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规!2021年起,有3种物业费不要交,业主还可享3大权益
买房问题一直都是我国人民心中头等的大事,所以在选购的时候,我们通常会十分谨慎,考虑许多因素。除去价格以外,大多数人考虑的都是房子的地段、位置、楼层等等,但实际上还有一个因素也直接影响到购房后的居住舒适度,那就是物业公司。
众所周知,每个小区都是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他们负责小区的治安、环境、设施维护等等,而业主们也需要向他们缴纳一定的物业费。只不过近几年来,业主和物业公司“针锋相对”的新闻层出不穷,不少物业认为业主不交费进行“催收”,而一些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由此以来,业主和物业公司似乎形成了一个对立面,而两方的“矛盾”也不断“上演”。所以说买房才要考虑物业,如果物业不好,真的很影响居住体验的。相信有不少人都会因为物业问题而烦恼,不过现在好了,《民法典》出台,《物权法》也有了相关规定,2021年,业主不止不用交这3大费用,还享有3大权益!
3种费用不用交
第一种就是物业服务与签订的合同不符的,可以不用交物业费。举个例子,在物业管理的合同中明确写道,物业需要负责小区电梯维修的,但是居住后电梯发生故障,物业表示不负责,那么这种情况下便是违反了合同规定,业主有权利不交物业费用。
第二种是开发商逾期交房期间产生的物业费是不用交纳的。在我们购买期房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出现这种问题,开发商交房时间晚于约定时间,但是物业公司已经“入驻”,而在未真正交房期间产生的物业费,无需业主交纳。
第三种是物业违规收取的项目费用无需交纳。不知道大家的小区内有没有这种情况的出现,物业会在物业费用外单独收取一些“垃圾转运费”、“设施维修费”等等,实际上这些费用都是包括在物业费中的,业主根本不用再次缴纳。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业主的3大权益
不止如此,《民法典》和《物权法》中还明确了业主享有一下3种权益,如果物业“剥夺”了业主的权益,业主也有权进行投诉。
首先就是物业费用的收支明细,业主有权利知道。支出费用模糊也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主要“矛盾”之一,许多业主都质疑物业“私扣”物业费。所以2021年新规中,物业必须将物业费用的每一笔收支明细,公示给业主,这样也能够避免物业跟业主之间的“矛盾”产生。
其次,业主享有更换物业公司的权利。以后就不会再是物业“一家独大”的情况了,业主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投票表决来更换物业公司。这样不止为业主争取了福利,还让各个物业公司之间“竞争”,以此提升物业服务,“整治”行业内“乱象”。
最后是最重要的一个权益,那就是小区内公共收益是属于所有业主所有的。例如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球场、广告牌等等的收益,物业公司禁止“私吞”,必须将这笔钱拿出来分给全体业主,因为这是业主的合法权利。
所以说,有了这些新规定后,业主可以避免交纳许多不必要的费用,在享受权利的同时甚至还能赚到钱,而且这种新规的实施对于提升整体物业行业的服务也有一定的好处。不过也不是所有物业公司的服务都很差,有许多物业公司也很负责任,反倒是个别业主找理由不交物业费。
这种情况下,该交的物业费用还是需要交纳的。《民法典》中对此也有规定,比如空置房的物业费用还是需要交纳的,虽然没有人居住,但是小区内公共设施还是由物业来维护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小区内出现盗窃事件,而物业已经尽到相应的义务了,业主也无权不交物业费。
总结来说,物业对于每位业主真的很重要。那些还没有买房的,购房时最好是考虑物业因素,选一些口碑好的大物业公司;而那些已经购房的业主,如果在居住时发现小区物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都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合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大家有没有遇到乱收物业费的情况呢?你们小区的物业服务如何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