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后交接需要哪些内容

竣工后交接需要以下内容:
一、程序

消防、节能、防雷接地验收单的取得(各专业甲方代表负责)→验前检查、功能性检测(甲方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参加)→工程预验收(监理组织,建设单位代表、所有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物业公司参加)→工程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地勘、所有施工单位、物业公司、所有工地代表参加)→
移交(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物业公司、)→
竣工备案→
资料归档。
二、要求

1.消防、节能、防雷接地等验收合格单必须在工程验收前取得,否则,不允许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验前检查时,所有工作量必须全部完成,找补、清理等工作基本完成。

3.预验收时,所有项目必须全部完成,修整、清理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4.正式验收前,各项功能性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包括公司单独发包工程的检测。监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核查施工单位委托检测的结果,核查符合要求后报建设单位,方可组织正式验收,如不能按时间安排完成验收的,将视为逾期竣工。
5.甲方代表在工程移交时必须要求物业验收人员详细对工程质量进行确认并签字留存,其中对功能性检测项目要逐户进行签字确认,移交时间以物业公司验收通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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