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内审等实验室10个典型问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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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样品的描述、标识、状态分别指的是什么?标识是唯一性编号还是包含样品上的诸如商标、生产日期、产地、型号等信息?
答案:
样品的描述比如无色液体,黑色膏状等等,标识就是唯一性标识,标识编号,状态是指待检,再捡,已检。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包含诸如商标、生产日期、产地、型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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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在没有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情况下做实验室间比对的情况下,一定要3家以上吗,3家包括自己实验室吗,如果要求3家,是哪个文件规定要求3家的呢;
答案:
必须三家,包括自己家,那另外两家最好是通过认证认可的,最好比对的项目也是他的能力附表范围内的。RL01名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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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

委托方给出了规格或型号的固体成形产品类样品,例如螺丝钉,怎么进行样品描述?
答案:
如果方便可以进行长度,直径,重量等等。如果就觉得不方便可以用照片记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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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

仅有一个检测项目如:废气非甲烷总烃,A公司采样回来才发现实验室设备坏了,不能进行检测分析。(A公司已取得非甲烷CMA资质)A公司委托给另一家B公司实验室检测分析出报告给A公司,A公司是否就B公司出具的检测结果出报告给客户?是否可以盖章CMA?是否违反CMA委托程序?
答案:
如果是全部给B公司做了,不可以盖,因为不是A公司做的。如果部分是B公司做的,那可以按照分包的程序处理,看B公司是否有资质,是否是B公司自己做,客户是否知道等等,然后看B公司是否为A公司分包名录中的,如果是能盖CMA章,不违反委托程序。
分包不能是全部给对方做。
分包1.要获得客户同意2.分包给的实验室是要有资质的3.不允许二次分包,例如A分给B,B分包给C是不可以的。4.要有明确的分包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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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

报告中是不是必须要有环境条件信息?
答案:
要看检测项目是不是有环境方面的要求,如果有检测项目没有环境方面的要求不用写,如果有要求就要写,那如果环境条件很多,分步骤不同等等,那可以直接标注环境条件符合,后期查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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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 

质量方针声明怎样理解,如何在手册中体现?
答案:
质量方针大部分都包括公正,准确,及时等等相关的。质量方针声明是对质量方针的解释。
为了更好的理解质量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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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

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检定、校准证书、标物证书等是否属于受控文件吗?是的话,该怎么做到受控呢?
答案:
算作文件,但不算作受控文件,只需要做到控制好就可以了。保存好,能及时查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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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

RB/T 214标准里面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请问,检验检测机构有哪些是风险哪些是机遇呢,请老师列举一下。标准规定机构应考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考虑也可以?
答案:
例如本次的疫情就算做风险和机遇,对于不同的实验室可能是风险,也可能是机遇。应考虑是必须考虑,不是不考虑。
实验室虽然面对很多风险,但是评审的时候可能不关注那么多点,一般肯定关注的三点是公正性,实验室能力,一致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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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

上次内审方案订的2019.12,但因为11月份扩项,所以提前到了11月初做内审,管审,对2020年的内审方案时间是不是可以定在2020年12月底,满足一年一次的要求,问题是管审可以等到2020年12底再做吗,cma要求通常12月一次,2020年12底较2019年11月初相隔13个月,还是必须在2020年11初之前进行管审,怎样理解是对的?
答案:
GL011里写了通常12个月一次,建议计划还是不要超过12个月,定在11月就行。计划赶不上变化,有可能9月10月就想做了呢,这都不一定,所以定计划的时候还是尽量不要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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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0

申请材料提交后,项目主管提出一项补正意见:内审未审核检测活动。我们单位在做内审时,是按照CNAS条款逐条审查的?这个“内审未审核检测活动”怎么理解?我该怎么提供补正材料?
答案:
实验室再进行一次补充内审,直审核检测活动,只查些原始记录,现场操作,提问相关检测人员等等。这可能之前没做。另外,这样的补充内审,时间一定按照真实的写,就是例如9月第一次内审,10月提交并得到回复,11月又补充内审,那时间就是11月,不要补充到9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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