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才明白:钱是个好东西

By@小肉球儿
前段时间,我写了一篇关于我研究生室友离婚的帖子,链接:
女人的安全感是工作和钱给的,而非婚姻
今天更新来了,她已经于昨日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两人的基本情况:

男35,女32,均国内排名前五高校硕士,校友,男方是我们的师兄,大三届。从读书时便是一对恋人,毕业后两年内结婚。

两人基本情况:男方在企鹅帝国工作,去年刚晋级,税后工资80万,前几年随着职级变迁税后大概30—60万不等,女方在事业单位工作,税后1.2万(年终会有一笔5—8万不等的年终奖),二人婚后无子女,只涉及到一些简单的财产分配,如下:

1、家中房子一套,首付60%,为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男方一人名,婚后主要由男方在还贷(根据男方出示的还房贷银行的流水记录显示,此卡的收入项均为男方工资卡转入),离婚时此房按照婚姻法规定归男方所有;

2、车一部,女方陪嫁,归女方;

3、各种限量版球鞋,80多双,估价超过25万,归男方。

4、房屋家电,装修由女方家支付,折合23万,由男方支付给女方;

5、女方认为自己的工资有用于贴补家用,所以男方能腾挪出更多资金还房贷,相当于也和男方共同还贷,男方认为他因为收入常年是女方的4倍,用于房贷 家用足足有余,基本未主动提过用女方工资一事,偶尔女方会花点钱买菜、但大部分用于自己消费、养车、买衣服、护肤等项目。家里大头的支出,包括人情往来、购物、大部分家用、旅游基本都还是男方在支付。男方房贷均是从他工资来的,并未与女方共同还贷。此观点法律支持男方,因女方没有直接转款至房款还贷的证据,同时,男方收入确实有能力完全覆盖房贷和家用,而女方偶尔支付的家用,是每个家庭成员应尽义务,不能折合为房贷还款进行分配。

6、双方目前没有共同存款账户,男方表示,因为房贷、家用、人情往来、定期出游等都是自己在支付,结余量并不多(提供了银行消费流水账单,确实支出项很大,结余较少)。

7、婚内出轨赔付,女方并未取得实质性证据,但迫于社会关系以及男方自认为出于情理和道义,他愿意额外支付50万赔偿,但因目前手中存款只剩余20多万,只能先支付女方装修垫付的23万,这50万要分期支付,每月2万,共计25个月支付完。

此事到这里,算是完全结束了。

这些天我同学还在住我家里的,经过这些事她感触很多,也确实是吃一堑长一智,有些事情如果不走到离婚的边缘,是真的不会懂的,比如:

女人一定要有一份稳定靠谱的工作

之前她也和我一样,认为体制内的工作很鸡肋,赚得少,工作中的成就感低,不过经过这次疫情 离婚,才发现还好有这份工作,赚得虽不多,好歹能成为避风港,只要不主动辞职,基本一辈子没人能开除你。

并且,她现在属于无房一族了,还能申请单位的周转房,租金和条件相对来说比外面的房子会优惠很多。一般来说,在北京的国家机关和部委里面,不管是公务员编制还是事业编制,只要是正式编制的员工,大部分都会有这个政策,不一定马上能分到房,但对于没有自己购买商品房的员工,可以暂时申请单位的周转房,单身的话一般是一室一厅,租金800左右,婚后一般能有两室一厅2000左右租金。她单位是这样的,我们单位也差不多,但是肉球儿自己一早就买了房子,没住过周转房。下周她拿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就可以去单位房管处申请。如果有空房的话,一个月左右就能成功办理手续入住,如果没有,她可以先排着队,然后疫情结束后先自如租一小段时间,基本一年内也都能排到周转房。试想,如果她没这么稳定靠谱的工作,估计连离婚的勇气都没有,或者被抛弃后连安身立命的方法都没有。

她说:工作6年,结婚也5年了,平日里对婚姻、对感情的投入,不比工作少,5年时间的婚姻换来的是什么呢?背叛、逝去的青春、感情消磨殆尽、最后离婚一败涂地。而工作,却成了我真正的避风港,让我在这个时候衣食住行有保障、住处也基本能解决、也不担心失业、如果继续找对象,至少还能成为一个优势条件吧。

读书人也要学会理财

她之前和前夫和大多数读书人一样,有点清高,对钱不在意,同时还有点读书人的小骄傲,我工作不错、我有能力赚、我值得享受人生,正如前文提到的,他倆其实加起来年薪能达到100万,但是到离婚盘点家产的时候一查消费记录,两个都没什么余粮。

对于她们俩现金量这么少的事实,我也被震撼到了,看着银行打出来的,他前夫近三年的几百页的消费清单吧:

每年俩人至少要出国旅游一次,国内也一、两次,10几万没了。

他前夫是个超级篮球迷,家里囤了好多限量版的球鞋,一大堆,据说还有什么球星签名的那种,加起来超过25万。

俩人都爱吃,我和第一个男朋友交往时,我们四个都认识,因为朋友的前夫和我前男友他们都是东北人,比较合脾气,一到周末就找我们去各种吃吃吃,我们没空的时候,找其他朋友,也是各种吃吃吃,每周末都必须呼朋唤友吃喝一两顿。

