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家:把故事讲到人心里去 | 写作课

作家麦家

把故事讲到人心里去
文|麦家

文学的创新,是一个跟文学一样古老又现代的话题,看上去简单,实际非常深奥,我肯定无法“解密”它,只能是抛砖引玉。

我对自己的小说有个要求,要把故事讲到人心里去。故事是小说的基本面,它是由情节构成的,而情节正是测验人性的场域。但小说不能止于故事。过去在乡里民间,今天在网络论坛,都流传着很多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故事,但不能称之为小说。一来没有很强的文学性,二来也缺少文学“浸润心灵、启迪心智”的作用。小说应该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有了叙事才有小说的艺术,作家的重要任务就是把讲故事变成文学叙事。这同样也回答了“面对极大丰富的文化产品,小说为什么依然不可替代”这个问题。作家笔下的故事所提供的,应该是影视剧拍不出来、短视频无法呈现的审美愉悦。读者只有在小说里才能体会那种文学独有的驰骋想象的快乐。

小说是虚构的艺术,“真实”是文学叙事的最高级形态。海明威说:“我不允许任何不真实进入我的小说”,这也是我的信条。衡量文学的真实像是在做数学题,要通过读者心中的“标准像”和作家对事物的认知进行加减换算。任何一个失真的物件、反常的细节都可能会迅速切断读者与小说之间的情感连接,让读者觉得“假”。说到底,小说不仅要从生活中汲取养料,同时也要对生活负责,能够对读者有一点介入、影响,甚至启发、引领。虽然我的小说描写的大多是有传奇本领、特殊使命和经历的人物,他们的生活也许跟普通人大相径庭,但其大开大阖的经历、大悲大喜的感受、大荣大辱的考验,可以极大限度地展示人的生存状态和内心感受,这种情感是人类共通的。谍战小说不仅仅是通过智力博弈来解信息的密,更是在解人心的密,解答时代的提问。

有人说提笔就老,因为写作要用心,一下笔眉头就皱起来了。要多写,挖空心思地写。好作品应该像钻石,不仅质地坚硬,还要经得起无数次切割、打磨,才能拥有耀眼的光彩。

麦家《解密》首发《当代》
2002年6期

我的第一部作品《解密》写了整整11年,被退稿了17次。对我来说,11年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全部的青春。这部小说发表的时候只有20万字,但我在不断推翻、重写、修改中,删掉的字数可能有几倍之多。整个写作过程太过痛苦了,让我感到备受折磨。但这部小说在我心中扎下了根,就像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即使拦腰砍断,来年春天照样会长出绿意。所以当终于完稿时,我深情地拥抱自己,因为这不仅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更是一次逆袭、一次攀登、一次照亮。随着电视剧《暗算》的热播和电影《风声》的热映,作品被不断加印。不过,时间和经历让我冷静下来:作家唯有靠作品说话,每次创作都是重新出发。

我要与过去的写作告别,无论是在题材、手法还是内容上。我写童年,写故乡,聆听自己最初的心跳;写父子情深,写世道人心,写在绝望中诞生的幸运,写在艰苦卓绝中的坚守。事实上也正是那些年,生活的磨练唤醒了我对故土、故乡的感情,让我积蓄了新的势能。为了让写作沉下来,我给自己提出了硬性规定:每章开头的写法不能少于5种,每天不能超过500字。如果有了灵感字数写超了,第二天我会停下笔回头慢慢修改;如果感觉不好,就不强写。总之,多退少不补。整部小说写完后,我要求自己至少修改5遍,终于花费了5年时间磨下20万字。

