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晨阳”罗生门

一家成立4个月的公司,迅速卷入到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当中,并上演涂料行业的“罗生门”事件。

2020年12月1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汉莎涂料有限公司等与保定锁熙商贸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尽管《裁定书》驳回了原告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晨阳)、河南汉莎涂料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汉莎)对包括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晨阳)在内的4名被告的起诉,却让这一起涂料行业“罗生门”事件呈现出更加清晰的脉络。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定书》页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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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并且跟钛白粉行业的龙头企业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佰集团”)产生了关系。

在提起诉讼的事实和理由阐述中,河南晨阳、河南汉莎(如无特指,以下统称为“河南晨阳等”)指出:河南汉莎系龙佰集团的关联公司——同时龙佰集团是河北晨阳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截至2019年12月,河北晨阳累计拖欠龙佰集团货款约8000万元。

作为河北晨阳的“大债主”之一,龙佰集团曾传出与河北晨阳展开“债转股”式收购谈判的传闻

根据此前坊间的信息,2019年底时河北晨阳便已出现经营不善的苗头,在这种背景下,其对包括龙佰集团在内的供应商货款已经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

河南晨阳等在诉状中指出,此时河北晨阳又以补充流动资金为由,隐瞒其资不抵债基本事实,请求龙佰集团协调下属焦作市创基高端智能产业园有限公司为河北晨阳提供3500万元的短期借款,借款期限从2019年12月27日起到2020年1月15日止,总计20天等等。

“至诉前,河北晨阳累计拖欠龙佰集团及下属公司货款及借款本金共计10850万元,并以自身早已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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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拖欠的货款数额巨大,龙佰集团为了保住债权,同时河北晨阳也为保住品牌,双方因此尝试以合作的方式寻求破解困局之路。河南晨阳便是在这种背景下成立的。

河南晨阳等指出,从2020年8月上旬起,河北晨阳经与河南汉莎反复磋商,围绕河北晨阳的企业字号、商标、著作权、专利和技术秘密、商品包装和外观等权利的授权使用和许可,以及企业的设立、生产、加工、管理和销售等合作事项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在河南省焦作市设立“河南晨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方在2020年8月20日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及其《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派遣并选举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等。

在涂料行业,河南汉莎是一个“低调的存在”

工商登记注册资料显示,河南晨阳成立于2020年8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河南汉莎出资7000万元,自然人刘国旭认缴出资3000万元。

“(10000万元出资)均由原告河南汉莎提供。其中,河南汉莎占股70%,登记出资额7000万元;河北晨阳以前述无形资产、销售平台、渠道等资源的授权使用和许可为出资,并委托自然人‘刘国旭’代为持股,占股30%,登记出资额3000万元。”河南晨阳等在诉状中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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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晨阳成立之后,很快便开始了厂房的建设等工作。河南日报客户端2020年11月25日的报道显示,河南晨阳的项目正在紧张施工,厂房框架已现雏形。

河南日报客户端2020年11月25日的报道显示,河南晨阳的项目正在紧张施工,厂房框架已现雏形

据介绍,该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一期建设年产20万吨水性涂料生产线,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和技术楼等。其中河南汉莎负责投资建厂等基础设施、设备及运营资金,财务管理、经营手续及证件办理;河北晨阳负责生产工艺设计、生产线建设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管理、市场销售开发、物流及品质管控等。一期工程预计2021年3月份建成试生产。

“原告为履行合作协议,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但国庆节以后,河南晨阳等陆续发现:

1、河北晨阳在10月1日发布授权书一份,将排他性的授权和许可给原告的权利,又授权给了保定锁熙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保定锁熙)。

2、河北晨阳在10月12日向广大经销商发布(晨阳集团【2020】8号)《公告》一份,声称从未授权河南晨阳享有晨阳水漆渠道销售和销售平台。

根据河南晨阳此前对外发布的盖有三方(河北晨阳、河南晨阳、河南汉莎)公章的《授权使用和许可协议》显示;甲方(河北晨阳)授权和许可乙方(河南晨阳)使用的企业字号为“晨阳”;授权和许可使用的商标为:截至2020年8月8日之前甲方拥有的水性涂料全部商标;授权和许可使用商标的类别为“排他使用许可”;授权和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包括国内和国际市场。这一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

而河北晨阳于10月12日对河南晨阳的合作关系作出声明称:河北晨阳从未授权河南晨阳享有晨阳水漆渠道销售和销售平台,河北晨阳拥有独立的、全部的产品线设置、销售渠道的规划及管理、销售政策、品牌运营及管理权利;所有晨阳水漆的信息发布以河北晨阳官方文件为准,其他单位发布的信息、文件均不代表本公司(指河北晨阳)。

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双方从合作到撕破脸,此间到底经历了什么,目前并无太多的具体信息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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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事态进一步升级的是,11月12日,河北晨阳在向广大经销商发布《关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声明》一份,声称“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晨阳水漆“所有订单均由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统筹,其他均视为侵权行为”。在河南晨阳等看来,这一声明实则暗指它们的产品系假冒伪劣。

河南晨阳等进一步指出,它们在市场上发现,河北晨阳指使相关人员以稽核为名,找到河南晨阳的经销商,散布后者系未经授权、制售的晨阳水漆系假冒伪劣产品等虚假言论……部分不明真相的经销商纷纷找到河南晨阳等要求终止合作;而为逃避债务,组建保定锁熙等公司,并以这些公司的名义采购原材料、发放工资,进行工业生产。

曾经的“水漆明星”如今身陷各种麻烦当中

在这种背景下,河南晨阳等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河北晨阳等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制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严重损害原告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导致不明真相的经销商不敢销售、消费者不敢购买河南晨阳等的产品,“当前已经给原告造成80万元的经济损失(其他损失正在统计中)”为由,从而提出诉讼请求:立即停止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

2020年11月30日,中站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河南晨阳等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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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起“罗生门”事件恐怕很难简单地画上句号。

中站区人民法院指出,该案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在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时所引用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省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范围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余下省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由上述裁定依据可以看出,法院作出驳回起诉的原因,并不在于事实的对错,而可能在于起诉方对案件的定性出现了偏差,超出了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因此,对于河南晨阳等而言,在民事诉讼被驳回之后,接下来采取何种行动将是一种考验:在已经做出投入的情况下,双方关系的继续恶化明显对双方都不利;而合作之路是否已经被堵死?

而对于河北晨阳,当前的首要任务应该是积极自救,而不是不断地陷入到各种麻烦当中。然而在天眼查网站显示的77条开庭公告当中,有一起河北晨阳诉河南晨阳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于2020年11月24日开庭,目前这一诉讼案件的结果未见公布。

END 。

值班编辑: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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