他前夫好面子、属于比较爱买单的类型和我前男友超级抠门儿不一样,只要我们四人出去吃饭,基本就是她前夫和我在抢着买单的,但总的来说他前夫买的多,他总说你们都是我师弟师妹,肉球儿我知道你家有钱,但是你跟我抢,就是不把我当师兄,你看不起我是不?搞得我也没啥脾气,所以,对这位师兄我一直的评价就是确实有点花心,抠门儿是真说不上的,这次离婚的事情也说明,他是真的把钱花光了,如果有,应该不会只赔付50万。

我同学说,之前一直觉得读书人不用谈钱,也不用管理钱,既然有稳定的工作就该潇洒活着,到离婚时才发现,俩人这些年也真造了不少钱,如果当时稍微节制一点,以他俩的收入,随便存个100万、200万都不是什么问题啊。

前几天她拿到前夫转的23万装修款后,连同之前存的一点年终奖,一共有42万,去我老公银行开了个卡,12万做了定存,30万做了银行理财,我建议她后续前夫每个月给的2万和工资可以用来定投一点基金,也可以到她理财学习技能,或者存一点12单之类的,她也同意了。

她说:直到离婚才知道,应该早点学理财。钱其实是个好东西,对谁都是平等的,不因为你是读书人,你清高,你去买房、买车、买衣服、吃吃吃就不需要花钱,也不因为你离婚了,就能少花钱,以后一定要对钱有敬畏之心。

在我家住这些日子,我推荐她看了我的一些多理财书:《好好赚钱》《韭菜的自我修养》《小狗钱钱》《中产阶级理财书》《白领理财日记》《金牌投资人》《躺着赚钱》《理财就是理生活》《30年后你拿什么养活自己》等等,也推荐她关注了一些我每天必看的公众号。

不能事事顺着男人,会适得其反

在我们这些同学看来,当初他们也算青梅竹马的真爱典范了,象牙塔里面开始的美好爱情,仍然抵不过岁月的摧残,时光飞逝,8年,抗战胜利了,婚姻却失败了。

她说现在才知道,感情之所以叫感情而不叫理情,就是因为太感性、太捉摸不定,跟风一样。

感情在的时候,轰轰烈烈,为对方做什么都可以。

感情没的时候,一切都随风飘逝,你们一起付出的青春、一起吃过的饭、一起走过的路、一起做过的事,都被封存在记忆中,对未来并没有太多的帮助。

她觉得她们的婚姻破裂有一个原因就是太依赖感情:她们的婚姻里除了感情,没有任何的加固措施,如果有孩子,至少还有孩子做纽带,如果早有孩子他或许也就不会出轨了。如果我们再有更多资产、事业的交集与平衡,估计也会稳固很多。

她说,一个女人不能太依赖感情活着,我之前觉得老公就是我的天,是家里的顶梁柱,我事事都顺着他,我从来没想过会离婚,没想过有一天他的房子我不能再住,他的卡不能再刷,所以,在婚姻里他决定的事我们就一起去办,很少会质疑。现在发现好像我太把他当回事了,以至于他认为做什么都是可以的,他甚至认为只是出轨了一下而已用不着离婚。

我同学说,在我家这些日子,发现我对我们家白玉豆腐脑并不宠溺,甚至时不时拿出来小小捶打一番,反而,我们家豆腐脑对我千依百顺,各种宠。

有一天同学跟着我和老公陪我去产检,到了车库后发现没有带车钥匙,我老公特别不好意思跟我们道歉,然后屁颠屁颠马上跑回去拿,然后我就一边笑骂他豆腐脑儿,一边拿拳头捶他,他直接说,都是我的错,你用脚踢我吧,用拳头我怕你手疼。

哈哈哈哈,虽然我们俩都是在开玩笑,我并没有真的用力捶,也没真的踢,但是我同学看在眼里,就说,我前夫东北人,特别好面子,如果我在朋友面前跟他开这样的玩笑,他马上就会翻脸。说我不给他面子,你看你老公,他绝对不敢也不会出轨。我前夫即使和我感情好的那会儿,也最多把我当宠妃,高兴的时候就各种赏赐,不高兴的时候,换个妃子宠。你老公把你当太后一样,那都是圣旨,不敢反抗的。

别纠缠,沉没成本就让它沉没吧,尽快重启人生。

这个事情到此也就划上句号了,和平协商后,在律师帮助下很快签署了合同,以很快的速度解决了,并没有再折腾,什么闹公司啊、对簿公堂啊、抓小三啊 都没有,怎么说呢,毕竟大家都是读书人,一是不想那么做,要脸面吧,另一个呢我同学和我都认为既然事情都走到这一步了,就当做是沉没成本好了尽快止损,尽快剥离出来,才是最重要的。

插入一个知识点:【沉没成本,是指以往发生的,但与当前决策无关的费用。从决策的角度看,以往发生的费用只是造成当前状态的某个因素,当前决策所要考虑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所带来的收益,而不考虑已往发生的费用。 人们在决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仅是看这件事对自己有没有好处,而且也看过去是不是已经在这件事情上有过投入。我们把这些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时间、金钱、精力等称为“沉没成本”(Sunk Cost)】。

如果继续跟他打官司耗下去,可能是能再多分一点财产,但是时间耗不起,一个32岁的女人能找到的对象的选择范围和一个35岁的女人能找到的对象选择范围是不一样的。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新的生活即将来临。生活最有趣的地方,就来自于对未来的未知性,就像我们没想到他俩会离婚,没想到意大利一天能感染5000多个人,没想到32岁了还要开始一轮新的相亲,遇到新的人,重启一段新的人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