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论《列子-说符》之“乞儿不辱马医”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札记第九则之五

钱钟书论《列子-说符》之“乞儿不辱马医”

文/周敏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九则《列子-说符》,共论述了五个问题,此为第五个问题——“乞儿不辱马医”。

“乞儿曰:‘天下之辱,莫过于乞。乞犹不辱,岂辱马医哉!’”按嵇康《难〈自然好学论〉》:“俗语曰:‘乞儿不辱马医。’”《列子》此节当是“俗语”之演义也。

《列子-说符》此节精短如上。

钱钟书此则此节疏通文脉,指出《列子-说符》“乞儿……”来源于嵇康《难〈自然好学论〉》中的一句俗语“乞儿不辱马医”。

《列子-说符》此节译成白话故事:

齐国有个穷人,经常在城中讨饭。城中人讨厌他经常来讨,没有人再给他了。他于是到姓田人家的马棚,跟随马医干活混饭吃。有人戏弄他说:“跟在马医后面混一点吃的,不觉得耻辱吗?”乞儿说:“天下耻辱,没有比乞讨更丢人的了。讨饭都不觉得耻辱,难道跟着马医混会觉得耻辱吗?”

俗语“乞儿不辱马医”可译为:

乞儿不以马医为辱。

或:乞儿不以跟着马医混饭吃为辱。

“乞儿不辱马医”的故事启示我们,任何年代最底层人群穷困潦倒的生活状况都是值得同情的。他们为了生存而从事的任何职业都是值得尊敬的。视他们的职业低贱耻辱是一种不晓世事不懂换位思考不会设身处地的浅薄。同时,正如富人或常人对自己的生活态度时常找一种借口一样,穷人对自己的生活态度也会找一种解释,这种解释可以抵御外界的冷眼,便于平复心态以便顽强地活下去。

《列子-说符》此节【增订三】另记叙了一个疑邻盗斧的故事并疏通其文脉。

《列子》此篇尚有“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之子”云云一节,全本《吕氏春秋·去尤》,历世传诵。

话说从前有个(乡下)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便仔细观察那个小伙子,看那人走路的样子,像是偷斧子的人;看那人的脸色表情,也像是偷斧子的人;听他的言谈话语,更像是偷斧子的人,那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一不像偷斧子的人。

不久后,丢斧子的人在翻动谷堆时发现了斧子,第二天再次见到邻家那个小伙子时,就觉得他的言行举止不再像偷斧子的人了。

这就是《列子-说符》篇所载疑邻盗斧的故事。钱钟书指出,此故事来源于《吕氏春秋·去尤》。

后见《太平御览》把此故事写成这个样子:

“邻人亡斧及鸡,意余窃之。居三日,鸡还,斧又自得,邻人大愧。”

《太平御览》在讲述这个故事时将“人”换成“余”,就是将第三人称“他人”换成第一人称“我”,并且在斧子之外又凭空增添了一只鸡。

疑邻盗斧的故事告诫我们,看问题做判断要依据事实,不可凭空猜想,先入为主。这令人不禁想起,在法律方面,疑罪从无原则确立之前,因某些执法人先入为主的成见曾经冤枉了多少无辜者;在日常生活方面,那些疑心病重的人又曾经错怪过多少好人。我们应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乞儿不辱马医”和“疑邻盗斧”都是 《列子-说符》中的故事,二者并无内在的逻辑关系。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注:篇中红体字引自《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九则)

附录:《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九则之五

“乞儿不辱马医”

“乞儿曰:‘天下之辱,莫过于乞。乞犹不辱,岂辱马医哉!’”按嵇康《难〈自然好学论〉》:“俗语曰:‘乞儿不辱马医。’”《列子》此节当是“俗语”之演义也。

【增订三】《列子》此篇尚有“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之子”云云一节,全本《吕氏春秋·去尤》,历世传诵。《太平御览》卷七六三《器物部》八引《玄晏春秋》亦云:“邻人亡斧及鸡,意余窃之。居三日,鸡还,斧又自得,邻人大愧。”遂若亲遭其事者,又平添一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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