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律师被枪杀:女友现场目击,刚买婚房

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官微消息,9月13日上午10时许,辖区新竹路发生一起伤害案。一男子进入一律所,开枪打伤律所工作人员后逃逸,随后被抓获,受伤律师送医救治无效身亡。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雷某与被害人薛某有纠纷,雷某是薛某接手案件的败诉人一方,因此对薛某产生怨恨,酗酒后带着情绪的雷某来到薛某工作的律所,对雷某开枪,然后在路边劫持一辆宝马车逃逸。
当然,雷某在警察的天罗地网中并没有逃多久,于11时50分被民警抓获。而受害人薛某则在送医后,救治无效死亡。雷某因为案件败诉,房产被法院强行拍卖,所以报复薛某,可自己同样难逃法网。
被害人薛某,是律所的专职律所,2018年8月领到执业律师证,年龄30岁左右,其女朋友也和他在一起工作。案发当时,薛某女友正在现场,目睹了整个过程。凶手开枪后,薛某女友哭着给妈妈打电话,说男友被枪打了。
一个30来岁的年轻律师,不说前途一片光明,但至少“钱”途是不用愁的,本来都已经买好婚房准备结婚,结果出了这档子事,不仅女友伤心,其家人更是伤心,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最是悲凉。
都知道律师是靠嘴巴吃饭的(当然这也是一种能力),走在法律线的边缘,有些人钻的是法律的空子,为了是利益,并没有多少正义之心,或者说只为(当事人)利益,当事人给的钱满意,那就可以没有原则。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但证据并不完全等于事实,所以,有时候在律师巧舌如簧地“引导”下,很多本身的受害者也会吃亏,这也就难免让他们对律师产生怨恨。当怨恨足够大时,他们就会铤而走险,对律师行凶。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万古不变的定理,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有人必然会升起反抗之心,甚至以命相搏。不管是那些万恶不赦之人,还是那些老实巴交的人,都不会看着自己的利益被白白侵害。
薛某伤害到雷某的利益,这是肯定的,作为案件的对立方,彼此必然会有利益冲突,这是不可避免的。但雷某是不是无辜受到侵害,还是非无辜被剥夺权利,这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撇开利益关系,雷某对薛某的伤害是极大的,他的行为让薛某失去了生命。如果不是雷某脑袋有问题,那就表示他们之间是极大的仇恨,而且在雷某心中认为是化解不了的。因此,他才会拿枪行凶。
雷某行凶,不管能不能理解,他都已经做了。这不免让人疑惑,以当下国内对枪支等的严格管控,雷某怎么会有枪呢?哪怕只是霰弹枪,这也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也是让人感觉害怕的。
或许不是所有人都会因为一点点怨恨就对别人开枪,但是拿着这样的凶器在手,总是让人感觉一些害怕。以命相搏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怎么实现公平正义,怎样疏导人的情绪,才是让类似伤害案少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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