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的角度看北宋是如何走向灭亡的(五)-货币之战

金融的本质是信用,有信用的时候是金融,没信用的时候也被称为骗术(学名庞氏骗局)。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只要经济还在运行,融资就将永远存在,有融资就必然有信用,有信用就必然有人会失信,这根本就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信用与骗术、金融与庞氏骗局,其实只有一线之隔,其中的差别在于骗术和庞氏骗局不能真正创造财富,金融却把钱送到最能创造钱的地方。个把富商“奸弊百出”并不是多大的问题,经济运行会自动淘汰信用卑劣者,最优秀者、最有实力者、最有信用者,最终将在竞争中胜出。

当年,成都富商公议:市面实力最雄厚的十六家富商出面整顿交子,此后,只有这十六家富商可以发行交子,交子面式统一,持票人可以到十六家富商中任意一家兑付铁钱。

官民交子之争

大宋王朝西北居住着一个游牧民族——党项族,多在鄂尔多斯、甘肃走廊一带活动。这是一个典型的游牧民族,他们用自己的马匹、牛羊换取北宋的粮食、纺织品、瓷器,首领仅在名义上接受北宋王朝册封(定难军节度使)。

然而,北宋王朝并不能真正统治骁勇善战的党项人。

宋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宋太宗接到一份大礼。那一年宋太宗很高兴,西夏国因争夺王位内乱,新任首领李继捧为获得强大的外援,主动提出把自己的夏、绥、银、肴、静五州献给宋廷、党项贵族所有宗族子弟内迁至东京汴梁。

对这份厚礼,宋太宗当然不会客气,立即下令所有党项贵族内迁,并以极高的效率任命了夏、绥、银、肴、静五州地方官。

对党项族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馊主意,相当于把所有后代都抵押给宋朝了。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李继捧的反对者李继迁公开反叛,李继迁、李继捧大打出手。双方争夺的焦点在陕北横山一带,李继捧的支持者是北宋王朝,李继迁最重要的支持者则是生活在横山一带的南山党项。

按照党项族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本来是连铁器都造不出来的,以精铁铸造兵器就更不可能,按常理推测李继迁战胜的希望并不大。

唐朝以来,蜀地与党项之间的贸易已经有数百年历史,史载,北宋初年商路上扬起烟尘就如同天上的乌云。北宋在横山地区没有建立有效的统治,只有在这里蜀地铁钱才能换成铜钱,于是,蜀人对党项贸易趋之若鹜。偏偏南山党项就是蜀人最主要的交易伙伴,他们的汉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双方开战之后,铁钱对南山党项有了新的意义,据《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记述,南山党项所获得铁钱基本都被重铸成兵器。

要防止南山党项继续铸造兵器,就必须防止他们获得铁钱!

要防止南山党项获得铁钱,就必须禁绝与他们贸易!

要禁绝与南山党项贸易,禁绝不了……

问题的症结在于南山党项也有自己的比较优势,除了牛羊、马匹,南山党项还有一个重要的资源——乌池、白池。乌池、白池出产一种特殊的商品——青盐、白盐,青、白盐的质量远高于北宋土产的解盐,价格却只是宋朝的五分之一。

正是因为青、白盐的存在,即使宋廷关闭了横山一带的官方贸易场地(榷场),还是有一批自发的民间小市场(和市),蜀地铁钱还是源源不断变成党项战士手中的利剑。

既然禁绝不了宋夏贸易,就得禁绝蜀地铁钱!

就在这时(真宗朝,998—1022年)蜀地出现了交子,而且出现了人类第一代金融危机——“争闹”。问题终于有了答案:用交子取代铁钱,既遏制了蜀地,也能防止南山党项继续获得铁钱!

