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丨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这种办案方式作为深化法律监督、促进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可以有效提升检察为民办实事成效,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司法理念,我院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在办案中摸索,在摸索中前进,逐步形成了以下检察听证工作经验做法。
01
加强理念引领,树立开展意识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的有效方式,通过开展检察听证,可以让案件当事人尽情诉说内心想法,让办案人员了解具体“症结”,减少因机械执法导致的上访、申诉案件。
检察听证的过程中,让社会各界通过听、询、评、议的方式参与案件办理,可以反映出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感情认知和心理期待,检察人员通过释法说理将法理人情相融合,能够更好的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出既符合法律规定 ,又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案件。
积极适用检察听证制度,也是对检察办案人员的一种制度保障,以听证结果作为处理具体案件的参考依据,不仅体现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也能客观证明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的公正性,从而降低司法风险。
在充分释明检察听证制度对于具体案件办理可以起到的推动促进作用之后,极大提升了全院干警主动开展听证工作的积极性,为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全覆盖”打下了良好基础。
向右滑动查看更多
02
加强示范引领,发挥头雁效应
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强力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召开检察听证工作推进会,明确听证案件适用范围,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听证工作,建议建章立制,对组织听证会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解决。积极与人大、政协、司法局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保障听证人员参与度与参与率,协调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力支持检察听证工作的开展。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来,我院共组织召开检察听证7次,其中2020年度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1次,2021年1月至8月共召开检察听证会6次,其中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4次,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1次,信访事项化解公开听证会1次。所召开的听证会院领导主动发挥引领作用,担任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全程进行指导,会后要求将听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指派专人撰写工作简报,极大的鼓舞了干警的士气,激发了干警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的主动性。
向右滑动查看更多
03
加强推行力度,开展有益探索
2020年以来,我院分别在刑事检察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领域召开公开或不公开听证会,努力践行“能听证、尽听证”原则,逐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在“四大检察”的全覆盖,也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如2021年4月24日我院对一起拟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听证会,该次听证会是我院首次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工作人员在宣布听证纪律的同时也强调了保密规定,在与会人员全部签署了听证会保密协议之后才开始正式的听证程序。听证会全程既有对法律问题的探讨,也有对社会现实的分析,既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了检察机关“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司法态度,又让人民群众充分体会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主”的司法理念,既有公正严谨,又有检察温度,除获得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外,更让两名迷途的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深切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关爱。
04
加强听证室建设,提供硬件支持
院党组认真落实高检院、上级院要求,在我院快速、高效、规范建设了专用的检察听证室,配备了听证直播、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用途的听证设备,整体布局方正,风格简洁,主题明确,实现了现代化科技应用于检察听证业务的有机结合。听证室建成后,除我院举办听证活动使用以外,也引来其他机关、单位前来参观取经。
05
加强听证程序规范化,资源、经验、交流共享
我院在举办听证会的过程中,认真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内容,逐步规范适用,如听证会的程序设置、听证人员资格审查、听证场所的专门化等。举办听证会所形成的的听证流程、主持词、听证纪律等材料全院共享,发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互相交流,形成了互助互促的良好氛围。
06
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公众知晓率
在组织检察听证工作的同时,各案件承办人主动与院宣传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在听证会结束后积极撰写工作简报,做好听证工作的宣传与报道,让检察听证这一办案形式为更多公众所知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我院将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全力推开听证制度,全面助力检察职能充分发挥。
来源:第一检察部 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