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功不如使过,犯过错的人,用得好就是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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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19卷 汉纪十一
汉武帝 元狩四年(壬戍、公元前119)
【原文】
王温舒始为广平都尉,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以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纵使督盗贼。快其意所欲得,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灭宗。以其故,齐、赵之郊盗贼不敢近广平,广平声为道不拾遗。
【译文】
王温舒开始做广平都尉时,在郡中挑选了十几名豪勇敢闯的官吏充当爪牙,掌握这些人的罪证。办好他想办的事的人,尽管此人犯过许多罪,也不处罚;如不能尽心尽力地为他办事,王温舒就根据此人的旧事杀他,甚至灭族。因此,齐国、赵国野外的盗贼都不敢靠近广平,使广平郡的治安良好,有“道不拾遗”的美誉。
【解析】
汉武帝喜欢用酷吏,《史记·酷吏列传》中列举的酷吏,汉武帝一朝占比最大。
汉武帝为什么喜欢酷吏,这个很好理解。
因为这些人,为了自己的上位,甘心情愿做皇帝的一把刀,或者说黑手套。
而汉武帝也专门用他们来巩固统治,打压地主豪强,用不舒服了就拿出来平众怒。
王温舒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功过是非咱们不去论断,但是他的有一些方法手段却值得琢磨分析。
比如上面这段,就是酷吏王温舒如何用人的描述。
简单来说就是一句《后汉书》中的一句话:使功不如使过。
那么,王温舒这么做有什么好处呢?
1.可控
皆把其陰重罪
这六个字是王温舒用人的最大特点。
常规状态下用人,选才、选德,然后用利益、梦想、关系等让人才效力。
但是王温舒不这么干,他会抓住这些人的把柄罪证,以此拿捏。
如果某人让你干一件事,你要答应通常会有三种情况。
其一,这人和你有关系,且关系不错,看在面子上办了。
其二,让你干的这件事,你有好处。
其三,你和这个人在同一个组织内,他对你有更高的权力,你需要权力上服从。
但是还有第四种,就是王温舒的这种。
我拿住了你的把柄,让你办事,你不听话,直接合理收拾你,也叫威胁。
相比较,用利益、关系来控制,这种把柄拿捏,简单粗暴,效果极好。
2.施恩
拿住了把柄怎么办?
这里要换个角度,从那些被拿住把柄之人的角度来看。
试想,你被王温舒拿住了把柄,本以为要死定了。
但是此时,王温舒却说,可以不治罪,只需要你给他办事。
这就是一个施恩的过程。
即,本来能够合理伤害,但是却没有,那么这就是恩。
这就好比,你今天犯错,本来要罚款1000,但是领导只说了你一顿,没罚款。
本来注定要损失1000块,现在没有损失,其实就等于得到了。
而绝大多数人都有知恩图报的想法,这东西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写在基因中的。
但是区别在于,如何施恩,可以是给与,也可以是拿走后再给回来。
3.掠功
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以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纵使督盗贼。
但凡是做领导,想做大,就不能揽功,反而要学会分功,这样下面才会挺你捧你。
对于王温舒而言,不需要如此。
他用的这些人,都是有案底的,给他们机会作出功劳来,不追究就已经是天大的福气,还敢奢求要功劳赏赐?
这等于是名正言顺的掠夺功劳。
比如,你犯错了,本来要惩罚,领导却给你个机会做出成绩将功补过。
的确你也做到了,甚至还出了成绩,这个时候你敢说要奖励?
那行,先把前面账给算算。
4.求生
快其意所欲得,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灭宗。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
这些人本来要死,王温舒用他们,等于是给他们以活下去的希望。
好好干,就没事,不好好干就按律处理,甚至罪加一等。
试问,这些人为了自己怎么不可能卖命的干?
与其说是求生欲,倒不如说是个人利益与王温舒利益最大化结合。
这里就要说一个我前段时间看的概念,叫做爆头测试。
就是设定一个期限让你做一件事情,如果没有达成就是直接把你爆头。
这种状态下你会激发出无限的动力。
王温舒这招,就有点这个味道。
至于王温舒这招好不好用?
“道不拾遗”四个字足以说明。
而王温舒的仕途之路还有很长,这里不过是他的开始。
可惜在《资治通鉴》中没有太多言语,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史记·酷吏列传》
【启发】
说实话,王温舒这招真的很管用。
不过不是让你去抓把柄,这里的有用分为两个层面。
其一,隐过
即,下属如果犯错,处罚他一方面是基于组织制度,另一方面是为了稳固自己的管理。
如果属于可处罚、不可处罚,那就尽量不处罚。
这不是做好人,而是要以不追究对方的过错,来以此施恩。
让他觉得你这个领导照顾他、对他好,值得效力。
同时,在施恩的过程中,甚至要刻意夸大下属过错带来的影响,这样才能够让施恩效果最大化。
否则,他以为小问题没影响,搞不好还觉得你小题大做。
那你就白干了。
其二,用过
下属犯错了,先别急着处罚,而是给他机会,让他将功补过。
干的好,之前的事情就算了,干的不好,那就对不起了,数罪并罚,杠上开花。
这就变成不是你在让他做,而是他在为自己做。
只要是为自己做事,这个干劲立马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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