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惠:关于《红楼梦》这本书

自2000年受邀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创作电视连续剧《曹雪芹》以来,已两年有余,开播在即,《唐山晚报》副主编国强同志要我来说几句话。关于曹雪芹,我自然有许多话要说,但是关于电视剧《曹雪芹》,我竟一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因为该说的都在戏里说了,戏里没说的,拿来这里说,也似乎不大合理。于是我打算还是来说一说曹雪芹,兼带说一说《曹雪芹》(剧),因为曹雪芹这个名字虽很响亮,尽人皆知,但真正了解的并不多,为了有助大家了解曹雪芹,也为了说明一下我在《曹雪芹》(剧)中一些情节设置的历史背景以及一些对人对事的看法的由来,写这么一点东西大约并非无益之举。不必拘定体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也不宜离《曹雪芹》(剧)太远,故此名为《曹雪芹》漫话。

我并不是一个所谓"红学"或者"曹学"专家,但是对于《红楼梦》和它的作者曹雪芹从小就有兴趣倒是真的。我才念完小学三年级便因文革辍学在家,当时家里的书全烧了,唯有一部有正书局版的《石头记》,因为母亲实在舍不得,藏在衣柜顶上没有烧毁。当时我刚刚对于小说看得入迷,已经看了流行的《红岩》、《烈火金刚》等几部小说,古典小说则看了《西游记》,一下子没了书读,又没有事干,很有百爪挠心的感觉,于是这部《石头记》便被我发现,似懂非懂地读起来。读是偷着读的,但还是被母亲发现,怕我被"毒害",更怕被人发现,抢过去还是烧了。但我后来还是借到了《红楼梦》,把它读完,从那以后这部书就成为我翻看最多的小说,每每随便掀开一页,就津津有味地读下去,每一次读都象第一次读一样有许多新鲜感。兼之就对书的作者有了兴趣,在大学期间又读了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和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辨》。但是读归读,从来没有想过去研究。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机缘使我写了几篇有关曹雪芹家世的考据文章,发表之后,颇有反响,由此便算与"红学"稍许结缘。难得的是,九四年中央电视台拍摄电视记录片《红楼梦与丰润曹》,我作为撰稿,随剧组由丰润出发,北下铁岭、辽阳、鞍山、沈阳,南至南京、扬州、苏州、南昌,还有我省的赞皇一带,顺着曹家三百余年间的迁徙路线走了一遭,所到之处,可以较为从容地踏访故址,探寻口碑,收益颇大。九九年开始电视剧《曹雪芹》的创作,写出初稿后,又是在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帮助下再下江南,走了南京、镇江、扬州、苏州、湖州等地,重新体验雪芹幼年的生活环境。这两次出行使我对于有关曹雪芹的历史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于治学为文都有莫大好处。

我们研究曹雪芹是因为他写了一部《红楼梦》,因此说曹雪芹就不能不说他的《红楼梦》。这部书在中国可以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似乎已没有什么可说,可是细究起来,能够读懂它的却又实在没有几位,起码它究竟写了什么,主旨何在,都还是专家们聚讼纷纭的问题,用"名气很大,了解甚浅"来概括毫不过分。

《红楼梦》的最早刻本是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程伟元、高鹗作序的程甲本,题为《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这个本子目前已不容易看到。第二年,即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又有世称程乙本的刻本问世,这个本子距离程甲本的问世仅有两个多月时间,可是改动的文字竟达二万一千五百零六字,还不包括移动位置的文字,上世纪六十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就是以这个本子为底本。

在程甲本出现之前,《红楼梦》一直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目前发现的最早抄本是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的本子,题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世称甲戌本,说明起码在乾隆十九年以前这部书就开始传抄,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近四十年。首先在名公巨卿间流传,逐渐流到民间,有好事者手抄一部拿到市上去卖,竟卖到数十两银子一部。刻本出来后流传更广,士人几乎家置一编,许多人对这部书褒扬备至,褒到天下第一,有人为了争论宝钗、黛玉究竟谁更可爱一些,竟至挥拳相向。也有人如痴如醉地反复研读,当作学问来搞,当时学问以经学为正宗,由此发展出考据之学,统治了有清一代整个学术领域,有人说他搞得也是经学,只是经字少了三曲,繁体经字去了三曲,就是一个"红"字了,他搞得是“红学”。一门学问的名称就在自嘲中产生,延至今日,竟成显学。显到什么地步?今天已有专家讨论红学的定位问题,一些专家主张不能把红学定位于一般的小说研究之下,而应当定位于"国学"这个大框架之下。何谓"国学"?根据钱穆先生《国学概论》所列,它包括先秦六经、诸子,两汉经学,魏晋清谈,隋唐佛典、宋明理学和清代的考据之学,于晚近学术只列了诸子之发明、龟甲文之考释和古史之怀疑,如果把红学列于这样一个大框架之下,红学作为一门学问和《红楼梦》作为一部书的地位可以想见。

