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合同中的“意向函”
刘学选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 跨境能源及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主任。
刘学选律师拥有跨越欧、亚、非、美等20多个国家的海外项目现场法律服务经历并在马来西亚、意大利、苏丹、美国等国家从事法律工作4年以上,具有多年阿尔斯通、通用电气等世界500强外企法务工作经历及多年中石油、中海油大型央企法律工作经历。在石油天然气、电力行业以及高科技领域从事跨境投资并购、融资、国际工程、国际贸易、跨境争议解决、海外合规等法律服务超过15年。
刘学选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及美国天普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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