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文章 |加盖邮戳有章可循

加盖邮戳有章可循

近日

邮政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集邮爱好者邮资凭证盖销服务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各类邮政业务章戳的使用和加盖做了详细的规定。对于邮戳的加盖,邮政这次是认真的。

可以

看出邮政部门已经将邮戳的加盖纳入到了日常的监管之中,纳入到规范服务的监管体系中。

邮戳

是邮政企业处理各项业务时使用的刻有地名和日期的特质专用戳记,是确认邮政局(所)与用户之间,邮政通信各环节之间责任关系的印信,是法律上的有效凭证,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仿造和冒用。

邮政

服务水平下降,邮戳管理也有些乱,使用者责任心不强,邮集错盖、乱盖、倒戳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个别集邮者利用工作人员的松懈制作了许多邮政赝品,这都严重挑战了邮戳的严肃性。

《通知》

的颁行,让邮政部门在制戳、用戳的时候有章可循,盖戳的时候有法可依。

首先

是在盖戳的载体上,明确了范围。盖销的邮资凭证必须是现行有效的,盖戳的邮票必须贴在信封、明信片或其它纸质的载体上。邮政在以往的各个时期,对邮戳的加盖是有严格的规定的,这也体现了邮戳的严肃性与法律性。

其次

是在盖戳的数量上,要满足需求。不但要满足零星加盖邮戳的需求,量大的还要合理安排班次,加派工作人员。遇到大型集邮活动时,正是集中盖戳时候,这就要求邮政企业要有预案,采用多种方式,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邮件。

再次

是在销戳要求上,要坚持原则。各邮政营业网点要满足集邮爱好者的集戳需求,为集邮爱好者免费加盖普通日戳、风景日戳、纪念邮戳,邮政营业网点只受理当天使用的普通日戳和风景日戳,不接受集邮者指定或要求的日期加盖,也不接受集邮者转送其他邮政营业网点加盖日戳的要求,这是邮戳严肃性的一面。

对盖销邮票的位置

有了新的规定,盖销邮票或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上的邮资图案,要确保邮资图上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戳印,要确保戳记的四分之三左右位置在封、片上。邮戳上的局名,年、月、日、时的时间字钉及风景日戳的图案等要清晰可辨,近些年,很多集邮者在寄发封片的时候,经常会要求邮局工作人员盖戳的时候,压在邮资图上的戳记越小越好,《通知》出台后,这样的要求是不会被接受的。

另外

对盖戳的处理时限有了明确的要求,现场要求加盖邮戳的,只要符合规定,即时处理。纪念邮戳在使用当日及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加盖,超过一个月则不予办理,并且纪念邮戳不准盖销纪念日以后发行的邮票、邮资明信片和邮资信封。有个别的集邮者,不是在集邮研究上下工夫,反而是在钻政策的空子,更有甚者私刻邮戳,谋取私利,混淆视听,随着《通知》的宣贯,希望能还集邮一片净土。

《通知》

严格要求邮局在处理盖销邮戳时,要遵章守纪不出纰漏,并把盖戳工作纳入到了规范服务的考核项目中,对符合盖销要求的应及时给予满足;对不符合盖销的相关要求应不予办理,不符合相关业务规范的、存在业务处理不当的,或者在对外盖销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拒绝办理、延误办理、乱收费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通知》

也对集邮者提出了要求,只要符合规定的,邮局有义务做好服务工作。不符合规定的,邮局有权利拒绝。盖戳无小事,无论哪一类戳记,在适合的范围中,都能得到满足。

加盖邮戳有章可循

本文刊登在《中国集邮报》2016年10月28日第78期(总2101)第2版“世说新语”栏目。

感谢编辑部诸位老师的精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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