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离不开惩戒,但你以为惩戒权给老师就能解决问题,简直太天真

教育离不开惩戒,但目前老师失去了惩戒权

目前教育的现状大家是了解的,特别是老师.每个学校都有一定的规则来规范学生的行为,例如迟到和逃课,不按时交作业等情况.若学生违规,给到一定的惩戒,以规范学生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于老师和家长而言,再正当不过.

然而,要说现在的老师有没有惩戒权,我想绝大多数老师是没有的,也是不敢用的.产生目前这种情况的因素是多重的,例如部分家长过度敏感,社会对老师的要求过高,媒体对老师的报道等,都对老师们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整个社会对老师的评价也是向负面的一方偏移,一有事情,媒体和社会就议论纷纷.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学生的惩戒,能不用就尽量不用,最终的结果就是几乎不用.

即使给到惩戒权,谁敢用?

惩戒权,对于老师来讲非常重要,是老师做好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的关键,但并不是你给到惩戒的权利,老师就敢用的.首先,惩戒的方法,到底哪些是能用的,哪些是不能用的,其实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万一用得不当,家长和社会不仅会找老师的麻烦,还给学校带来干扰.再者,学校和教育局并不能很好的保护好老师,当惩戒产生纠纷时,老师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家长、学校和教育局甚至社会及媒体都可能不会站在老师这一边,老师轻则公开道歉,重则失去工作.惩戒权,使用还是有巨大风险的,并不是给到了就敢用的.

法律先行

教育没有惩戒,就不是完整的教育,也不可能做得好教育,这是不容置疑.而惩戒权并不是谁都敢用的.我觉得要想打破目前教育的尴尬情况,在法律上要有明确的规定.规定哪些是不能做的,哪些是能做的,能做到什么程度等,这样不仅给到老师一个惩戒范围和规范,还能切实的保护好学生和老师.

当产生纠纷时,让法律和事实来说话,而不是家长一哭二闹,也不是学校和教育局息事宁人,更不是社会和媒体一哄而上的对老师进行大肆的报道,给社会和群众造成误解.这样才能让各方满意,家长不用担心孩子在学校受伤,老师不用害怕惩戒不当,学校和老师也不用顶着巨大的压力前行,社会和媒体也能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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