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 贾母支持木石,元春支持金玉,她们真的互相对抗吗?
红楼是一部什么性质的小说?作者在开篇第一回就表明了:“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说明这是一部闺阁传,是为闺阁女子所写的传记。
为避免误读误解,作者又通过空空道人与石头的对话,表明此书既非野史,也非以才子佳人为主题的爱情传奇:
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
然而,即使作者反复强调,依然有大量读者落入了俗套,把红楼当成了有“小人其间拨乱”的爱情小说,并把书中人物分为两大阵营:“木石”阵营,坚定地支持“木石前盟”,以贾府最高权威贾母为首;“金玉”阵营,支持“金玉良姻”,不遗余力地打击破坏“木石前盟”,以贵为皇妃的元春为首。
这就把贾母和元春这对祖孙推到了互相对抗的位置。一个拥有着家族最高权威,一个拥有着皇权,这样的对抗戏码,确实非常能吸引眼球。如果拍成爽剧,易成爆款。
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让这种爽情节回归红楼的文化背景,就会发现绝无可能发生。因为,贾母和元春有着双重关系:一为君臣,其中蕴含的是“忠”文化;一为祖孙,其中蕴含的是“孝”文化。如果贾母和元春互相对抗,那就意味着:贾母对皇权不忠,元春对祖母不孝。
那么,贾母有没有不忠、元春有没有不孝?让我们回归文本,找出真相。
“头上有青天”,身为命妇的贾母,把“忠”放在了第一位。
经常看到有创作者说赖嬷嬷活成了老封君,深觉可笑。封是指诰封,在明清时期,朝廷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赠予爵位名号时,皇帝命令有诰命与敕命之分,五品以上授诰命,称诰封;六品以下授敕命,称敕封。
贾母是名符其实的老封君,她的封诰来自丈夫,属于夫贵妻荣。除了贾母,邢夫人、王夫人、尤氏都是有诰封的,都属于诰命夫人。后来李纨能够“戴珠冠,披凤袄”,则是沾了儿子贾兰的光,“威赫赫爵禄高登”,母随子贵,成为了诰命夫人。
女人一旦受了封,就不再是民妇,而是命妇,是有品级在身的。
书中有提到,第十六回,元春封妃,贾府这些诰命夫人“按品大妆起来。贾母带领邢夫人、王夫人、尤氏,一共四乘大轿入朝”。“按品大妆”,指的是按照品级妆扮,品级不同,妆饰不同,朝服也不同。
还有第十八回,元春省亲,“至十五日五鼓,自贾母等有爵者,皆按品服大妆”。
第五十八回,“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贾母、邢夫人、王夫人、尤氏都是诰命,都应“入朝随班”,贾府考虑到凤姐在病中,无人管家,才“报了尤氏产育,将她腾挪出来,协理荣、宁两处事体”。
这些细节都表明,贾府的这些夫人们,都是有品级的臣子,而非白衣平民。
身为臣子,又深受皇恩,贾母是忠臣还是逆臣呢?
当然是忠臣啊,吃饱了撑的要去做逆臣吗?而且,从书中所透露的信息,贾母是个从骨子里忠于皇权的命妇。
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贾母留刘姥姥住几天,带着刘姥姥领略了贾府的日常生活,其中就有贵妇的日常娱乐——行令。这个令“从老太太起,顺领说下去,至刘姥姥止”,贾母第一句说的便是“头上有青天”。
这句话由贾母说出来,是有深意的。“头上有青天”,本身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不违天,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人在做,天在看”;其二是不违法,遵纪守法,人们常说的“青天大老爷”,指的是严明法纪的官员。
在行酒令时,贾母不假思索地说出“头上有青天”,作者意在表明贾母的价值观:不违天、不违法,既忠于良知,又忠于朝廷。
这也是贾母能安享富贵的基础,上不违天、下不违法,才能心安理得地坐享皇恩。
贾母对皇权的忠,当然也会延续到已是皇妃身份的元春身上。
元春省亲,不是普通的出嫁女儿回娘家,而是皇妃到贾府“游幸”,所以,贾府是以臣礼来接待的:“(元春)至贾母正室,欲行家礼,贾母等俱跪止不迭”;贾政与女儿元春的对话,口口声声称臣;元春欲见弟弟宝玉,贾母说:“无谕,外男不敢擅入。”在元春所代表的皇权面前,贾母的特权无效。
有读者认为,第二十八回,元春赐端午节礼,宝玉和宝钗的礼物相同,黛玉却和三春一样,元春意在赐婚,明确表示支持“金玉良姻”。
既是赐婚,代表的就是皇权。贾府女儿元春无权赐婚,只有皇妃元春有权赐婚。贤德妃代表皇权赐婚,就是一锤定音的事,宝玉和宝钗的婚事就定下来了。即使贾母多不愿意,也要接受,不可再生变故,否则就是对抗皇权,对皇权不忠。
做了一辈子忠臣的贾母,哪怕老糊涂了,也不会为了外孙女做出对抗皇权的事,落个晚节不保的下场。
“贤孝才德”,能被选入宫并晋封为贤德妃,“孝”是元春的主要品质。
红楼中的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是多面的,元春却一直是以正面形象出现的,有限的文字里,找不到任何作者对她的贬斥之处。
作为贾府第四代的长女,元春入宫,是自我牺牲的行为。在官中生活多年,她并没有享受过安逸轻松,反而觉得那是个“不得见人的地方”。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和亲人生活在一起。
能够甘心自我牺牲,因为元春是个孝女,这也是她能被选入宫的原因之一:“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史去了。”
为什么要强调元春的“孝”?这就涉及到全书的大背景了。作者有意为贾府的故事,设置了一个以孝为先的社会背景:
第十六回,贾琏和王熙凤谈到元春省亲,贾琏说:“如今当今贴体万人之心,世上至大莫如'孝’字,想来父母儿女之性,皆是一理,不是贵贱上分别的。当今自为日夜侍奉太上皇、皇太后,尚不能略尽孝意,因见宫里嫔妃才人等皆是入宫多年,以致拋离父母音容,岂有不思想之理?”
