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2015年版参考文献著录国家标准

题目:试析2015年版参考文献著录国家标准

来源:2019年第2期“圆桌讨论

作者:赵慧

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DOI:10.19619/j.issn.1007-938.2019.02.016

通过研究2015年版的GB/T 7714,尤其是与2005年版的对比,可以看到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规则内容有所修改或者增加,科学性和实用性都有所增强,顺应了时代的变化。反复研读标准,也可发现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文章分别罗列和分析了在著录规则、示例、信息呼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还从具体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对标准的下次修订、调整,提出一些希望。

关键词: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国家标准;存在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的标示广泛见于专著、论文、报告、专利等文献。标示参考文献的条目虽然不是作品的主体部分,但是和主体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为了保证参考文献的标示能提供足够的信息量,并且方便读者阅读理解、整理和查询等,需要对标示参考文献的方式和提供相应信息的项目及其著录格式进行统一,把基本要素按一定的规则罗列出来。基于这些实际需求,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87)于1987年应运而生。2005年,该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名称为《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下简称“2005年版”)。2015年,该标准第二次修订,名称变更为《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下简称“本标准”),于当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笔者作为编辑,深感对参考文献著录的国家标准理解到位、实施精准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本文整理、分析了新版标准的变更情况,希望能对各位作者和编辑同仁有所帮助。同时,笔者在学习、执行标准的实践中,发现标准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拟结合多年的编辑经验,对标准的再次修订提一些建议和希望。

一、本标准的变革

1987年版标准确定了大基调,著录项目、著录格式、著录顺序等大部分成型。2005年版细化和增加了内容,使著者和编辑更容易实施。本标准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再补充,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变革。

(一)总体上扩大适用范围

第一,从出版物扩大为各种类型信息资源。各个学科、各种类型的信息资源,只要需准确和详细著录所参考引用的已有文献的来源,就适用本标准。

第二,扩大适用的参考文献条目种类。根据作品创作需要,参考、引用已有信息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对参考文献的标示形式也有不同,或者夹注在文中,或者置于文后(包括文后、书的各章节后或书末),或者分散在页下端(脚注形式)。2005年版规定仅适用于出现在文后的参考文献条目,本标准取消了这一限制。因此,出现在作品任何位置的参考文献条目,其著录格式都应执行本标准。

(二)增加新内容

第一,增加术语“阅读型参考文献”和“引文参考文献”。在作品创作过程中阅读过(也可供读者进一步扩展阅读),但没有具体引用其中内容的文献,定义为“阅读型参考文献”。著录这类文献时,引文页码可以标起讫页或者起始页,也可以不标。在作品中引用了其中具体段落、句子、词语的文献,定义为“引文参考文献”。著录这类参考文献时,须明确标明所在页面或者起讫页的页码。这样的区分能给读者更多提示,提高阅读效率。

第二,增加著录项“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DOI)”。DOI相当于数字化信息资源的世界身份证,杨东波等曾对它有概述介绍。[1]在本标准颁布以前,只有部分期刊标注DOI。[2]本标准颁布后,学术期刊广泛在每篇文章第一页增加标注DOI。在我国几乎所有学术期刊都走上数字化发展道路的今天,利用DOI可以直接连接到信息资源的下载页面。这种精准的跨数据库、跨语种查询方式,高度整合了资源并且大幅度提高查询效率。

第三,增加统一标识代码的文献类型。2005年版列出了12种文献类型及其标识代码,本标准新增了四种——档案、舆图、数据集和其他,标识代码相应为A、CM、DS和Z。现在总计16种文献类型。(见表1)

第四,增加了正文中标注参考文献的变通方法。根据计算机能自动为所引用文献编序号的情况,在“10.1 顺序编码制”下,明确说明标注方式可以变通,即正文中提及的参考文献和对应的参考文献表中,都可以用圈码形式的序号(非计算机自动编号的序号仍统一用置于方括号中的阿拉伯数字形式),而且对多次引用的同一文献,正文中可以按其出现的位置重复编不同的序号,参考文献表中则对编号在后的同一文献采取简略著录方式。

