210元估值收购后,张某拒绝配合办理工商登记,以图保住股份。

张某目前已经发起了法律行动,结果如何,以有权机关的生效裁判为准。值收购之际,为定纷止争,也不排除各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

三、

特匠律师的看法

据公开的信息,股份回购协议已经签署,张某如认为在股份回购上受到了欺诈或者价格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股份回购协议,需要举证证明,张某的举证责任显然是比较重的,如果不能证明签署协议非本身真实意思,诉请恐很难得到支持。

尚不清楚,张某的股份是转让给了大股东,还是其它方式的回购,通常来说,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尤其是,张某未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可能并不影响登记的效力,当然还要具体的事实。

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大股东可能会以公司期权池吃紧等理由,回购小股东股份,作为小股东在看到后来的股份估值这么高,自己却以很便宜的价格转让了股份,自然有所不甘,也在情理之中。作为小股东,在签署类似股份转让回购协议时,可以特别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公司被以更高的估值收购,差额部分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以减少类似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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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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