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受让股权,转让方隐瞒公司债务,受让方能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吗?

特匠律师说案例|受让股权,转让方隐瞒公司债务,受让方能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吗?(2021)京03民终10806号

张某受让晁某持有的某公司股权,后发现公司有多起债务,遂起诉请求“撤销张某与晁某于2018年3月4日签订的《协议书》以及返还股权转让款”。二审合议庭经过审理后认为:

第一,晁某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某公司公司对外发生了11笔债务,其中已经做出判决且生效的共3起,涉及本金金额共计100万元。晁某不能举证证明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其就上述相关债务已经告知张某,也没有证据证明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张某其对上述债务知情或者应当知情。在此情况下,晁某在签订《协议书》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使张某违背真实意思签订了该协议,故张某要求撤销其《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第二,《协议书》撤销后,晁某依据该协议所收取的相应款项及张某一方所获得的相应股权应当互相返还,张某要求晁某返还相应的款项,应予支持。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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