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二回:贾雨村并不讨人喜欢,为什么安排他给贾宝玉辩护

在《红楼梦》中,贾雨村无论如何都是个不让人喜欢的角色。

他是个传统的儒生,一辈子想的就是读书、考试,当官,这是一个标准的“体制内”的人,是所谓的“走正道”的人。

(87《红楼》里的贾雨村)

最初,他穷,穷到没钱进京赶考,自己住在庙里,卖字为生,偏偏觉得自己将来必然飞黄腾达,一肚子的雄心壮志,甄士隐看他穷,资助他进京赶考。他头天晚上拿到银子,不等甄士隐共同约好的送行,给自己找了个“读书人不在黑道黄道”的理由,赶紧就跑了,怎么说,这都透着不地道。

(87《红楼》乱判葫芦案)

因为贪酷的毛病,他做官没多久就罢了职,好不容易靠贾政的关系到了应天府,遇到恩人甄士隐的女儿被拐的事情,丝毫不以为意,依着“护官符”就办了案,完全没有想过恩人甄士隐的女儿怎么办,甚至为了隐藏自己的出身之处,干脆把知道自己出身之处的门子也打发了,这简直就是个典型的小人嘛。

有意思的是,作者偏偏安排这样一个传统的、体制内的人,认认真真地给贾宝玉辩护了一回。

《红楼》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跟贾雨村说到贾宝玉“抓周”:

(87《红楼》演说荣国府)

“……那年周岁时,政老爷便要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政老爹便大怒了,说:‘将来酒色之徒耳!’因此便不大喜悦。……”又加上宝玉的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87《红楼》宝玉)

冷子兴由此断定宝玉“将来色鬼无疑了!”但贾雨村听完,完全不赞成,并“罕然厉色忙止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淫魔色鬼来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紧接着就是一大段论证,论证的结果是:

贾宝玉是个“情痴情种”。

(87《红楼》宝黛初会)

注意,这个“情痴情种”的级别很高,因为,在贾雨村这里,他是跟一些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地位等同的,这些杰出人物都是谁呢?陶渊明、阮籍、嵇康、刘伶、王羲之、顾恺之、又比如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米芾、柳永、秦少游,又比如倪瓒、唐伯虎、李龟年(还有很多)……

你看,现在我们提到这些人,或者他们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陶渊明没当成大官,刘伶只知道喝酒,王羲之只不过写了一手好字,顾恺之只不过画了一手好画,唐明皇乱了唐,宋徽宗亡了宋,柳永当不好官,只会填词……但总归这些人是杰出的艺术家,又或者至少是些个性鲜明的人。

(宋徽宗的字)

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说的“情种”、“情痴”的称呼,有褒有贬,但典故大多即来源于贾宝玉这里,而贾宝玉的这个称呼,其实是作者借贾雨村之口说出来的。在贾雨村口中,这个情种、情痴都不是什么坏字眼。

《红楼梦》开篇,作者就告诉我们甄士隐、贾雨村这两个人说的话很重要(第一回前面的自序或者甲戌本的《凡例》之五)。那么由贾雨村来说宝玉是情痴、情种有什么意义呢?

贾宝玉的“痴”,在贾雨村这里是赞成的(由贾雨村来说,也很重要)。其实,在作者心底里,对于贾宝玉,他是要点一万个“赞”的。因为“痴”,才会有所成就,因为“痴”,才值得历史记住,因为“痴”,才让人感动……这话偏偏由贾雨村来说,也是精心的安排。

(曹雪芹画像)

贾宝玉是一个努力将自己活成自己样子的人,是一个想要活出个性的人,是一个跟传统规矩、礼制、道学作对的人,因为贾雨村举例所说的那些人,或者都不符合传统规矩、道学、礼制,但却是足见性情的青史留名的人。贾宝玉不想依着老子娘的意思读书应试,他一心想的就是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作者赞成他活成这个样子,贾宝玉可能有时候疯疯癫癫,痴痴傻傻,但他却是真实的人,是作者喜爱的人,此后书中若有宝玉痴痴傻傻的表现,总归是好的,他不过是想要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这里只不过提前的铺垫。

要知道,贾雨村正是儒家正经路子上奔走的人,偏偏从他嘴里说出来对宝玉的赞许,这足够有力,更可见作者“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高明。

(北京植物园里的曹雪芹纪念馆)

《红楼梦》作者(虽然现在我们无法确定是曹雪芹)是真正的语言大师,有了贾雨村提前有这一段话垫在这里,宝玉的形象早早立起来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