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形玉杯 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
文物信息:通高18.4, 口径5.8-6.7, 壁厚0.2-0.3厘米,重372.7克
文物年代:西汉
出土信息:1983年广州市南越王墓出土
馆藏地点:西汉南越王墓博物馆
口沿上微残,青玉质,半透明,局部有红褐色浸斑。仿犀牛角形,中空。口呈椭圆形,往下渐收束,近底处成卷索形回缠于器身下部。纹饰自口沿处起为一立姿夔龙向后展开,纹饰绕着器身回环卷缠,逐渐高起,由浅浮雕至高浮雕,及底成为圆雕。在浮雕的纹饰中,还用单线的勾连雷纹作填空补白。一夔龙缠绕器身,集浅浮雕、高浮雕、圆雕艺术为一体,是明代以前唯一一件汉代遗作,在玉器史是占绝对重要的地位。
出土情况
玉角杯出土于南越王墓主棺室墓主棺椁“头箱”中,原用丝绢包裹,出土时尚存残迹。墓主外椁和內棺的左右侧壁是紧贴的,但头足两处却留出较大的空余,用来放置随葬器物。头前留有约0.5×1米的空位,形成外椁的“头箱”。“头箱”内平置两个大漆奁,位于右边的漆奁满盛珍珠,上面再叠置7块大玉璧。漆奁朽腐,珍珠散落满地,压在上面的玉璧向棺内斜倒。左边的漆奁装着有钻凿痕迹的龟板,漆奁亦朽。在这两具漆奁的后面,有一批精致的玉器,如青玉角杯、镶玉盖杯、青白玉盖盒、青白玉带钩、银带钩等。这些器物原来每件都用丝绢裹缠。黄展岳先生提到,玉角杯出土时口沿的缺损是墓室顶石早年风化崩落砸损。青玉质,半透明,局部有红褐色浸斑。仿犀角形,中空。口呈椭圆形,往下渐收束,近底处成卷索形回缠于器身下部。器内底部留有较大的重叠管钻痕,器身下部、卷索形镂空处亦有管钻痕迹。口沿处微有缺损。目前角形玉杯比较少见,除了南越王墓出土的这一件,另见有近似角形的明代仿汉代玉觥。纹饰自口沿处起为一立姿夔龙向后展开,纹样绕着器身回环卷缠,逐渐高起,由浅浮雕至高浮雕,及底成为圆雕。在浮雕的纹样中,还用单线的勾连雷纹作填空补白。虽然发掘报告中称玉角杯主体纹饰为夔龙纹,但观察龙首的形象,与汉代玉器上常见的“螭”非常相似。徐州博物馆馆藏一件玉佩,透雕三螭互相盘绕,工艺极其精湛。琢玉工匠们在制作玉角杯时,自口沿至杯底采用了线刻、浅浮雕、高浮雕、圆雕等多种工艺,集中体现了汉代玉器雕琢技艺的发展水平。玉角杯由一整块玉制成,内部采用了掏膛的工艺,即玉器内部掏空琢磨之后,将腹膛内的玉取出。根据考古报告,玉角杯器内底部留有较大的重叠管钻痕,器身下部、卷索形镂空处同样有管钻痕迹。早在良渚时期,先民们已经掌握了成熟的管钻技术,当时已可使用双向管钻技术进行管钻孔,如果定位准确,双向管钻可以几乎不错缝。玉角杯内的管钻痕迹应当为掏膛时留下,这种技术一般需选取较大孔径的空心钻,钻到一定深度时用工具将被钻取的玉器内膛中的钻心震断取出,然后用顶砣将玉器内底磨平,最后再用弯砣逐渐把膛磨大。镂空处的管钻痕则应当来自钻孔技术,用空心或实心钻头把玉雕件钻透,形成孔洞。来通杯(rhyton)是典型的代表西方文化的器物,通常为角形,底端有孔,液体可以从孔中流出。西安何家村窖藏出土的镶金兽首玛瑙杯,在外形上具备了来通杯的特征。从南越王墓出土的多件带有海外文化因素的器物来看,当时南越国可能已经开始与海外各地有文化交流。从外形上看,玉角杯与来通杯有相似之处,但玉角杯底部造型不是兽首,无孔,使用时通过杯口饮用液体,与河南洛阳烧沟61号西汉墓壁画中角杯的使用方式一致,而与来通完全不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来通杯传入中国之后,唐朝出现了陶瓷仿制品,这些仿制品保留了来通杯的基本外形,但底部都没有泄水孔。这可能是生活习俗的不同和工匠对西方文化的生疏所导致的。“兕觥”作为饮酒器,在先秦文献中已有记载,《诗经·卷耳》:“陟彼髙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周礼·地官·闾胥》记载,“凡事掌其比觵挞罚之事。郑玄注: 觵,挞者失礼之罚,觵用酒,其爵以兕角为之。”周礼·春官宗伯·小胥》: “掌学士之征令而比之,觵其不敬者。”郑注: “觵,罚爵也。”根据许慎在《说文解字·角部》的解释,“兕牛角,可以饮者也。