挑战更快的速度,难。但在速度的惯性里慢下来,找到最适合的生活节奏、做事节奏,也不容易,有时需要付出双倍的气力。

在高速奔跑中,写作可能丢失了许多可贵的品质,也会让写作者失去应有的心态,比如耐心,比如坚守,比如安静。形式上花里胡哨,内容上哗众取宠,是文学的创新吗?不,正如坠落不是飞翔一样,表面上的热闹不等于创新。几年前,我读到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慢慢地开始,慢慢地推进,慢慢地结束。它好像在把一段历史,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几十年的事和情,都摆放在茶桌上,以一种午后阳光移动的速度慢慢写来,前因后果,起承转合,娓娓道来;尽量将变迁的人和事、情和理、形和状、意和义,苍茫的外部和深邃的内部,说透画圆,圆得没有了线条和角度,透得像一层玻璃。我曾想用两个晚上把它读完,但20天后它还没有撤离我的床头。这是所有慢小说的特点,让阅读成了一种考验。但同时也在吸引我,那种慢写作身上有太多的肌肉和重量,它虽行动迟缓笨拙,却柔软、温暖。这也是文学应有的感觉,一种令人舒缓、轻松的感觉,一种让人身体慢下来又化开来的感觉。

麦家《天知道》(《暗算》之一)
首发《当代》2003年4期,获茅盾文学奖

如实说,这部小说的写法非常老派,谋篇布局和风格味道深得中国古典小说的精髓。让我惊讶的是,小说给我的第一感觉却不是“复古”,而是“创新”:一种崭新的姿态,一种久违的陌生感——就是因为它所传递出来的精神气象和很多写作不同,它敢于在热闹的环境下坚定自己的立场,用“笨拙”守护着生活和写作中可贵的“慢”。当快成了一种时尚,我是否还有耐心使文学本身慢的品质不致失传?当被推到喧嚣的中心时,我是否还能安于一个角落继续寂寞孤独地写作?我常常扪心自问。作家要被读者认同,关键是要有自己独到的视角和观点,而世界观的锤炼、作品的营构,需要经受磨练,博览群书,岁月沉淀,这个过程就像种庄稼一样,急不得,也不用着急。

归根到底,文学的创新是要在已有的现实中敞开新的写作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就蕴藏在我们伟大的时代和悠久的传统里。今天的中国正阔步走在伟大复兴的大道上,有很多值得书写的人和事,关键是怎样写。我们要脚踏实地,接生活的地气,续历史的文脉,而绝不能崇洋媚外,妄自菲薄。要找到属于自己观察世界的角度和深度。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再读《牡丹亭》《红楼梦》依然会流眼泪,仍然受到感动的原因。作品要走入人心、走向世界,作家要以最诚恳的姿态去挖掘和呈现人性的真善美,而不仅仅是猎奇。讲好中国故事,归根到底是要讲好中国人的故事,让世界听得到时代的脚步声。

《解密》《暗算》都是我十几年前的作品,曾经一个版权都没输出,为什么最近几年突然受到海外青睐?何止是我,这些年中国文学在世界的地位快速提升,翻译出去的作品数量呈几何级增长。说到底,是我们背后的中国强大了。文学作为认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便捷的途径,自然赢得了瞩目。伴随国家不断走向强盛,中国文学的影响力一定越来越大,新一代青年作家走向世界的可能性更会越来越大。

文学的传承与创新
文|麦家

弗兰茨·卡夫卡生前默默无名,不是因为他死得早,而是读者觉醒得迟:现代社会对人的异化。阿尔蒂尔·兰波,14岁写诗,16岁写出《奥菲莉亚》,名扬天下,因为他“杀死上帝”的号角吹得恰逢其时,发令枪一样的,一呼百应。艾略特说,经典作品只可能出现在文明成熟的时代(文明成熟的读者)。博尔赫斯说,任何一部作品都需要读者的某种合作乃至于合谋。我想,这都是在讲一个道理:读者是大地,作家或者作品是根植于大地的作物;什么地长什么作物,盐碱地是什么也长不出的。

