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老赖无辜,买房者55万元无辜吗?

近日,河南郑州“9岁孤女老赖案”引发社会热议。9岁女孩是如何欠下55万元的?父母都哪儿去了?为何法院会发出限制消费令?女孩在限制消费后该怎么办?这一系列问题,让民众争吵不休。
8年前,女孩的生父杀害了女孩的生母和外婆,女孩失去了母亲。随后,生父被判处死刑,女孩成为了孤儿。可悲剧并未就此终结。在其生父杀害其生母后,准备卖房,买主王某付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却没能过户。
房子不能过户,当年1岁的女孩成了房子的继承人,王某必然心有不甘,自己的钱付了,凭什么不能得到房子。一方是一个如今9岁的未成年,道义上得到广泛的支持;一方是付了钱,却没得到房子,只能通过法律解决。
王某为了房子,把小女孩的父亲告上了法庭,女孩作为房子的继承人,必然陷入“父债女偿”的境地。2020年10月,9岁女孩被河南郑州中级法院判罚偿还其父的欠债55万元。没有还钱的女孩,自然被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
一个9岁的女孩,去偿还父亲的55万元欠款,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法院就是这样判罚,女孩必须承担“父债女偿”的责任。既然还不了钱,那么就被限制消费成为“老赖”。
对于这样的案情,看起来是简单明了。如果女孩享受了父亲带来的“好处”。那女孩还债是应当的,但是,据她外公说,女孩并没享受到父亲的好处,反而被父亲牵连成了孤儿,更被拖入“老赖”的窘境。
如果停留在“9岁孤女成为老赖”的语境里,案件本身必然会被打上荒唐的标签。毕竟事发当年女孩才1岁,甚至到现在都可能对过去发生的悲剧还一无所知,其养母所言“宁愿她不知道过去发生的一切”。
从这点上,社会舆论必然会出现力挺女孩的声音,这也是预料当中的事。站在弱者的立场,保护弱者是人之常情,也是现在社会所需要的良知。毕竟,保护弱者,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体现。
不可否认,女孩在事件中是个无辜者,她因此成为了孤儿。然而,因为房子的过户无效,女孩最终还是成为受益人。其父所欠的债务,由她偿还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她继承的房子也有他父亲的一份。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买房人也是被卷入这件事情的无辜者,毕竟他付钱买房了,却被告知交易无效,想要拿回本钱,发现拿不回来了。于是只能是借助法理进行维权,不然他的钱该怎么办,毕竟,他的钱也不是风刮来的。
可以说,不管是女孩还是购房人王某,都是案件的受害者。父母双亡的女孩应该被同情,购房者王某也应该被同情。然而始作俑者已经受到法律制裁,受害者除了无奈却毫无办法。
或许受到舆论的影响,取消了限制女孩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并向社会道歉,称对未成年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并向当事人和社会道歉。
是的,儿童健康成长很重要,但是另外一个受害人该如何保护呢。法律是公正的,也需要人情温度。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需要法律公正处理,也需要法律的温情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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