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技术|上海标准化菜场用水现状及其污染控制对策
菜场作为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会在较长的时间内影响环境状态,因此,菜场的环境管理与规划过程对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愿景至关重要。随着上海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区域不断扩大,市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对菜场规范管理的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已有研究多集中于菜场的食品健康管理,标准化菜场的建设与布局规划等方面,仅有部分研究指出菜场存在环保配套设施不足、环境卫生状况恶劣和废水排放污染水体等污染问题,但是目前尚缺乏较为系统的从环境角度对菜场污染控制和管理的研究。
本文是基于环境角度,探讨上海市标准化菜场的用水与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实地调查和问卷的形式,获取并分析了上海市菜场用水的水量、水价、水质等一手数据;进一步探讨了上海标准化菜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用水和污染问题;分析了目前上海市针对菜场行业相关环境管理规范的局限性;并提出了标准化菜场用水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控制对策,以期为相关规划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促进相关规范条例的完善。
本课题组通过查阅网络资料获知,截止到2014年底,上海市标准化菜场共有827家,浦东区菜场数量最多,高达180家,其他具体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
(资料来源:http://www.scofcom.gov.cn/zxxxgk/239004.htm)
图1 上海市标准化菜场区域分布概况
菜场的分布情况与区域的人口数量密切相关,并且受交通便利性等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到区域人口数量,菜场地理位置、以及菜场规模大小等因素后,本课题组选取了上海市21个菜场进行调研,其中分布为徐汇区2个、普陀区1个、长宁区3个、虹口区6个、浦东区1个、松江区1个、闵行区7个菜场。
通过实地调查和访谈式问卷的形式,获取了菜场面积、用水水价(自来水水价与排水费相加之后的综合用水价格)、旺季(5月~10月)月均用水量、淡季(11月~4月)月均用水量等一手信息,并对其中13个菜场的水产区域采集回来的宰杀洗涤废水中的COD(化学需氧量)、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SS(悬浮物)共4项水质指标进行分析。
对调查的菜场面积、用水水价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上海市菜场的规模大小不一,而且每个菜场的用水水价(通过获取各菜场水费单而得,本文用水水价为自来水水价与排水费相加之后的综合用水价格)也各有差异,但是菜场的规模和用水水价之间没有明显相关性,如图2所示。
图2 上海市部分标准化菜市场面积与用水水价对比
对调查的菜场的旺季(5月~10月)月均用水量、淡季(11月~4月)月均用水量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旺季时的用水量普遍高于淡季时用水量,即每年夏季和秋季用水量比冬季和春季的用水量要多,这是因为夏季气温高,蔬菜保鲜、水产品区等耗水量增加,如图3所示。
图 3 上海市部分标准化菜市场在淡季与旺季的月均用水量对比
对调查的菜场面积与全年月平均用水量进行对比分析,很明显的发现菜场的月均用水量大小与菜场的规模成正比,如图4所示。
图4 上海市部分标准化菜市场面积与月均用水量对比
通过对21家菜场的一手数据的分析得知,上海市标准化菜场的用水水价不一,并且用水量大小和菜场本身的规模有关。这21家菜场的平均面积为1 039 m2,平均每月消耗水量约为808 m3,其中淡季约705 m3/月,旺季约912 m3/月。假设此平均数据可以作为上海市所有标准化菜场的月均耗水量,上海市标准化菜场共约827家,则保守估算上海市标准化菜场消耗的自来水水量约为801.9万m3/年,估算得出菜场行业用水量约为25.6 L/(m2·d),这一数值可以为未来上海市菜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制定提供相关依据。目前辽宁省和海南省已颁布了菜场行业的用水定额标准,分别为10~20 L/(m2·d)和15 L/(m2·d),对比这两个省份的用水定额标准,上海市标准化菜场目前的用水额度稍稍偏高,当然这一结果是在估算的基础上得到的,并未考虑地理、气候、经济等因素。
通过获取各菜场水费单发现,各菜场的实际水价不尽相同。此外,菜场用水管理落实不足,使得菜场用水情况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综上所述,上海市标准化菜场在用水方面存在着无相应用水定额,用水水价不一等问题。
考虑到整个菜场中水产区域用水量比重最大,结合实际情况随机采集了13个菜场水产区域的水样,水样类型为水产养殖区域的水产宰杀洗涤废水。分析采集水样中的氨氮、COD(化学需氧量)、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SS(悬浮物)四项指标,结果如图5~图8所示。
图5 部分菜场水产区宰杀洗涤废水氨氮浓度
图6 部分菜场水产区宰杀洗涤废水COD浓度
图7 部分菜场水产区宰杀洗涤废水BOD5浓度
图8 部分菜场水产区宰杀洗涤废水悬浮物浓度
对菜场采集的水产宰杀洗涤水样的四项污染指标的浓度分别求平均值,将其与各类标准对比如下。
(1)根据《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规定的污水可以直接排入下水道的最高浓度值与采集水样中各污染物浓度对比如表1所示,其中水产宰杀洗涤水样中的COD浓度超出了相应的排放限值,但若就单个菜场来考虑,部分水样中的BOD5浓度也超出了相应的排放限值。从COD和BOD5两项指标来看,若把菜场废水作为污水排入分流制污水管网显然是不达标的。
表1 上海市标准化菜场采集水样平均污染物浓度与排放标准对比
项目 |
氨氮 |
COD |
BOD5 |
SS |
水产宰杀洗涤废水/(mg·L-1) |
10.65 |
659.17 |
177.85 |
130 |
标准浓度/(mg·L-1) |
40 |
500 |
300 |
400 |
(2)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于V类水标准中的各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采集水样中的进行对比,如表2所示,各项浓度明显高于V类水标准中的浓度,即属于V类水。所以,若把菜场水产宰杀洗涤废水排入合流制污水管网,则在汛期,市中心泵站溢流时,菜场废水则会给周边河道带来一定的污染负荷。
表2 上海市标准化菜场采集水样平均污染物浓度与V类水标准对比
项目 |
氨氮 |