《解密》《暗算》《风声》是“三部曲”,虽然年代、人物、故事各不相干,但构思是整体的,指向是一致的,血性是相通的:一个秘密部门701的前世后生,一群天赋异禀的人在暗黑的“地下”以命相搏,前仆后继。他们是“同一个”,又是“另一个”。他们迷人的才华可以炼成金,传奇的经历充满梦的纷繁无序,要把我撑破,又把我照亮。然而,《解密》作为开路先锋,我在开发它时读者并不乐意接受。换言之,这是一块荒地、生地,种下去的作物容易死掉。

过去那么多年,我仍清楚记得动笔写《解密》的情景:那是1991年7月的一天,当时我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读书,是马上面临毕业离校的一天晚上,大部分同学都开始为即将离校奔走忙碌,我却像发神经似的坐下来,准备写个“大东西”。也许正是这种不合时宜的鲁莽举动,暗示我将为它付出成倍的时间和心力。但我怎么也想不到,最终要用“十余年”来计——准确说,是11年。20万字,11年,你到底在干什么?我在接受一次次退稿,共计17次,很夸张吧。

可以这么说,编辑作为读者的代表,并不打算和我合作去挑战一种新小说:这小说题材有点敏感(特别单位、秘密部门),主人公是个无名英雄(天才破译家)。题材敏感,搞不好要闯祸,英雄嘛,嘿,现在谁要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上的某些人中间曾经流行“反崇高、反英雄、反本土”,似乎月亮是西方的圆,人民币才是英雄,欲望乃是天道。文学创作中出现了写黑暗,写丑恶,写身体,写鸡零狗碎,鸡鸣狗盗,追赶“欲望号街车”的东西,出现了“打倒英雄,消解崇高,消费欲望”的倾向。我背道而驰,哪壶不开提哪壶,岂不自撞南墙?唐人喜诗,宋人好词,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读者、读物。

《风声》剧照

读物与其说是作家写出来的,不如说是读者要出来的。读者不要的东西,作家写了也只能锁在抽屉里。《解密》一锁就是11年,吃尽白眼,历尽沧桑。这是我不识相,一意孤行,跟时代唱反调,挑战“红线”。这“红线”既涉及保密审查,也关乎读者审美(审丑)的趣味,前后夹攻,死路一条。

问题是我为什么非要写这类小说?坦率地说,决非我鲁莽。我是深思熟虑过的,我有清晰的“战略思路”。首先,我想写一种新小说,以前没人写过的。中国文学在经历上世纪80年代外国文学的狂轰滥炸下,表现形式(怎么写)已经十分多样化,各种主义和流派都流进来,遍地开花。但在题材和内容上(写什么)依旧是老一套:农村、市井、个人、家族,几乎一直仰仗的是日常生活、土地情结、历史情怀。琼瑶的言情、金庸的武侠,对不起,它们是通俗小说,咱们瞧不起。可人家有广大的读者,这是十分让我羡慕的。所以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可以尝试写一种新小说,用通俗小说的材料,写一种所谓的严肃小说?

然后,我研究发现,自古及今,中国有两类小说最具读者缘:一是才子佳人,缠绵悱恻;二是英雄好汉,旱地拔葱。我打小在农村长大,17岁考入军校,学无线电,身边尽是一拨理工男;1991年,我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才子佳人,隔着我十万八千里,想来是白茫茫一片,也是黑乎乎一团,总之是摸不到边,想都不敢想。于是只剩一条路,没选择。为什么后来我写了一系列天才,跟这个有关:男欢女爱面前我是废柴一块,只有去寻英雄好汉与读者结缘(合作,乃至合谋)。我是坚信英雄之于文学的魅力的,天才是智力英雄,英雄的邻居。

