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中宏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王镜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宏观察家 宋才发
日前,中宏观察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就依法治国与民族地区法治等话题接受本网专访。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中宏网记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非常关键,您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有哪些研究心得?
宋才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精准地把握了时代主题,用'十一个坚持'系统地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地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党全国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思想精髓,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新时代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去。
依法治国的精髓是保障人民权益
中宏网记者:您长期工作在中央民族大学,又被特聘到广西民族大学和贵州民族大学作为民族法学学科领衔人和法学博士生导师。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您每年都要花几个月时间到边疆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我们此前也报道了一些您的重要成果,请您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情况,谈谈应当如何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宋才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髓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具体地说,就是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广西民族大学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示范效应。譬如近年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联合相关单位在广西各地建立了20个法治示范村,将乡村治理研究的触角直接延伸到法治示范村。前不久法学院博士边疆服务团就深入边疆地区乡村,开展'《民法典》乡村宣讲'活动。博士边疆服务团在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教授,中央民族大学二级教授、广西民族大学杰出人才引进教授宋才发的带领下,赴广西东兴市大田村、江那村、竹山村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在大田村进行法治示范村挂牌仪式及《民法典》宣讲活动,为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智力服务。
'五统一''五立足','先锋工作站'全覆盖,筑牢边疆稳定思想防线。边疆地区的稳定对于谋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是边疆地区'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的关键举措。东兴市通过积极筹措投入资金50余万元,所有村社区统一建设驻村工作队前哨,在防城港率先实现'先锋工作站'全覆盖。东兴市'先锋工作站'在理念上树立'五立足',即立足'定标示范'、立足'阳光操作'、立足'充电补能'、立足'奖优罚劣'、立足'提神换脑'。在建设上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统一发放电动车、工作服、专用背包等工作用品;统一配备卧具、卫具、厨具等生活用品;统一设立驻村工作宣传栏、公示栏、承诺栏等展示区;统一落实每村每年不少于2000元的水电费、办公耗材、电动车维护等经费保障。推行'一收集双评议双反馈'服务,变'群众跑腿办事'为'队员跑腿服务'。2020年以来共梳理村情民意59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48项。同时通过'先锋工作站'驻村的工作推行,在24个村社区设置了党群综合工作中心。村干部在综合大厅办公,做到村民的大小事务不出村,使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谢尚果校长在交流会上建议东兴市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应以严实的作风、补齐短板,大力发展党员、提高党员比率,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边疆地区稳边、固边的积极作用。
'一约四会',树立文明乡风,推进边疆和睦建设。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对于维护边疆地区民族团结、族际和谐具有深远意义。东兴市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文明乡风建设的过程中,以家庭为抓手,以'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为载体,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东兴市行政村的'一约四会'覆盖率达到了100%,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边疆特殊边情、民情制定符合边疆实际管理需求和边民诉求的乡规民约,同时结合各村'四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群众文明意识,增强了群众文明习惯,提升了群众文明素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东兴市现有全国文明镇2个,自治区文明镇1个,自治区文明村8个,防城港市文明村5个,东兴市文明村6个,各级文明村占比67.7%。花溪社区、万尾村等10个村(居)民委员会获得自治区星级村(居)民委员会称号。其中调研组走访的竹山村,获得了包括'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4项国家级荣誉称号。通过新型基层治理体制的构建,助推了东兴市文明村镇的创建,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边疆基层的落地生根,促进了边疆和睦。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中宏网记者:我们注意到您的一些研究成果,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情况,请您谈谈对民族地区人大立法工作如何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思考?
宋才发:全面依法治国既是新时代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也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民族地区人大立法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广西民族大学联合承担的'广西政法委2020年立项课题'《广西设区的市立法问题研究》,前不久在广西、广东和湖南三省交界处的贺州市展开深入的调查研究,就'如何用好民族地方设区市立法权服务本市发展'这一问题进行广泛讨论。贺州市2016年才开始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5年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先后制定实施了4部地方性法规,涉及地方立法程序、城市建设与管理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等。其中,2017年制定的《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是广西第一部有关古镇古村落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为规范管理黄姚古镇的建筑景观、环境卫生和旅游秩序提供了有利的依据,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了重要贡献。贺州进行地方立法的重要经验在于党委、政府与人大几大班子的通力协作。立法紧扣'东融战略'提升贺州经济发展面貌需要,围绕打造贺州市'千亿元'产业的中心工作展开,将立法着力点布局于关切当地百姓民生的农贸市场、停车场建设管理等问题上,为发展经济添力减阻。此外,贺州在立法方式上,勇于创新组织协作机制,变政府部门、人大有关专委会和法制委、法工委各管一段的'接力赛跑'为各方参与的'长跑',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调研、起草等立法活动,保证了立法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贺州市地处三省交界点,是一个以矿业、农业、文化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城市。由于此前对城市环境保护、矿产开采运输、车辆停放等缺乏有效的约束,造成在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城市道路交通呈常态化的拥堵,路面扬尘污染十分严重的局面,在空气质量指标评比中长期处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末位。这不仅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而且严重阻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治理问题,贺州市人大、市政府充分行使设区市的立法权,先后出台了《贺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贺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中,《停车场管理条例》在落实现有道路停车泊位交由指定企业统一运营、为财政增收之余,还将散落在私人门店前的车位统一划线纳入管理,保障车位所有者和合法使用者的车位占用收费权;还特别明确了政府负有投资建设'停车自动收缴费系统'的责任。这些硬件加软件的措施依法实施到位后,不仅解决了城市里到处乱停车的现象,还让普通市民也直接分享到城市共管共治的'红利'。《扬尘管理办法》则着重分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扬尘防控职责,构建联动协作机制,采用符合本地现状的标准和措施,要求矿厂、建设施工作业单位、运输企业等主体承担城市减尘保洁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依法治理,2019年起贺州城市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截止2020年9月30日,该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比率为98.5%,在广西全区14个设区市中排名第四位。'蓝天白云''道路通畅'已成为贺州市吸引各类投资商的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