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2020版

文图来源:卫健委官网

该指南适用于健康足月出生的满6月至24月龄的婴幼儿。主要分三方面内容:进行辅食添加基本原则和分年龄段辅食添加指导及辅食制作要求。指南对婴幼儿分三个阶段,主要通过辅食添加种类、数量、质地、性状等内容进行详细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健康足月出生的满月至24月龄的婴幼儿进行辅食添加基本原则和分年龄段辅食添加指导及辅食制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满6月至月龄内婴幼儿辅食添加的营养指导。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婴儿infant
年龄在0~月龄以内的儿童。
2.2 幼儿toddler
年龄在1236月龄的儿童。

2.3 辅食complementary辅助食品

婴幼儿在满月龄后,继续母乳喂养的同时,为了满足营养需要而添加的其他各种性状的食物,包括家庭配制的和工厂生产的。

3 婴幼儿辅食添加基本原则

3.1 辅食添加时间

纯母乳喂养到同时,继续母乳,建议母乳喂养到岁及以上。
3.2 辅食种类
~5d
种类,最终达到每天摄入七类常见食物中的四类及以上,参见附录A。
3.3 辅食添加的数量与营养要求
提供的能量及主要营养素摄入量的需求,参见附录。
3.4 辅食性状与质地
菜泥等泥糊状食物开始,逐步增加食物硬度和颗粒大小,过渡到肉末、碎菜等半固体或固体食物。
3.5 顺应喂养
餐礼仪,逐步形成健康的进餐模式。
3.6 监测与评估
时调整,可合理进行营养素补充。
3.7 辅食添加的安全与卫生
证安全,婴幼儿进食时须有成年人看护。
3.8 患病期间的喂养
食。
4 分年龄段辅食添加指导
4.1 满68
4.1.1 辅食种类首先补充含铁丰富、易消化且不易引起过敏的食物,如稠粥、蔬菜泥、水果泥、蛋黄、肉泥、肝泥等,逐渐达到每天能均衡摄入蛋类、肉类和蔬果类。
4.1.2 辅食频次:由尝试逐渐增加到每日~2餐,以母乳喂养为主。
4.1.3 辅食数量:每餐从~20 ~2勺),逐渐增加到约1/2碗)。各类食物推荐摄入量参见附录。因考虑到辅食摄入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以不影响总奶量为限。
4.1.4 辅食性状:从泥糊状逐渐到碎末状。
4.1.5 辅食质地:可用舌头压碎的程度,如同软豆腐状。
4.2 9~12月龄
4.2.1 辅食种类:在8月龄基础上引入禽肉(鸡肉、鸭肉等)、畜肉(猪肉、牛肉、羊肉等)、鱼、动物肝脏和动物血等,逐渐达到每天能均衡摄入蛋类、肉类和蔬果类。
4.2.2 辅食频次:规律进食,每日23餐,12次加餐,并继续母乳喂养。
4.2.3 辅食数量:每餐逐渐增加到约mL3/4碗),各类食物推荐摄入量参见附录C。
4.2.4 辅食性状:碎块状及婴儿能用手抓的指状食物。
4.2.5 辅食质地:可用牙床压碎的程度,如同香蕉状。
4.3 1~2岁
4.3.1 辅食种类:食物种类基本同成人。逐渐增加辅食种类,最终达到每天摄入七类常见食物中的四类及以上,参见附录A。
4.3.2 辅食频次:每日3餐,2次加餐,继续母乳喂养。
4.3.3 辅食数量:每餐从约180(约3/4碗)逐渐增加至约250mL(约1碗)。各类食物推荐摄入量参见附录C
4.3.4 辅食性状:块状、指状食物及其他小儿能用手抓的食物,必要时切碎或捣碎。
4.3.5 辅食质地:可用牙床咀嚼的程度,如同肉丸子状。
注:文中所用单位,勺容量为10mL;碗容量为250mL。
5 辅食制作要求
5.1 原料要求
婴幼儿辅食添加所使用的食品和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或相关规定,应新鲜、优质和无污染,应保证婴幼儿安全、满足营养需要。
5.2 卫生要求
果等生吃的食物要清洗干净;辅食应现做现吃,制作好的辅食应及时食用,如未及时食用应妥善保存,尽早食用。
5.3 调味品要求
辅食应保持原味,月龄内不宜添加盐、糖及刺激性调味品。1岁后逐渐尝试淡口味的膳食。
5.4 烹调要求
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煮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的烹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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