那么,读者当时为什么反英雄?我认为这是以前我们塑造了大量假大空的“英雄”造的孽。或者说,读者反的不是英雄,而是假大空。所以,真实是我当时创作牢固的出发点、支点。《解密》《暗算》《风声》“三部曲”,说到底是一个主题:解密,揭秘,寻求真相。真的问题不解决,善也是伪善,美不过是面纱而已,不服人的。为了反假大空,我甚至特意选择有缺陷的英雄,阿炳有生理缺陷(瞎子,弱智),容金珍有心理缺陷(孤儿,孤僻),黄依依有生活作风问题。我让他们天赋异禀,也给他们找碴儿寻短。他们一方面是天才,英雄,一方面是天妒英才,英雄气短。我不要浪漫主义,给英雄搞造神运动,刀枪不入,油盐不进。我要真实,要现实,要英雄落在地上,长在崖上(不是悬在空中),有人性,有困苦,犯常人的错,流凡人的泪,落难,认罚,决不完美收场。

《解密》剧照

话说回来,怎么写可以设计,写什么是设计不来的。写什么,作家只能做选择题,在经历和感情范围内选择。我在农村长大,在军营生活,只能在这两地选择。当时农村已被各路作家占山为王,插遍红旗,我自知攻不下,只好在军营里动脑筋。今天最聪明的人都在商界,互联网、证券、金融,英才辈出。退回半个世纪前,最聪明的人都在军营,东西对峙、冷战、军备竞赛,把一堆精英人物都拢入铁丝网,钻研这个、破坏那个,风声鹤唳、暗战迭起。密码是暗战的深巷里弄,于无声处藏惊雷。要感谢生活、军营、冷战、密码……简而言之,我就这样一步步接近《解密》。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我想得美,却想不到尝试一种新小说有可能付出的代价。《解密》几乎耗费了我全部青春:11年,17次。这是要置人于死地的数字,我没有死,因为我是理工男,一根筋。

在《解密》面前,我其实也成了英雄。一点不夸张,我写《解密》的过程,已有限接近西西弗神话:血水消失在墨水里,苦痛像女人的经痛,呈鱼鳞状连接、绵延。我有理由相信,这过程也深度打造了我,我像一把刀,在时间和墨水(也是血水)几近疯狂残忍的锤打和磨砺后,变得极为惨白,坚硬、锋利是它应有的归宿。2002年,《解密》出版后逐渐发酵,成为一部改变读者(观众)趣味的“现象级”作品。今天,我们打开电视机就是谍战剧、电波声,我可以不谦虚地说,其源头在这儿:“解密”三部曲,它们一部一个命——《解密》是杀红了眼的先锋队,《暗算》是幸运的插旗手,《风声》是锦上添花。

这一切当然离不开读者的合作。世界日日新,在历经十多年的“反英雄”后,读者开始想念英雄了,同时那根敏感的“红线”也变得不大灵敏了,降压了。这正应了一句老话:风水轮流转。我以坚持终于等到了读者的合作,等到了时代的“文明成熟”。所以,文学创新,从来不是作家独自作战,而是和读者与时代共舞。文学的创新路,是寻自己的路,也是寻读者的路。创新也不单是大路朝天,一路向前,有时走回头路也是创新。

毋庸置疑,作家首先是个读者——难道有不吃草的牛吗?阅读是写作最好的准备,写作是写作最好的老师。作为读者,我也是自己作品的读者——像照镜子吗?修改、编校性的阅读不是普通的阅读,不配为合格的读者。10年乃至20年后,我重读《解密》,一种陌生的感觉扑面而来,触手可及:既是冰凉的,又是炽热的;既犹豫,又大胆,仿佛行走在暗黑的老宅里。我感激这种相逢,因为时间,我成了自己的陌路人。我摸摸索索地往前走,随时准备止步,却兴致勃勃一路走到底,像被黑暗吸引着,要去寻光明。我把这看作是我的骄傲,经得起一个普通读者的挑剔。如今,《解密》的读者已经会讲30多种语言,零散在上百个国家和地区,让我沾沾自喜,也惴惴不安:因为,它在寻求更多读者的合作,那些遥遥的生人陌客,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误解它,歧视它。

文章来源:《文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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