为了体现皇帝之孝,还特意设置一个太上皇,皇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由自身尽孝想到天下“父母儿女之性,皆是一理”,于是才“大开方便之恩”,准许后妃们省亲,叙天伦之情。
第五十五回开篇,明写皇帝重视并推行孝道:“因当今以孝治天下,目下宫中有一位太妃欠安,故各嫔妃皆为之减膳谢妆,不独不能省亲,亦且将宴乐俱免。”
第六十三回,贾府有爵之人都出府为老太妃送葬,贾敬突然去世,贾珍上书告假,书中又明写了皇帝重孝:“天子极是仁孝过天的,且更隆重功臣之裔,一见此本,便诏问贾敬何职”,并下恩旨,“追赐(贾敬)五品之职。令其子孙扶柩,由北下之门进都,入彼私第殡殓。任子孙尽丧,礼毕扶柩回籍外着光禄寺按上例赐祭。朝中自王公以下,准其祭吊”。
这些藏在书中的细节,意在表明,这是一个极重孝道的社会,且孝文化的推行,是由上及下的,当朝皇帝在孝道的推广上,身体力行。
元春是孝女,对孝道的遵守,不会因为当上了皇妃就有所改变。
元春晋封贤德妃后,以皇妃身份回娘家省亲,见到贾母等人,“欲行家礼”;“薛姨妈等进来,欲行国礼,亦命免过,上前各叙阔别寒温”;贾政以外臣之礼拜见,元春却更想以女儿之身叙亲情:“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
这些细节都表明,元春并没有因为当上了皇妃就自觉高人一等,在她心中,她更看重孝道和亲情。
因此,在命妹妹们住进大观园之际,“又想到宝玉自幼在姊妹丛中长大,不比别的兄弟,若不命他进去,只怕他冷清了,一时不大畅快,未免贾母、王夫人愁虑,须得也命他进园居住方妙”,可见她处处考虑贾母和王夫人的感受,不会做出有违孝道之举。
那么,以孝为先、奉行孝道的元春,会不会做出违背祖母心意、利用皇权强令宝玉和宝钗联姻的事呢?
且不说元春不会撇开父母之命来干涉弟弟的婚事,就说她想要干涉,也会先遵循祖母的意见。哪怕有些意见上的分歧,她也会先做通祖母的工作,达成一致后再赐婚。
这是一个孝女最基本的行事风格,否则就是假孝了。
元春从女史到贤德妃,这条路走得很艰辛,“二十年来辨是非”,可谓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以元春的智慧,她不会得意便忘形,不会因为爬上了高位就什么都不顾了。
因此,即使当上了贵妃,元春还是当初那个孝女,明里暗里都不会和祖母对抗,何况弟弟的婚事,自有父亲贾政作主,轮不到她这个长姐插手。她也没必要为了一个不长进的弟弟,毁了自己多年的经营。随便被有心人参上一本,她的贤德妃位就保不住了。相比于宝玉的婚事,家族的未来更为重要。
否则,当初何必牺牲自己去到“那不得见人的地方”?
结语:贾母是忠臣,元春是孝女,这是书中对她们的人物形象设定,她们也分别代表了传统文化中的“忠”和“孝”。以贾母之忠,会对皇权维护有加;以元春之孝,会对祖母言听计从,她们又怎会为“木石”和“金玉”互相对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