从角,黄声。”觵是一种由兕牛之角制成的饮器,“觥”是它的俗体。结合上述《周礼》中的两条史料来看,觥可以作为罚酒之器。虽然对于先秦时期觥是否罚酒器学界尚有争议,但至迟在郑玄所在的东汉时期,觥已被作为罚酒之用。20世纪30年代,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在安阳西北岗王陵区发掘出一件青铜夔龙纹角形器,该器被认为是最早的兕觥。有研究认为,玉角杯与商代的角状兕觥在外形与功能上均有较多相似之处,一方面它们都是角形器,另一方面在出土资料中,二者均未见有托座一类物件,是一种捧于手中、须一饮而尽方可放下的饮酒器,符合作为罚酒器的特征。由此看来,玉角杯可能是在模仿角状兕觥的基础上制作而成。目前一般认为,玉角杯的形状近似犀牛角。在岭南,犀牛角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王子今教授在《西汉南越的犀象——以广州南越王墓出土资料为中心》一文中,结合文献资料,认为汉代岭南有犀牛生存。犀皮、犀角是岭南珍品,赵佗更曾上书汉文帝,进献“白璧一双,翠鸟千,犀角十,紫贝五百……”。《史记·货殖列传》中也有记载:“番禺亦其一都会也,珠玑、犀、瑇瑁、果、布之凑。”而在两座广州西汉前期墓中,也出土了十九件陶制犀角。其中,出土于墓1134的十五件“底挖空成圆锥形,与角体相应,角的尖端均切平”。这样的处理,可能是作为犀角杯使用。关于犀角的传说有很多,南朝任昉的《述异记》描述了一种“却尘犀”:“海兽也,然其角辟尘,致之于座,尘埃不入。”意思是这种犀牛的角放在座位边上,就可以避免被灰尘污染。唐朝的刘恂也在《岭表录异》中提到南方海中有“骇鸡犀、辟尘犀、辟水犀、光明犀”,都是只闻其名,不可得见。如果女子用辟尘犀的角做成发簪梳子,也可以辟除头发上的尘埃。所以唐朝诗人李商隐在诗中写道:碧城十二曲阑干,犀辟尘埃玉辟寒。 阆苑有书多附鹤,女床无树不栖鸾。 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源隔座看。 若是晓珠明又定,一生长对水晶盘。中医认为犀牛角有一定的药用价值,成书于东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认为犀牛角“主百毒蛊注,邪鬼、瘴气,杀钩吻、鸩羽、蛇毒,除邪。”(实际上犀角并无特殊效用)岭南地气卑湿,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多瘴气,常见毒蛇出没。淮南王刘安形容岭南地形时曾说“南方暑湿,近夏瘅热,暴露水居,蝮蛇蠢生,疾疠多作”(《汉书·严助传》)。在《淮南子·堕形训》中,已经出现了“障气”二字,对于岭南瘴气的明确说法,见于《后汉书·马援传》:“(马援)又出征交趾,土多瘴气,援与妻子生诀,无悔吝之心,遂斩灭征侧,克平一州。”可见在汉代,人们对于岭南的瘴气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钩吻,见于东汉医学家张仲景《金匮要略》:“钩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据考证,汉代的钩吻有两种,一种叶茎有毛,为毛莨科植物,全草含原白头翁素,有毒,一般不内服。另一种无毛,为芹菜的同科植物毒芹,主要毒性成分是毒芹素,是一种剧毒植物。但《新修本草》又提及“钩吻,……一名野葛。”野葛,又名冶葛。同样的说法还见于三国时万震著《南州异物志》,“广州俚贼,若乡里负其家债,不时还者,子弟便取冶葛,一名钩吻,数寸许,到债家门食钩吻而死。”由此看来,岭南也有钩吻生长。如今我们见到的文献年代稍晚,大多为东汉以后,但其中所体现的观念或许在西汉时期已出现其渊源,可作为参考。瘴气、钩吻、蛇毒都是岭南常有的毒物,对于古代岭南百姓来说,犀牛角应当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药物,并成为与岭南息息相关的意象。这样看来,玉角杯的形制,或许也来自固有的岭南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