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对中小学生的“隐性伤害” | 教育评论(5)

作者:黄铭松

博士

怀众心理创始人

2020年3月20日晚上九点多,厦门某校初二学生YJH在离家500米的某大厦七楼跳楼自杀身亡。五天后,其父写了一封公开信发在网上。根据这封信,我们可以大略还原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天晚上学校召开网上家长会,针对部分学生不配合上网课的情况,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写保证书确保不缺课,并认真听讲、完成作业和参加考试。若有违反,愿接受年段处罚。保证书需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字。

YJH属于上网课不认真的同学,之前已被老师多次批评,并且按老师要求跟老师通了电话。YJH不愿意写保证书,家长催促三次,“言语稍有加重”,他“极不情愿”地写了保证书,并于一小时后“偷偷”跑出去,再也没有回来……

从信中看来,家长认为孩子如此决绝,是因为老师在群里对孩子“言语苛刻”,孩子承受了较大压力,而被迫写保证书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家长更在网上查到,两年前厦门曾经同样因为一份保证书引发学生跳楼死亡。

我不知道要求学生写保证书的教育方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记忆中,家长或老师要求孩子写保证书(或检讨书)的时候确实不少。然而,保证书的效果如何呢?

第一,没有参与,就没有承诺(Covey,1989)承诺对人的行为是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前提是承诺人参与了目标的制定,也就是他同意目标、自愿承诺。因此,被迫写的保证书我认为对孩子的行为是没有约束力的。

第二,为什么孩子被迫写了保证书,然后就跑去跳楼呢?我认为保证书更多的是一种权力的宣示,有点惩罚的意思。保证书不能够保证什么,更有可能给孩子带来羞辱感,学生可能因此遭受重大的心理伤害。

由此可见,强迫学生写保证书其实是一种“隐性伤害”,应该引起重视。

对中小学生的“隐性伤害”指的是因教育方法、管理方式的不完善或者学生交往方式失当对其造成的身体和精神上的非显性伤害。(李向辉,2010)由于其隐蔽性强,不易被发觉,往往被人们忽视,因此它对学生心灵上的伤害则更严重。(刘冬梅,2003)因此,中小学生的“隐性伤害”问题已经引起很多教育工作者的关注。

“隐性伤害”因其来源不同分为师源性、生源性和学源性(李向辉,2010),三者中师源性“隐性伤害”的影响最大。例如教师的冷暴力、软惩罚、不尊重、不公平、情绪失控等做法和表现,对学生伤害巨大。

“隐性伤害”高发的原因,包括: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教师心理不健康、教育方式不当、学校管理不够人性化等。关于教师的心理健康状态,有研究指出,上海市小学教师心理疾患检出率为48%;北京市60%的教师感到烦恼多于快乐,70%的教师有时会忍不住而生气发火。(王萍、王惠来、曹莉,2007)

中小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处于建立“自我同一性”的关键时期,对别人的评价和对待特别敏感,容易陷入自我否定。因此,针对初中学生的“隐性伤害”应该引起特别关注。

类似写保证书这样没有多少实际效果,却容易造成学生心理伤害的教育手段,是不是可以慎用或不用?

“言语苛刻”的杀伤性其实也很强。前些年借读到厦门某中学的一个高一女生(新生),就因为被段长讥讽“你不就是家里有几个钱吗”而回家跳楼自杀身亡。

为减少此类悲剧事件的发生,我觉得我们可以加强以下工作:

01

加强对“隐性伤害”的研究和防范

中小学生大脑发育尚未完成,对自我的评价可能不够全面,有时行为可能比较冲动,“隐性伤害”对其杀伤力是比较大的,应该引起更多重视。建议加强相关研究,建立防范措施。同时,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情绪管理等方面的教育。

02

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关爱工作

中小学教师工作繁忙,压力较大,多项调查和研究表明很多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堪忧,比较容易造成“隐性伤害”。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教师的心理关爱工作,可以考虑引进“教师EAP”项目,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

03

加强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及家庭教育知识培训

同样的,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与行为负有重大责任,很多家长同样心理健康水平欠佳,家庭教育知识缺乏,应加强相关心理咨询和培训工作。

黄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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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领域

管理者的心理顾问,家庭辅导,生涯规划。

 受训背景

>  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

>  厦门大学人类学博士。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鸿雁计划导师。

>  王敬伟首期导师班学员,师从王敬伟学习系列课程。

>  辛思洁人际关系反馈模式团队带领者培训工作坊。

 对咨询的看法

疗愈是一个化暗为明的过程。我愿意跟你一起去探索,一起去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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