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大妈在超市竟强行摘取幼儿金手镯,连孩子的东西都拿?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近日又发生一起引起众多网友谩骂的案件。2021年10月26日,江苏吴江的孙奶奶推着7个月大的孙子出去买菜,结果回家后发现孙子手上戴着的价值4000元的金手镯不见了,孙奶奶随即报警求助,民警通过店内监控调查发现手镯是被一名老年大妈强行摘走的。
在超市里人多眼杂,孙奶奶担心超市里面太过拥挤便将孙子单独放在门口,结果作案的大妈见旁若无人,直接抓起幼儿的手将手镯强行摘下,因为不好取还用了蛮力。
当民警问作案大妈为什么要偷手镯时,大妈什么也没说,只哭着说:“我后悔死了”。面对大妈这种行为,众多网友都表示很愤怒,网友在谴责这位年长不尊的老太太时,也在提醒家长,不要给婴幼儿戴金银首饰,这些东西有些时候会给孩子带来伤害,一旦误吞或被不法分子盯上,可能会伤害到孩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但没有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等侵犯人身权利的方法。
客观行为方式不同,这是两罪的最大区别。抢夺罪的客观行为是采取公然夺取的方式。所谓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当着财物管理人的面公开夺走其财物,并且这种公然夺取没有采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否则将构成抢劫罪。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秘密窃取,即行为人用自以为不会被财物控制者发觉的手段窃走财物。
区别的要点是“公然夺取”。所谓“公然”性,主要是相对于财物所有人、占有人而言的,即当着他们的面,乘其不备,夺取财物。所以公然性仅以当着财物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的面进行为条件,不以他人在场为条件。如果当着财物所有人、占有人的面突然夺取,即使没有其他人在场,也属于抢夺行为;如果背着财物所有人、占有人悄悄偷取财物,即使有其他人在场目睹,也属于盗窃。所谓“夺取”性,是指使用暴力针对财物的突然抢取。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我们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案件详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