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心普法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问答汇编!
本期摘要
2019年5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简称三项制度),要求全面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实施一年了,你们都执行到位了吗?
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通过特定载体和方式,将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活动。
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职权中涉及的行政执法信息。
包括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
机构职能、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权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清单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听证标准、救济渠道、其他。
1.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相关执法文书。
2.公示当年的执法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年第一季度)。
3.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组织公开听证的,应当发布听证公告。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职权决定(结果)
执法检查结果应当按月或者按季度主动公示;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公示;
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职权决定(结果)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示。
1.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的;
2.涉及国家秘密的;
3.公示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
4.公示后可能影响系列案件调查处理的;
5.两法衔接的案件。
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直至执法程序完结经历的过程。
哪些行政执法过程需要进行全程记录?
依申请的执法职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
主动履职的执法职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其他类职权。
1.文字记录(纸质文书、电子文书)
2. 音像记录(执法记录仪、摄像机、音视频监控等设备)
3. 其他
哪些执法环节应重点应用音像记录?
1.查封扣押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2.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3.鼓励办事窗口、询问室、听证室等场所安装音视频监控系统。
音像记录结果有何使用要求?
1.音像记录设备中的音像记录应当使用专用设备存储。
2.专用设备存储的音像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音像记录作为证据使用时,应刻制光盘,注明制作人提取时间等信息,与档案一并归档。
3.监察、司法、审计等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依法调阅、复制相关案件执法过程记录的,应当协助提供。
4. 行政执法相对人要求查阅、复制与其相关的执法过程记录的,应当协助(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举报人、投诉人、第三人信息)。
5. 全过程记录为内部资料,不向社会公开。
三项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行政机关在履行权力清单所列职权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局内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园林绿化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
1.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2.拟作出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经听证程序后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4.对公民处以一万元(含)以上的罚款,对法人处以三十万元(含)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5.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6.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规定,拟作出的代履行决定;
8.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在履行权力清单所列职权发现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拟作出向监察机关移送的决定;
9.其他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