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榜样?还是道德绑架?——随感录83
道德榜样?还是道德绑架?——随感录83
江山一
20190221
毕业十几年后,一位大学同学因肝癌去世了,留下妻子与十岁的孩子。同学们知道以后,一位身为全职太太家境富裕的女同学在同学群号召:“每位同学每年捐款,帮助抚养孩子到22岁大学毕业。”得到两个同学的支持。于是群中所有的同学响应号召。群中同学除那位全职太太以外都是工薪族夫妻。虽然他们每月仅有几千元的工资收入。但是,在“道德榜样”的引领下,还是捐款了。而且夫妻都是同学的还要出双份捐款。五年后,又有一位大学同学因肝癌去世了,留下妻子与六岁的孩子。那位身为全职太太家境富裕的女同学又在同学群号召:“每位同学每年捐款,帮助抚养孩子到22岁大学毕业。”也得到那两个同学的支持。于是群里所有同学不得不再次响应号召,继续捐款。有人说:“一个孩子十二年,一个孩子十六年。难道迫使同学的妻子不能改嫁吗?难道迫使这些工薪族同学承受十几年的道德负担吗?”也有人说:“同学情深,协力帮助抚养孩子义不容辞。”
在相识的社会群体中,面对“行善”的号召,每个人的公众形象就受到考验。“人言可畏”的压力骤然而生。为了维护自己的“道德形象”,有的人不得不做出违心之举。即使是勉为其难,即使是情理不合,即使是于法无据。也要为减轻“道德压力”而行所谓的“善举”。如上例,用个人的道德标准去号召要求别人遵从。在家庭中,同事中,同学中,朋友中,这种现象普遍存在。这是“道德榜样”?还是“道德绑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三个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每个公民,应该与人“友善”。但是面对社会,各人有“自由”处理私人财物的权利。那位全职太太同学在群里号召,如果其他同学内心不愿意这样做,就是给同学施加“道德压力”。侵犯了同学在相识的社会群体中的“道德自由”。她有经济实力如此“行善”,而其他同学没有相同的经济实力如此“行善”。如果她愿意一人去做,值得赞扬。而她来号召同学,这就违背了“平等”的原则。如果同学不愿如此十几年“行善”,就会受到无形强加的“道德谴责”,这也是不“公正”的。从“法治”的层面而言,法律并没有规定同学有责任与义务帮助抚养死亡同学的孩子,即使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衡量他人,号召他人,强迫他人,甚至谴责他人,辱骂他人。本身就是不“文明”的行为。实际上,也是制造社会的不“和谐”。可见,这位全职太太同学的号召,不是“道德榜样”,而是“道德绑架”!
“道德榜样”?还是“道德绑架”?不同道德标准的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但是,统一的尺度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果明确这个尺度,我们就可以对“道德绑架”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