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青║写作是灵魂需要(杂文)

  某天,跟一发小闲聊,谈起收入,我说一个人养家养娃压力山大,很辛苦很累,常常入不敷出,说句玩笑话,看了每月的支出帐单才发现自己的收入居然这么“高”。她一脸不信,你既上班又写作,几份收入在手,怎么可能穷,别假惺惺了。我说报纸上发表文章没什么钱的。县级报刊十来元一篇,市级报刊百来元一篇,有时还不够我在几个文友群发红包的钱多呢!她又说,少骗我了,没钱你写来干嘛?浪费时间!我哑然。跟一个三观不合的人一起聊天,特别容易把天聊死,大概她的世界里,只有利益收得没有兴趣爱好这种东西。更不会明白,对于兴趣爱好,一个人可以从小到大执着、坚持、沉迷,是多么难得的精神吧!

  

  是的,写作,是我一直执着、坚持、沉迷的一件事,一个兴趣爱好。不为名利,不问收益。当然,也偶尔会带给我一些名利,一些收益,但那毕竟不是我写作的初衷。

  

  小时候的紫竹家,是我的图书馆,我常常泡在她家借读各种课外书籍,又尽自己所能在亲戚长辈家搜刮书籍。在还不能理解文中意义的小学,就把好一部份中、外名著看完了。初中开始尝试写作,是除老师布置的作业以外的自行写作。尝试投稿、尝试写中篇小说。高中时投入广播部编辑、播音,临毕业时为学校文学社的成立挑选编辑为广播部挑选播音员。工作后为公司领导写发言稿、为公司宣传写资料、各种市政报告……兴趣爱好,是支持我一直写下去的动力,从不觉苦、乐在其中。

  

  新浪微博里有个安徽90后小说家“程家安宇”(微博账号)发表过一篇名为:《这些都是我的事》的文章,文章写他从小做的坏事,走上写作这条路的初衷,里面有一句话:“我写小说不是为了那少到可怜的一点稿费,也不是去抢那些所谓的有的没的虚名。说得大点,就像阿丁老师说的那样,写作是出于灵魂的需要”。瞬间博得了我的同感。

  

  写作,是我一直在坚持的事,确实是出于灵魂的需要,有些话,也许说不出来,可是憋在心里又很难受。于是我小时候一直坚持写日记,不是每天都写的日记,而是当遇到一些值得记住的事的时候写;受委屈说不出来的时候写;开心得无以言表的时候写。写日记,是小学三年级开始作文时老师教的事,我从那时一直写到如今,它对于写作确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为写作,有幸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文友,有机会听到其中的名师讲座,有机会得到名师的指点,拓宽了文学创作的思路,学到了更多不同的创作方法,改正了一些错误的写作手法。这些,都是用钱买不来的价值,这些,都是别人偷不去的心得。这些,就是我想得到的“利益”。

  

  未来,我会继续谦虚地坚持走在写作的路上,写诗和远方,写身边你我,写生活百味,写人生百态。从弱冠少年到白发苍苍。

  

  本文于2018年10月24日发表于《今日兴宁》文苑版,2018年10月28日发表于《梅州日报》闲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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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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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青青,笔名 紫薇,广东省梅州市人,梅州市作家协会会员,爱好写作、中国茶道茶艺。

编辑:林诗晴;校对:张沛霖

策划:黄健峰;责编:柳馨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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