第五,增加了对具体著录方式的说明。在“6 著录用文字”下,增加了关于用双语方式著录数据的说明;对用字母表示的人名,2005年版仅要求“其姓全部著录”,本标准增加说明姓的“字母全大写”。在“8 著录细则”下,根据电子资源的情况,除了增加DOI的具体著录方式外,还增加了公告日期、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的著录方式;关于页码著录的说明中,增加了“引自序言或扉页题词的页码,可按实际情况著录”的内容。

此外,本标准 “10 参考文献标注法”中还增加了很多对应的实例,涵盖了正文中提及参考文献时可能遇到的多种情况。这些细化、直观的说明,能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著录规则,并在实际使用中对号入座地贯彻、落实。

(三)修改原有内容

第一,修改了用汉语拼音书写人名的规范。2005年版规定:“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中国著者姓名不可缩写。”本标准根据GB/T 28039-2011的规定,在8.1.1中将此规则修改为“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人名,姓全大写,其名可缩写,取每个汉字拼音的首字母”。

第二,调整了著录项目的必备性。原来规定“电子文献必备,其他文献任选”的“文献类型标识”,调整为适用于各种文献的任选项目。原来要求“联机文献必备,其他电子文献任选”的“引用日期”,更改为没有任何限定的必备项目(这样调整似不妥,详见下文)。

第三,修改了部分著录项名词。将“标志”改成“标识”,“电子文献”改成“电子资源”并重新定义,“技术报告”改成“报告”。“作者”和“著者”统一成“著者”。对术语“主要责任者”“专著”“连续出版物”“析出文献”的定义作了修改。删除了实用意义不大的著录项“并列题名”“专利国别”。

第四,调整了部分著录项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例如,将“专利号”“科技报告号”“标准号”都归入“其他题名信息”;把专利文献的“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包含在“出版项”中。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标准的起草经由很多专家之手,并且从起草到正式出台,需要经过多个程序、较长时间,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问题。笔者在学习、研究和实际使用本标准的过程中,发现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会影响读者的理解和准确执行,需要予以改善。

(一)有些规则可商榷

第一,关于“引用日期”的著录要求。本标准中的4.1.1、4.2.1、4.3.1、4.4.1、4.5.1分别规定了专著、专著中的析出文献、连续出版物、连续出版物中的析出文献、专利文献的著录项目,4.6.1规定了不与前述几类文献相对应的其他电子资源的著录项目,其中都把“引用日期”作为必备项目。然而,实际情况是:信息网络上的在线电子资源,很容易发生内容随时改动的情况;固定于一定物质载体(如光盘、磁盘、优盘或芯片)上的电子资源,内容不会随时间发生变化;纸质资源只要版本固定,内容也不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可见,对来自在线电子资源的文献,标注“引用日期”十分重要,而对于后两类信息资源,标注“引用日期”毫无意义,况且本标准自己列出的示例中,只要文献不是来自在线电子资源,也都没有著录这一项。

第二,关于连续出版物中析出文献的著录项目。本标准4.4.2规定了连续出版物中析出文献的著录格式,其中有“年卷期标识与页码”,这对于期刊而言是合适的。然而,连续出版物还包括报纸,而且实践中作品引用报纸所载文献的情况并不罕见。报纸的标识项有“年”“期”“出版日期”和“版次”,但没有“卷”和“页码”,而从实际的检索需求来看,“出版日期”和“版次”才是报纸的关键检索入口。可见,这条规则难以适用于对报纸中析出文献的著录,不够妥当。

第三,关于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的著录格式。本标准只说明了采用顺序编码制时如何处理,但对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时如何处理却没有提及,而已有的规则又存在问题。10.1.2规定:“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应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内全部列出,各序号间用‘,’。如遇连续序号,起讫序号间用短横线连接。此规则不适用于用计算机自动编码的序号。”然而,如果多篇文献或者全部或者至少有一篇是前面已经引用过的,这条规则就难以执行,因为按10.1.3的规定,“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 ]’外著录引文页码”。那么,当方括号中有不止一个文献序号时,页码应该用什么形式标在何处,才能明确表示与文献序号的对应关系呢?本标准没有说明,示例则干脆弃10.1.3的规定于不顾。如10.1.2下面的示例之一是“裴伟[570,83]提出……”,其中的文献序号分别是570和83。按照一般逻辑推理,可以判定文献83在这儿肯定不是首次引用,而是前面已经引用过的,应该属于多次引用的文献。但是示例对该文献却没有列出页码,造成违背自己规定的现象(该示例还存在其他问题,下文详述)。由此可见,10.1.2与10.1.3存在冲突,而相关规则既然难以切实执行,就不能说是合理的。

