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和会计都看看!]打肿脸充胖子,这样的结果只有自己含泪吞下!

原来企业注册需要验资,有人想把注册资本做大还要专门找中介垫款验资。为了大众创业的方便,国家不再要求企业注册前必须验资,而是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了。

于是乎,有人为了面子思想,自己明明只有100万元,硬是把公司注册资本写成1000万元甚至1个亿。好像把企业注册资本写大一点就立马变得高大上了一样!

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企业资金不够,贷款怎么办?比如,企业明明只有100万元,注册资本却是1000万元,现在因为周转需要贷款了100万元。你知道这个后果吗?

我告诉你,你的贷款100万元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一分都不能扣除!不管你是在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还是高利贷贷款,利息都不能扣除!!!

听到这话,你肯定会问,为啥?

——这就是你打肿脸充胖子的结果!

因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文件规定: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看清楚了吗?看明白了吗?

也就是说该到位的注册资本没到位,结果还要去借款,这笔账应该算到股东头上,不能算到公司头上,当然借款利息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你当初如果老老实实的就注册100万元,那么贷款100万元的利息只要符合税法规定就可以税前扣除的,多好。现在为了面值,这个100万元的贷款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为了面子,值得吗?

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开始了,企业财务人员也要关注你所在企业是否也有这种为了面子的事情,该做利息调整就赶紧调整吧!老板已经犯错一次,财务人员千万不能在第二次犯错!!

如果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后续怎么办呢?

——那还用说么,赶紧还是诚信一回,申请更改注册资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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