COD |
BOD5 |
水产宰杀洗涤废水/(mg·L-1) |
10.65 |
659.17 |
177.85 |
V类水标准浓度/(mg·L-1) |
2 |
40 |
10 |
(3)根据住建部颁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针对黑臭水体的评定,其中 “轻度黑臭”级别对应氨氮浓度为8.0~15mg/L,“重度黑臭”级别对应氨氮浓度为大于15 mg/L,显然,水产宰杀洗涤水样中氨氮浓度平均值10.65 mg/L已经达到了“轻度黑臭”级别,甚至个别菜场水产宰杀洗涤水样达到了“重度黑臭”级别。
综合上述多种情况,得知上海市标准化菜场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水产宰杀洗涤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均已超出了各类标准限值。菜场经营过程中,水产区宰杀洗涤所产生的废水排入到污水管网中时,不管以哪种方式进行评定,都难以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会对环境造成不可忽视的污染。
尽管近几年,上海市政府针对菜场管理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规范,《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上海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纲要》、《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等。然而这些相关的管理规范也存在诸多局限,结合菜场实地调研情况与政府出台的相关规范条例,从环境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上海市标准化菜场存在的环境问题与相关规范条例对照分析表
菜场存在的环境问题 |
是否具有相关的规范条例 |
是否满足相关规范条例要求 |
说明 |
废水未达标排放 |
《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否 |
条例中针对污染物排放限值都有相应的规定 |
废水排入分流制雨水管网(部分菜场) |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
否 |
条例中要求“城市菜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
排污前无过滤处理设施(部分菜场) |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
否 |
条例中要求“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 |
无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
无 |
/ |
影响:加大污水处理负荷;造成环境污染 |
垃圾未进行合理分类 |
无 |
/ |
影响:加大垃圾处理负荷;造成资源浪费 |
针对菜场行业用水,需加快制定标准化菜场的行业用水定额,积极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对超定额的菜场经营点实行类似阶梯水价政策的超额加价和增收水费的手段,规范标准化菜场的用水情况。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城市菜场的每个经营点都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手续、节水设施审批、排水许可等。其次,针对新建、扩建或改建菜场应考虑“三同时四到位”管理制度,促进菜场减少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针对菜场污染问题,政府应加快完善菜场环境管理的相关规范条例,并加强落实力度。对于已建的非接入城市分流制污水管网的菜场可以考虑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而新建或者迁址新建菜场,都应在整体规划上实施优化策略,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综合考虑城市污水管网规划以及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因素。
通过采用节水先进的技术、设备或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来减少菜场水资源的浪费。可以在全市菜场推广采用新型智能式水表,菜场经营者采用IC卡刷卡取水,并在菜场安装智能水表控水系统。其次,完善菜场的环境配套设施,如:过滤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垃圾房等。对菜场垃圾进行科学合理分类,为后续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可能和便利。禽畜宰杀废物及时处理,防止产生腥臭气味。
相关部门通过加大宣传教育,提高菜场经营者的节水意识,激发从业人员的节水行为,培养全民节水意识,营造节水惜水的社会氛围,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菜场管理者可以通过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或者张贴环保示语等方法,增强经营者以及顾客对菜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公众亲自参与,营造全民环保的氛围。
(1)通过对21家标准化菜场用水量的简单估算,得出上海市827家标准化菜场的总用水量约为801.9万m3/年,菜场用水量约为25.6 L/(m2·d)。目前上海市针对菜场暂未出台相应的用水定额标准,而全国范围内仅有辽宁省和海南省已颁布了相应的用水定额标准,分别为10~20 L/(m2·d)和15 L/(m2·d)。因此,这可以为将来上海市标准化菜场用水定额标准的制定提供相关依据。
(2)通过对上海市标准化菜场水产宰杀清洗废水的水质分析,并与《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这三类标准进行对比得知,上海市标准化菜场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水产宰杀洗涤废水中的污染物排入到城市污水管网中时,不管以哪种方式进行评定,都难以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给环境带来不可忽视的污染。
(3)目前上海市政府部门针对菜场管理出台了很多规范条例,但这些规范条例目前还不完善。针对“垃圾处理设施”与“垃圾分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此外,在废水达标排放等方面也未落实到位等。
(4)从政策管理、技术措施、公众参与层面提出了上海市标准化菜场节水与污染控制相关对策。不过后续研究中可以考虑从菜场的不同经营类型进行水量和水质的分析,或者可以尝试基于环境角度进行菜场的规划布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