第四,关于日期标注。8.4.3.2条说“报纸的出版日期按照‘YYYY-MM-DD’格式,用阿拉伯数字著录”,8.4.4.1条说“专利文献的公告日期或者公开日期按照‘YYYYMM-DD’格式,用阿拉伯数字著录”,8.4.4.2条又说“电子资源的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按照‘YYYY-MM-DD’格式,用阿拉伯数字著录”。不仅重复、繁琐,而且与本标准其他地方的情况发生冲突。因为“出版日期”在关于连续出版物著录的4.3.1和4.3.2中都没有提及,而“引用日期”仅限电子资源,又与本标准中将各种文献的引用日期都作为必备著录项目的规则相矛盾。

(二)示例不够妥当

第一,示例的内容和形式似有问题。10.1.2的示例“裴伟[570,83]提出……”,除了上面提到的漏标页码的问题外,还有一些不妥之处。首先,采用顺序编码制时,正文中的参考文献标注符号应该位于相应的内容之后,如10.1.1、10.1.3的各个示例及10.1.2的第二个示例那样,但是本示例却把标注符号“[570,83]”置于著者姓名后,与著者— 出版年制的标注方法杂糅了。其次,文献序号的次序没有按照数字的大小来排列,而是大的在前、小的在后,不知是出于什么考虑。再次,该示例的真实性令人怀疑,一个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文献竟然至少有570篇,那么著者本人所创作的内容还有多少呢?是否标准的编者在筛选原始素材时误把页码当成文献序号了呢?

10.2.3规定了采取著者—出版年制时参考文献表中对同一著者在同一年出版的多篇文献的著录格式,其示例1为:

王临惠,等,2010a.天津方言的源流关系刍议[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7(4):147.

王临惠,2010b.从几组声母的演变看天津方言形成的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C]//曹志耘.汉语方言的地理语言学研究:首届中国地理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138.

该示例存在三个问题。首先,提及的两篇文章,一篇是王临惠与其他人合作的,一篇是王临惠个人单独创作的,著者并不完全相同。这就不属于引用同一著者同年出版的多篇文献。示例内容没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用得不合理。其次,对第一篇合作文献的著者,只列一人而不及其他,不符合本标准8.1.2“著作方式相同的责任者不超过3个时,全部照录。超过3个时著录前3个责任者,其后加‘,等’”的规定。再次,示例不提供正文中的标注形式而仅仅展示参考文献表条目,不能明确展现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前面10.2.1的示例是合适的,可惜10.2.3的示例没有与之一致,留下缺憾。

第二,缺漏必要的示例。在规则下提供相应的示例,对于读者切实理解规则内容和实际工作中的准确操作,都是很有帮助的。本标准中的“10 参考文献标注法”部分,其他各处都有示例,唯独10.2.2没有示例。这无论从统一性上还是从实用性上来说,都是令人遗憾的。

第三,示例没有严格执行本标准自己的规则。除了10.1.2的示例外,这类“自我违规”的现象还见于4.6.2和6.1。4.6.1规定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为电子资源必备著录项目。但是,就在紧接着的4.6.2,具体展现著录格式的示例[1]—[5]都没有标注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它们的“获取和访问路径”项中也都不含DOI字样。

根据4.4.1的规定,连续出版物中的析出文献若来自电子资源,“获取和访问路径”与“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都是必备著录项目。但是,6.1的示例[6],虽然已经有标识“[J/OL]”说明这是联机网络电子期刊析出的文献,却并没有列出这两个项目。

(三)信息的前后呼应有欠缺

第一,全面总结与具体实例不一致。7.2说明“参考文献使用下列规定的标识符号”,意在全面总结参考文献著录中的标识符号使用情况。但是,有些符号使用情况明明存在于本标准,总结却未提及,如8.1.4中“.”符号用于机关团体外文名称上下级之间的情况;“[ ]”符号在8.4.1.3用于标注出版地不详,在8.4.2.3用于标注出版者不详的情况。此外,“[ ]”符号还在其他很多地方有合并置放文献类型标识和文献载体标识的用法,而7.2只提及文献类型标识,却没有涉及文献载体标识。

