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申请材料汇总(可收藏)
一,《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1,一个月内单位申报(单位)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事故伤害报告表、事故分析报告;③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明;④(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记录,病历记录、检查报告;⑤单位或证人等相关证据,证明材料;⑥交通责任认定书原件。
2,一年内工会或个人申报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明;④(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记录,病历记录,检查报告;⑤单位或证人等相关证据,证明材料;⑥(交通责任认定书原件);⑦社保局、单位出具的参保证明(个人申报)。
3,特殊情况所需材料
①死亡的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火化证复印件,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②120接诊的,需提供120的接诊记录。
二,《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一份;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一份;
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4《停工留薪期确认表》复印件;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终结或停工留薪期满)原件;
7、住院(门诊)治疗病历复印件、检查检验报告;
8、《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 一),工伤保险费基数(单位)
提交材料
1.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2,上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
3.上年度财务报表;
4.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5.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核定明细表。
其中:年缴费基数核定提交1.2.3.4项;月缴费基数核定提交1.5项;
(二),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提交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2.《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表》;
3.《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书》;
4.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原件并签章);
6.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7.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资料;
8.《工伤职工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
9.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康复)费收据(原件);
10.医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且与收据金额相符);
11.门诊病历(复印件),包括以下内容:
①门诊病历首页
②门诊处方或门诊用药、治疗明细
③门诊费用清单或检查报告单;
12.住院病历(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包括以下内容:
①住院病案首页
②住院志(入院记录)
③医嘱单(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④医学影像报告单
⑤手术记录
⑥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13.工伤职工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医疗费用,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环节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②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和赔偿资料;
③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资料;
④因第三人确无财产可执行,法院中止执行的,需提供《裁定中止执行书》;
⑤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需提供《裁定终结执行书》;
14.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确认
提交材料
1.《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资格确认表》(申请人签字,供养亲属本人加按指印;如申请非供养亲属本人,需提供供养亲属本人委托申请人办理该业务的委托书);
2.供养亲属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供养亲属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与工亡职工关系及生存状况的资料;
5.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资料;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资料;
8.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资料;
9、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