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打印遗嘱处分房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咨询】王律师您好,我已经84周岁啦,老伴已经去世10年了,我想请您帮助起草一份遗嘱,并且帮助我打印好,那天我与二儿子商量一下,签了字把这份遗嘱交给他保存,您看这样做有什么法律问题吗?
【问题解答】律师可以帮助您起草一份《遗嘱》,同时需要给您以下几方面意见:
其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您有权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一定要注意你的财产中有一半是您老伴的财产,您立遗嘱只能处分您名下的财产,针对您老伴名下的财产,您无权处分,您的子女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其二、律师为您起草的《遗嘱》形式属于《打印遗嘱》,这样的《打印遗嘱》需要您亲笔签字落款,同时,还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才能保证该遗嘱合法有效。或者,您自己重新抄写一遍,变更为《自书遗嘱》,并注明年月日;如果,再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就更能够保证遗嘱合法有效啦。
其三、您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合法性不容易被推翻。另外,您将遗嘱交给您的二儿子保管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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