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社交

2017年12月25日,四名贵州省普安县当面某医院的员工前往当地某KTV进行娱乐。还邀请了五名男性,陈浩、周鑫、陈伟、陈诚、杨云。只是没有想到这一次的社交联谊,让她们陷入深渊。事发当天,由陈浩和周鑫前往医院接了四名受害者前往KTV。而剩余的三名男性后续也来到该KTV的包房内。

一行九人在里边进行喝酒。但是在过程中,陈伟和陈诚两人将周鑫之前购买的一种药物倒入了啤酒当中。让四名受害者喝下。至于这种药物,详情大家不需要知道,只要明白会让人神志不清就行。四名受害者喝下之后,出现了异样,之后四名受害者便被几人分别带走。周鑫带走一名受害者,在宾馆内强行发生关系。

陈浩带走一名受害者,发生关系时,被受害者咬伤。陈诚和陈伟两人共带着两名受害者前往某酒店房间内发生关系。陈诚与受害者发生关系,陈伟因为女朋友打电话,从而犯罪中止。另外一名参与人员杨云,当晚并未参与犯罪。但是第二天,来到陈伟住处对于受害者进行了猥亵。(后续给出的罪名也是强奸罪,因为其之前行为,算是共同犯罪)之后被咬伤的陈浩也来到该房间,与房间内的受害者发生了关系。四名受害者所在医院发现四人没有上班,之后得知该情况,将四人带回单位。后续四人报案,声称被迷奸。法院根据上述情况,一审做出相关判决。

陈浩,1991年生人,初中文化,农民,系主动投案。犯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周鑫,1988年生人,大专文化,农民,系主动投案。犯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陈伟,1989年生人,初中文化,农民,系主动投案。犯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杨云,1991年生人,小学文化,农民,被抓获。犯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陈诚,1989年生人,小学文化,农民,农民,被抓获。犯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十年。

五人全部上诉,而二审认为一审判决清楚,定性准确,只是量刑不当。主要是觉得虽然这五人均有主观的强奸故意,但是最终落实的行为属于个人强奸。不能认定是强奸多名妇女。所以按照十年以上判决,有些量刑过重。最终做出如下判决。陈浩,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周鑫,改判有期徒刑六年;陈伟,改判有期徒刑六年。杨云,改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陈诚改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强奸罪一般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因为这五人的行为都十分恶劣,所以基本上朝着强奸罪的从重处罚。

虽然是公正的判决,但看着还是让人一阵唏嘘。外出一定要注意甄别好坏,就算是再熟悉的人,也不能放松警惕。犯罪和性别,以及年龄,还有文化,职业等都没有关系。主要就是思维和品质。交朋友,社交一定要多番考量,不要怕得罪人。真正的好朋友,是经得起考验的。案件会有所更替,时间会有所流逝,我们需要通过这些案例,来不断的警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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