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山竹”过后,社工可以做什么?
出品 | 社工客(ID:shegongke)
作者 | 徐琬璐
单位 | 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超强台风“山竹”来袭期间,广东多地启动防风Ⅰ级响应。在应急救灾的队伍里,除了消防官兵、公安干警等政府工作人员,还多了社工的忙碌身影。
在东莞,包括鹏星社工在内的多家机构的一些同工坚守岗位,服务在应急避难所或社工服务站第一线,配合政府部门安置求助人员、配合社区发放应急物资。一些社工机构也第一时间在其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了“应急提醒”,并公布了下属各社工服务点联系方式。
灾害是对人们正常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山竹”还没登陆,电视、网络上有关断树残垣、交通受阻的消息不断。下午,我从一社综坚守岗位的的同工获悉,其辖区一居民不幸遇难。
灾害不但对灾民的日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还会危及生命;灾害不但破坏经济,还扰乱社会运行。社工在灾害救助中的表现应该获得社会的认可。
在收获掌声的同时,一些同工却提出了质疑:在“山竹”面前,这些机构和社工除了“作秀”,还能做什么?一些机构和社工并不认同灾害社会工作,他们认为社工不具备灾害救助所需专业技能,灾害社工只能是“泥菩萨过江”,而贻笑大方。
面对质疑声,社工在灾害救助中似乎陷入了两难境地:一方面,灾害救助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另一方面,社工在受教育和实际工作中缺乏回应灾害救助的能力培训,无力提供专业服务,能做的仅仅是“接个电话”、“发个物资”。
“第三部门”身份决定了社工在灾害救助中的独特优势。纵观国内外社工史,灾害救助既不是社工教育的必修课,也不是专业社工的主要关注领域。但社工提供的服务领域也不是历来固定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不断被设计出来的。
在灾害救助方面,社工有天然优势:社工可以运用“第三部门”的站位,担当政府和灾民的缓冲器,维持灾区秩序和稳定,提供与配置资源;
社工还可以利用“第三部门”天然优势,用骨子里带来的人文工作方式来满足灾民在政府那无法获取的心理需要,促进灾后社会价值观及社会伦理等方面的建设与完善。
社工的天生优势促使中国社工在灾害救助中进行了有益探索。众所周知,在2008年汶川地震救助中,几所高校背景的社工在震后重建工作发挥了独特作用,其经验已经在《灾害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等书中得到总结。
广东在灾害社工服务方面的努力也有一些经验:
一是实践经验,如“马贵”经验。2010年,茂名马贵受台风影响发生“9.21”特大洪灾,广东省社工师联合会组织广州、东莞、深圳6批一线社工进驻马贵,参与社区重建。
二是组织经验,如广东省公共危机社会工作服务队的成立。该服务队成立于2016年,在广东灾害社工专业化道路上具有标杆意义。
技巧缺失的灾害救助社工。在看到社工人努力的同时,还要看到自身的不足。汶川震后,不少社工人已认识到灾害教育匮乏难以回应灾难,以致“被投入服务”时显得惶恐不安、手足无措。在“山竹”过境之际,社工深入介入灾害救助服务的能力又一次受到考验。
首先,社工应加强灾害应急培训,比如台风频发东南沿海地区,社工机构应加强台风自救能力培训。在灾害面前,社工也是脆弱的生命,保护自身安全是服务他人的前提。
在自然灾救助服务中,机构和用人单位应首先保障一线社工的安全——涉及工作场所和服务内容两方面。在台风“山竹”灾害救助中,社工工作所在的应急避难所都是相对安全的,工作内容也没有“寻找流浪人员”等户外工作,这样才能避免“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的情况。
其次,灾害救助社工应注意灾害回应能力提升。在“山竹”救助工作中,用人单位和机构为一线社工设定的工作内容包括:
与政府部门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提前了解防台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协助辖区职能部门排查风险隐患;
透过微信、微博、电话等渠道普及防台知识和安全提醒;
在台风前,走访辖区困难群众以及居住环境较差家庭,及时提供防台支援服务及资源链接;协助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
这四项工作似乎没有超出社工的受教育范畴。但计划总赶不上变化,工作实际总是超出工作计划。在茂名“9.21”特大洪灾中,社工在需求调研中得知,洪灾不但使灾民经济上遭受巨大损失,也给他们心灵上重创,个别村民易怒、压力大,反复出现错觉、幻觉等创伤性体验。
个别社工企图通过“倾听心声”、“帮助宣泄情绪”达到帮助灾民恢复正常心理的目的。“错觉”、“幻觉”等症状已属心理异常范畴,非社工专长。救灾工作对社工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考验。而在实际工作中,社综和救助站等领域社工较常遇到灾害救助服务。
“山竹”总会过去,但台风过后还有台风,机构和社工总会遇到救灾服务难题。救灾能力涵盖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实务技巧、应急救护等多方面,仅靠一线社工的
实践摸索难以根本解决问题。最后,还是要为在台风“山竹”中坚守岗位的同工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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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台风“山竹”中坚守岗位的同工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