当然,如果能由官府自己发行交子就更靠谱了。

只要原来的发行者丧失信誉,更有信誉的发行者自然就可以取而代之,十六富商取代原来星罗棋布的交子铺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如果十六富商不主动丧失信誉,还可以有很多种方法让他们被动丧失信誉……

第一位关键人物,益州知府张咏就此出场。

张咏,进士及第,诗文俱佳,是真宗、仁宗两朝重臣,官至礼部尚书,死谥“忠定”,号称“治蜀名臣”,甚至有人将其与赵普、寇准并列为北宋三相……

现在,我告诉大家另一种解释:与西汉义纵、武周索元礼一样,张咏是一个什么都敢干的家伙,他心黑手毒、心思缜密;年轻的时候,此人曾身怀万钱出游,夜投邸店,就因为店家说了一句“今夜有生意了”,张咏就杀了人家全家,事后还纵火灭迹。

不过,张咏又与西汉、初唐的酷吏不同,他为官后嫉恶如仇、忠于职守,还曾经把大部分精力用在对付蜀地富人身上……

张咏刚到成都的时候(真宗咸平六年,1003年),蜀地第一波金融危机刚刚结束,十六富商正联名发行新交子。

新任知府张咏很有经济学头脑,他认为:交子铸币权的背景是十六富商卓著的市场声誉,如果官府再为十六富商明确交子发行权,就更是一件锦上添花的事情;张咏同时还认识到,铸币权有着特殊的价值,交子发行权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收入(铸币税)。

既然是一种收入,十六富商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张咏会晤了十六富商的头面人物王昌懿,双方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王昌懿表示要全力支持新任知府搞好工作,张咏强调益州府衙高度重视交子发行工作,将以府衙的名义为十六富商确认发行交子的特准权;张咏还指出,为了体现官民一家亲,十六富商要为益州知府承担成都一部分公共费用,比如,无偿为衙门修建河堤、建粮仓、赈济老弱孤寡……

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对十六富商来说,获得官府特准相当于最终确认了交子合法性,十六家私商成了中央银行。

为中央银行牌照出点血,很值!

此后,每当知府衙门有事(或者没事),十六富商就会定期、不定期向衙门支付一笔交子。张咏拿到这些交子,也不怎么提现,十六富商手中的铁钱储备并未因此显著下降,双方相安无事多年,交子也就这么流通下来了。

张咏到任后第四年的某一天,十六富商之首的王昌懿家中突然出现了一批不速之客,这些人手里拿着刀枪,还带着大批交子,要求当场兑付铁钱——他们是知州张咏派来兑换现金的。王昌懿是十六家富户中的首富,如果他倒下,十六富商将无一幸免,当天,十六家富户硬咬着牙兑付了这些铁钱。

如果说知府大人有急事,集中兑换一批铁钱,事情也说得过去。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太寻常了。

成都市面上出现种种传闻(似乎也不完全是传闻):有人说,知府带着士兵去了王昌懿的交子铺,这哥们是不是犯事了;有人说,知府张咏带人去王昌懿家取钱,但并未取到,一怒之下知府查封了王昌懿家;有人说,十六富商跟以前的交子铺没什么区别,他们把大家的钱都拿去买宅子买地、甚至放高利贷了,现在,连官府都取不到现钱……

所有传闻都归结到一个结论:大家一起去十六家富户兑付现金吧!这次比较幸运,与之前交子铺不同,十六富商发行交子不足数年,交子多集中在成都少数富户手中。这些人人数较少却占了交子数量的大头,他们知道内情,也知道交子挤兑的危险性:如果这十六家富户最终真的不能兑付现金,所有人的财产都会在瞬间化为乌有。最后,成都富商公议,富人都不参与挤兑,但要求十六家富户承诺分期兑换现金,兑换现金后是否再次转存由存款者自定。

这一次张咏没能挤垮十六家富户,别着急,咱还有后招。

《宋史·食货志》记载,“张咏镇蜀,一交一绪,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张咏定下的这个所谓“三年为一界”的章程,得益于上一次挤兑事件中成都富商与十六富商所签的协定,既然十六家富商与富商签订了现金兑换协议,为了公平起见,那么也要跟所有人签订兑换协议:每三年为一限,到期十六富商要向所有持币人兑换一次现金。

