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三十七本书序言 《英格兰,我的英格兰》译者后记

双语作品的出版这两年成了流行趋势,说明随着中国大陆读者英文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阅读的口味和习惯也在变化。大家都想在读中文译文时顺便看一眼英文的原文,比较着欣赏作者原文的魅力。而对于劳伦斯这位二十世纪英国最优秀的小说家(之一),大家已经不满足于仅仅读其中文译文了,更要识其庐山真面目。出版社顺应了这些读者的阅读趋势,开始推出双语版,满足大家更高的鉴赏需求。作为劳伦斯译者,我感到很幸运和幸福,拙译从1986年(那一年末我开始陆续发表出版劳伦斯译文)开始到现在,能伴随许多读者走过不同的历史阶段,从单纯的中文版一直走到双语版,我的译文因为读者的新需求而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这是一个译者莫大的福分。
面对少作,时而汗颜,时而惊艳,百味杂陈。
所谓汗颜,是当初暴虎冯河,不知有汉。
如《菊香》,这是开启了我的劳伦斯阅读和研究之门的第一篇小说,那是1980年,我们的国家刚刚开始改革开放,大学课堂上刚刚开始适度引入一些外国现代作家作品,那之前我们读的多是狄更斯时代之前的作品,现代名家里也只读过萧伯纳的喜剧。我所在的英语系请来了第一位外教,是刚刚在普林斯顿获得博士学位的一位年轻美国学者。他为我们开的英国现代文学课教材里选了四位作家的作品,有伍尔夫夫人、曼斯菲尔德、乔伊斯和劳伦斯,我偏偏喜欢上了入选的劳伦斯小说《菊香》,有一种震撼的感觉。20岁的我不满足于阅读,还一定要用中文替劳伦斯表达一遍,这小说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创作欲望,一种替人传道当牧师的感觉。后来读了一本劳伦斯的传记,书名是《爱的牧师》,意思是劳伦斯通过自己的文学创作充当爱的牧师角色。就想,我翻译他的作品,不就是要充当劳伦斯作品的牧师吗?即使只是个小小乡村教堂里的牧师,只要我认真地领会原文,努力用中文再现其魅力,我就是个小牧师---a priest of Lawrence。
还记得那是1981年,在学校老图书馆后面乱石乱瓦堆积的地上,那里有几棵参天大槐树还是老榆树,有阴凉,很僻静,我就坐在小板凳上,膝盖当桌,偷偷地翻译(不敢让别人知道我有做翻译家的非分企图)。然后投稿给了《译海》还是别的杂志,从此泥牛入海。当时也没复印机,稿子丢了也就丢了。后来是凭着第一遍的记忆,重新翻译一遍,直到出书时才拿出来修改了一些地方。现在对照英文看,里面有些基本的错误令我汗颜,有些幼稚的句式令人发噱,但有些精彩的句子还很让我“惊艳”,这样的句子我现在绝对翻译不出来,那是需要青春的冲动才能搜索出来的汉语对应词语。所以我说翻译与创作一样,一定要早点开始,文字错误可以修改,但热情与幻想是找补不回来的。现在我在给20岁的我当老师,修改那个时候的修辞和文字,但也欣赏自己那个岁数上的冲动。
《英格兰,我的英格兰》一文则是我在研究生毕业前翻译的,24岁,刚得了硕士学位,离开学校前大家在忙总结,忙鉴定,忙告别,忙整理行囊。12月的福州阳光很温暖,日子很悠闲无聊。于是我就趁这段空闲,在长安山上面对波光粼粼的闽江,晒着太阳,在野龙舌兰丛中把这个中篇小说的初稿翻译完了,像劳伦斯一样,我也是把我的文字写在横格本上。后来参加工作后,住办公室,晚上空空如也的办公室里只有我一个人,就有了时间抄写出来拿出去发表了。这个东西我感觉是是硕士水平的了,但现在看还是很幼稚。但那些大段的激情色彩的描写,看起来还是很舒服,估计是我现在翻译不出来的。
于是我用现在的学识和理性纠正当初的错误,但欣赏地保留了很多当年的句子,那是任何学问所不能替代的与青春和热情有关的肉身之道。在这一点上,翻译和创作异曲同工
研究生毕业后我一直以翻译和文学创作为“己任”,还不时为《文汇读书周报》等几家报纸做一些老翻译家的访谈记者,没想过要努力当学者,因此发表了几篇劳伦斯研究方面的论文就再也没有尝试进一步做研究。但又要经常读了一些有关专论,那是为了加深自己对劳伦斯文学文本的理解,帮助我翻译得更准确。因此不敢率然作研究性的序言,只谈些作为译者的阅读经验,没有高屋建瓴的答疑解惑功用,有些见解并非独家,而是多年阅读他的传记和评论过程中积累下的被我认可的别人的论点,基本上是二手知识综合,仅比直接的编译多了一些自己的“消化”和转述而已。在此我要向很多英语国家的劳伦斯学者致谢,是他们的研究著作滋养了我,培养了我的文学鉴赏眼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翻译的质量。在劳伦斯研究方面,中国学者的起步已经晚于西方学界半个世纪,西方仍以每年上百部的专著出版速度刷新着记录,因此作为中国学者要拿出完全独立的见解就难免力有所不逮,我们唯一的优势应该是在劳伦斯与中国文学的比较方面,这似乎是目前西方学者难以企及的,为此我期待着能有新晋学人在这方面推出自己的独立成果。拙译如果能为这样的研究提供参考则是译者的莫大荣幸。当然,作为艺术品的翻译作品,我所期待的是更广大的读者的阅读和批评。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