第二,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脱节。本标准的4.1—4.6,在“著录格式”部分都出现了“文献载体标识”这一著录项目,而在“著录项目”部分却都没有提及这一项目。

(四)文字差错

已发现的文字差错见于“前言”所说的主要技术变化中。

第5条的“将‘文献类型标识(电子文献必备,其他文献任选)’改为‘文献类型标识(任选)’”中,前一个引号内的文字引自2005年版标准,其中的“标识”应该按原文用字改成“标志”。

第6条的“新增了……‘8.7数值对象统一标识符’的著录规则”中,“统一”应该按正文中多处的表述改成“唯一”。

第9条的“重点增补了电子图书、电子学位论文、电子期刊、电子资源的示例,……以及韩文、日本、俄文的示例”中存在两个差错。一是“电子期刊”后的顿号有误,造成把“电子图书、电子学位论文、电子期刊”这些下位概念与它们的上位概念“电子资源”并列的逻辑错误,按照4.6的说明,顿号应该改为“与其他”。二是“日本”应该改成“日文”。

三、建议和希望

针对上文指出的本标准所存在的问题,笔者斗胆就如何处理提几点建议。从使用者的角度,笔者拟对标准的下次修订提几点希望。

(一)对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

1.修改规则

第一,关于“引用日期”。不宜一刀切地规定“引用日期”应作为必备项目,似改成“引用日期(在线电子资源必备)”或者“引用日期(联机网络资源必备)”才比较合适,符合实际。

第二,关于著录项目“年卷期标识与页码”。根据期刊的年卷期标识和报纸的出版日期都表示连续出版物的出版顺序,期刊的页码和报纸的版次都表示页面顺序的特点,建议把“年卷期标识与页码”改成概括程度更高的“顺序标识”,并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一条“顺序标识”,定义为“表示连续出版物所载文献具体位置的标识,包括期刊的年卷期标识与页码、报纸的出版日期和版次”。这样,通过相应的示例和8.8中分别对期刊和报纸的具体说明,读者就不会产生疑惑,有利于切实执行规则。

第三,关于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的标注格式。从方便实际执行的角度考虑,建议改成:“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应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分别置于方括号内后并列。”这样,按10.1.3的规定添加页码(这里暂且虚拟)后,前文引用的本标准示例便可以改成“裴伟[570][83]123提出……”和“莫拉德对稳定区的节理格式的研究[255][256]……”。这样,一则可以解决对重复引用文献的页码标注,使各条规则互有呼应,消除冲突;二则可以统一执行10.1.1的规定,不必再按文献序号是否连续而作不同处理,实际操作可以方便得多;三则可把正文中的参考文献标注符号统一为外边加方括号或者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序号,不必再把计算机自动编码的情况排除在外。这样修改后,可以说标准的整体统一性和普遍适用性都能得以提高。

第四,关于日期标注格式的说明。建议将8.4.3的“出版日期”改成“日期”(有上位标题“8.4 出版项”的限定,不难理解这是指出版项中的各种日期)后,统一规定“依据GB-T7408-2005各种日期按照‘YYYYMM-DD’格式,用阿拉伯数字著录”,同时删除8.4.3.2和8.4.4.1及8.4.4.2。这样处理,既可使规则简捷易记,又凸显标准的整体统一性。

2.解决示例和信息前后呼应方面的欠缺

标准本身在使用示例上、用词前后统一上严格遵守和执行自己所制定的规则,更能说明标准的严谨性,是利于推广的积极因素。因此,建议在标准的编写技术上积极采取措施,为初稿设置若干方面的专项检查。比如,邀请熟悉标准编写规范和参考文献著录实践的专家重点核查示例与规则的对应关系,防止出现示例与规则相矛盾的现象。再如,邀请辞书——尤其是大中型辞书——出版单位的资深编辑专门检查信息的前后呼应情况,因为辞书编辑在处理条目信息的相互呼应和交叉方面常常具备独特的功力。

3.消灭文字差错

国家标准理当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上作出表率。因此,对于语言文字的规范性不容轻视。为此,除了撰稿时应该十分注意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外,建议邀请资深的专业校对人员对标准初稿和定稿都进行通读检查和文字技术整理,尤其是对付印清样的专业校对必不可少。资深校对人员对语言文字、文本格式具有独特的敏感性,并且熟知相应规范,常常能及时发现其他人员难以发现的问题,对于保证标准的语言文字规范性能起到重要作用。