至于时机,就选择新丝上市的时节。十六富商与成都富商之间确实有协议,不过兑现的时机自定,断然不会选择同一时点,更不会选择新丝上市的季节。现在,三年后所有交子持币人都要来兑换现金……

实在太损了,原本十六富商可以借交子实现自己的信用扩张,现在,不但不能扩张货币,还要定期把所有现金都兑换给持币人。

咱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可谓交子之幸的是,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1年),就在第一界兑换即将到期的时候,张咏被调走了。尽管《宋史》对张咏赞颂有加,但在我看来,还是时人的一句评价更为中肯:幸好张咏生在太平盛世,若是生在乱世,那真不堪设想了……

让十六富商丧失信誉,做到这件事的第二位关键人物,是益州转运使薛田。

薛田,进士及第,历任知县、御史中丞、三司度支判官等职。其中,三司度支判官是管钱粮的活儿,相当于四川财政厅长兼央行成都分行行长。也就是说,薛田金融从业经验多年,熟悉货币运行规律。所以,与诚心想搞垮十六富商的张咏不同,薛田不但想保住交子,而且想将之收归朝廷所有。

薛田到蜀地任职的时候,北宋和党项已经打了很多年,蜀地距离前线很近,负责为陕北前线提供粮食、布匹、生铁等战争物资,收上来的钱经常不够花。

如果衙门掌握了交子发行权,那就不一样了!

张咏走后成都市面已经有了公议:为保证交子发行,交子仍以三年为界,到期可以兑换为现钱,也可以将旧交子换成新交子;在实际运行中,绝大部分人都选择将旧交子换为新交子。

现在,薛田来了。

大中祥符末年(1015年),薛田刚刚到任就上书宋真宗,要求官府上收交子发行权。《宋朝事实》记载了薛田奏折的内容:

第一,货币代表着钱财,成都十六富商就如同汉代七王之乱中的刘濞,一旦有了铸币权就会有很多想法,何况蜀地本身就是一个多事之地。

第二,与党项人战争久拖不决,关键之一就是党项人从蜀地弄走了很多铁钱。如果官府发行交子,就可以杜绝铁钱出境。

第三,如果官府有了交子发行权,就可以无需敛财而保证军需。当然,官府也不能白白为民间印刷交子,可以效仿最初的交子铺收取3%工本费!

结论:所以,既然不能废弃交子,那么就应该禁止民间私印交子,改成官办(废交子不复用,则贸易非便,但请官为置务,禁民私造)。

在薛田鼓动下,益州知州寇瑊下令十六富商交出交子铺,并直接查封了印刷场、库房、印鉴(令收闭交子铺,封印卓、更不书放)。

对于这个极其离谱的命令,十六家富商公议停发、停兑现钱。存款者要兑换现钱?

十六富商:冤有头、债有主,前面左转找知府!

估计十六富商的原意是:一旦自己罢工,交子不能流通、街市再无人群、市面陷入萧条……要知道,蜀地可是要靠私商为前线供应粮食等后勤物资的……

薛田:罢工?这生意干脆你就不要干了。

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薛田出任益州知州,立即下令在蜀地设立“交子务”,即官方纸币发行机构。自此,交子务归朝廷直属,由朝廷派人任“监官”,此前的交子被称为“民交子”,而此后的交子则被称为“官交子”,民交子可以等额兑换为官交子。

官交子面值一至十贯,共十种,上盖“益州”铜印及敕字、大料例、年限、背印、青面红团等六枚大印;每两年一界,界满不兑现钱,仅以旧交子换新交子,兑换时要缴3%的“纸墨费”。当年,发行交子1256340贯,以36万贯铁钱作兑换本金,占纸币发行额的23%。

在薛田简单而粗暴的干涉下,民交子就这样败亡了。

承平年代官府的信誉最高,只要“交子务”不乱发交子,以官交子替代民交子也不是不可行。问题在于,宋夏战争中北宋王朝把交子作为一种御敌的武器,而且在尝到甜头后有点上瘾,最终导致官交子信誉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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