当然,在有人说好的同时也有人说坏,坏到无以复加,视它为古今淫书第一,最为移人性情。生于嘉庆十六年(1811),卒于光绪七年(1881)的陈其元,是著名的海宁陈家之后,学问渊博享誉一时,他在所著《庸闲斋笔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当年浙江有一女子看《红楼梦》竟至成疾,缠绵床榻,家人一气之下烧了《红楼梦》,那女子大呼"奈何烧杀我宝玉",吐血而死。当时的浙江巡抚名丁雨生者,下令全省禁绝此书,连书坊里的书板都烧了。这位丁雨生据说也是丰润人,和曹雪芹可称同乡,可惜我在《丰润县志》中没有查到他的任何记载。陈其元在书中说:"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摩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戈矛也'。"他还说雪芹的后人因加入林清天理教被诛,便是写作此书的果报。也有人说曾到地狱里面旅游,亲眼看到曹雪芹在地狱中受百般苦楚,也是因写《红楼梦》之果报。还有人郑重建议,把《红楼梦》输往西洋,去毒害西洋人的心灵,以答鸦片之毒。

一部伟大文学名著的问世往往要经历这样一个阶段,同时代人无论是褒是贬,都无法深刻领会它的伟大之处,只有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事的变迁,人们才会逐渐领会它的伟大。到了民国以后,这部书在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才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梁启超在他的《清代学术概论》中论及清代文学时说过这么一句话:"以言夫小说,《红楼梦》只立千古,余皆无足齿数。""千古"一词,当包括过去与未来,他是把《红楼梦》作为中华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巨著来看待的,不但空前,而且绝后。
若说梁启超的话说得有些绝对,我们还可举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来做证,就是鲁迅。他在《中国小说之变迁》中说:"总之自有《红楼梦》以来,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他在别的文章中还曾说,自有《红楼梦》以后,委实也没有什么好作品出现。这就是说,鲁迅先生也认为《红楼梦》是一部空前绝后的小说,至少在近现代还没有一部书能够超过它。

如果认为这还不够,我们还可以举出毛泽东同志,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说过这么一段话:"我国……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以现在的眼光看毛泽东同志举出的这四条我们尚可骄傲的理由,人口众多已成负担,相应的地大而物不博,人均资源很少,历史悠久尚可骄傲,只是带来的惰性也大,目前改革进程的艰难就很说明问题,那么我们唯一尚可骄傲的也就是这部《红楼梦》了。这样说也许一些同志难以接受,认为太过夸大其辞。实际上看一个民族伟大与否,不是看它生产过多少机器之类,主要还是看它为人类精神文化贡献了什么,据说西班牙有一句俗话"即使我们失去一切,我们还有《堂吉诃德》",他们是认识到这个事情的重要性的。目前的日本经济很发达,但在世人眼里他们一直是经济动物,原因就是他们在文化上巨著太少,文化巨人太少,在文化上抬不起头来,因此他们也一直重视为自己的作家、科学家活动诺贝尔奖。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认识我们自己的伟大著作和伟大作家呢?

已故著名历史学家杨向奎先生在为《戴名世集》写的序言中说:"中国的名清两代,在精神文明的领域中实在是小说世界,《红楼梦》出而达到顶峰,文学的其它领域,未免相形见绌。"《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它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艺术上,都为中国的旧文学划了一个完满的句号,同时也开启了中国新文学的闸门。恩格斯在评价但丁时说他是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也是新世纪第一位诗人。现在我们谈论西洋音乐,往往也说贝多芬是古典与现代的分水岭。《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也便成为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他是在古典与现代之间耸峙的高峰,他的贡献不仅在文学,而是在整个中国的精神文明,因而研究他的身世思想经历也就成为很重要的事情。

(摘自王家惠《〈曹雪芹〉漫话》,有改动)

   作者简介:王家惠,河北唐山人,一九五六年生人,著名作家、剧作家、红学家,现任唐山市作家协会主席。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唐山绝恋》、《唐山大地震》,中央电视台拍摄三十集电视连续剧《曹雪芹》、陕西新世纪影视公司拍摄三十集电视剧《唐山大地震》、舞台剧《孔子突围》、《大唐曹妃》、红学专著《红楼五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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