(二)对标准进一步完善、提高的希望

1.充分兼顾两种制度

参考文献的标注和著录有顺序编码制和著者—出版年制两种。本标准以顺序编码制为主,而对著者—出版年制关注不够。不但附录A只体现顺序编码制,而且正文中也只在标明“著者—出版年制”的9.2和10.2有10个示例共16个条目展示了相应格式,其他各处出现的相关示例几乎全都是顺序编码制格式的。考虑到这两种制度还是存在较大区别的,希望标准再次修订时增加对著者—出版年制的说明,在各处“著录项目”和“著录格式”中也要增加对著者—出版年制的说明和展示,充分体现两种制度下出版时间著录位置的差别。

2.扩充示例

示例能很直观地展现规则的具体应用状况。有时候,示例的作用远远大于相对比较抽象的文字表述。如果示例的代表性不足,不能涵盖规则中的所有要求,很容易让读者产生错觉。例如,4.1.2有17个示例,其中只有一种古籍和两种外文图书著录了版本项,人们经常接触的现代中文图书都没有著录版本项;然而16种文献都著录了文献类型标识(有的还有文献载体标识)。看起来就好像版本项是任选的,而文献类型标识是必备的。但实际上,版本项是必备的(虽然初版按规则可省略),而文献类型标识是任选的。所以,希望本标准再次修订时,注意扩充示例,以全面体现执行相应规则时可能会遇到的种种具体场景,而且示例最好尽量置于相应规则下面,以便读者对照,从而精准地把握规则的要求。

3.扩充对各种信息资源的说明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了,但是其中仍侧重对图书、期刊的说明,并且比例很大,没有很好兼顾到来自其他种类信息资源的参考文献。从标准的发展变化来看,涉及最多的是专著中的普通图书、会议文献、报告、学位论文、标准,连续出版物中的期刊,而汇编、档案、报纸、专利、电子公告次之,数据库、计算机程序、舆图、数据集和其他类型的信息资源则呈缺失状态,不仅没有专门的条目,连示例也没有。因此,希望本标准再次修订时,充分兼顾到各种类型的信息资源,至少要通过示例的形式全面体现。

4.示例的编排分制度按层级

为了方便读者准确理解示例蕴含的信息,希望对示例先分制度、再按层地编排。分制度是指将所有示例划分为顺序编码制和著者—出版年制两大类。按层级是指在同一类内,再按照文献的使用频次和著录项目的完整程度分小类。

分制度的界限很明确,毋庸赘言,而分层级则需稍作解释。第一层级的示例,为来自普通图书、期刊、报纸、标准、专利、会议文献、报告、学位论文等常见信息资源的文献,并且完整包含所有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展示的模式完全对应。第二层级的示例,也是来自常见信息资源的文献,但按照规定可以省略某些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展示的模式并不完全对应。第三层级的示例,是来自汇编、档案、数据库、电子公告、计算机程序、舆图、数据集等不常用的信息资源或稍微特殊一些的文献,著录项目完整无省略。第四层级的示例,也为来自不常用的信息资源的文献,但著录项目有所省略。

示例在内容上的全面性和编排上的区分性,能让标准更直观地明确要求性、推荐性、陈述性条款的执行界限,方便读者接受和应用,避免因不必要的推测而造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分歧,这对于标准的统一、精准执行,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四、结语

除了增加DOI比较明显之外,本标准中的其他变化相对来说不太明显。因此,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对新标准的执行存在大同小异的困惑或者误解,以致出现比较类似的种种不规范现象。[3]我们在细读标准的同时,也要多关注其他学者的解读文章。阅读直接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专家的解读文章[4],对正确理解、执行标准有很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杨东波,孙秀萍.数字资源唯一标识符发展述略[J].图书馆学研究,2014(4):45-48.

[2]尚利娜,牛晓勇.我国学术期刊参考文献中DOI著录现状分析[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5,26(5):484-487.

[3]王媛媛.出版类期刊参考文献著录常见不规范问题分析[J].编辑学报,2018,30(2):151.

[4]陈浩元.GB/T 7714新标准对旧标准的主要修改及实施要点提示[J].编辑学报,2015,27(4):33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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