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孝到底有哪三种?无后是什么意思?

哈哈哈,在开始之前,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有多少人在年节时回家,会遭到七大姑八大姨催婚?

是不是每次被催婚都会有一种我懒得跟你说,并想把手上的奶茶泼到对方脸上的冲动?来来来,我们先做个小调查。

01

我的经历

记得有一次过年,我老开心了,拿起个杯子就到处敬酒,抓住一个人就要来3杯,直到一个亲戚跟我谈到结婚的事,笑眯眯地问我:“儿砸,你什么时候结婚呀?”

我赶忙岔开话题说:“哎哟喂,结什么婚啊,来来来喝酒喝酒。”

他说:“嘿,我跟你娃娃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结婚怎么传宗接代?”

然后老子就直翻白眼,谁告诉你无后为大是指传宗接代了,就算是吧,可又是谁告诉你老子结婚的使命是传宗接代了,我特么要的是爱情,你们不懂!

其实我家亲戚还不错啦,只是开玩笑跟我提一下,不会缠着这个问题不放,我又朋友一踏进家门,马上就会被他妈按在墙上逼着相亲,简直不敢想象。

又扯远了,我真是个话痨,说正题吧。

02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对这句话的理解,历来争议还蛮大的,主要是在对“无后”的解释上,一种说法是无后就指没有后代,另一种说法是无后指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

这句话原文出自《孟子·离娄上》: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简单按照字面翻译就是:不孝的行为有3种,无后是最严重的!舜娶了媳妇儿没告诉(父母),这就叫无后。君子的话,还是应该先通知父母一声。

这里我先不翻译“无后”,因为这个争议需要在后文慢慢说来,咱们先看看不孝的三种行为到底是指什么。

03

不孝有三,到底是哪三个?

你要翻遍《孟子》原文,也找不出来他说了不孝有三具体是指哪三件事,人孟老夫子只说了无后为大。直到东汉时期,一个叫赵岐的人,写了一本叫《十三经注疏》的书,在书中,他将“后”解释为后代,并对“三”作出了全新的定义: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就是说,父母有过错还一味顺从,让父母成了不义之人,是第一种不孝;

家里贫穷,父母年迈,你不去混个官当拿着俸禄养家,换做现在就是不好好找个工作,养家糊口,俗称啃老,是第二种不孝;

不娶媳妇儿,使家族断绝子孙,是第三种不孝,也是最不孝的一种行为。

这种说法不是没有道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父母也会犯错,作为子女应该采取正确的方法使他们改正错误,以免陷父母于不义;

父母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喂大,你长大了,父母也年迈了,你当然应该照顾父母,乌鸦还知道反哺呢;

第三种,在封建社会,更是天经地义,甚至你生了女儿都不算有后,一定要生男丁,才能算作传宗接代。在今天看来,这种说法非常错误,但那是历史的局限性,我们不能拿今日的思想去度古人的思想。

正因如此,这种说法才受到了广泛的认同,以至于流传到今天,还被长辈催婚拿来做道德绑架。

04

无后到底是什么意思?

按赵岐的说法,无后毫无疑问,就是指没有后代,不能为家族传宗接代。但是,这只能解释孟子原话的前半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并不能解释后面所说的“告”,明显有断章取义之嫌,或者是是为了强调后代的重要性,而刻意曲解圣人之意。

“……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

舜帝没有告诉(父母)就去了两个媳妇儿,这种行为叫做无后。

孟子原话说得非常清楚,娶媳妇儿,一定要先告诉父母,你暗戳戳地自己就结婚了,这不是有违人伦么?

婚姻这件事,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人生中的头等大事,之一。古代人结婚,要有父母之命,还要有媒妁之言,这叫做明媒正娶。

就是说,你要结婚,一定要遵从父母的安排,你可能和未来共度一生那个人从未见过面,她是胖是瘦、是高是矮、胸有多大腿有多长,你通通不知道,但你就是要和她结婚。除此之外,还必须要媒人去说媒,下定礼,择良辰吉日,这样才能把新媳妇儿娶回家。

当然了,古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娶妻一定要明媒正娶,这是对妻子身份的认同,也是彼此之间的尊重,纳妾就不一样了,您随意。妾没有地位,有些家庭的小妾,还不如一些地位较高的丫鬟,非常悲惨。

实际上,在赵岐之后,很多学者都对他的说法表示了否定,比如南宋的朱熹就认为无后是指没有告诉父母,但是他也帮舜做了辩解。

“为无之为,去声。舜告焉,则不得娶,而终於无后矣。”

在传说中,舜的母亲早亡,父亲瞽(gǔ)叟给他找了个后妈,父母两人对舜非常差,每天晚上就在家研究“舜的100种死法”,白天就实验在舜身上。舜福大命大,就是死不了,最后被尧帝看中,钦点为接班人,还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舜为妻。

舜私自娶了两个媳妇儿,都没有告诉父母,就被孟子在书中狠狠地批判了一番,朱熹认为孟子这样是不对的,因为按照舜的父母的尿性,如果舜告诉了他们,一个媳妇儿都捞不着,怕不是真正的没有后代了。

他还认为,如果父亲不是瞽叟这样的二百五,或者儿子不是舜,那不告而娶就是天下的罪人。总之呢,就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舜的这种情况,是值得原谅的。

我个人呢,是倾向于无后指“不告诉父母”这种说法的。结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到两个家庭的结合,在婚姻中,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同和祝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不能轻视,否则一定会为将来的生活埋下隐患。

即便是今日,青年小男女有自由恋爱的权力,但是结婚之前哪怕已经住一起10年,到了正式谈婚论嫁的时候,正确步骤也是先互相见家长,双方父母都满意了,才能定亲,看日子,最后扯证、办婚礼。

偷户口本悄悄去扯证也不是没有,法律是承认的,但这种行为也可以说是非常大胆前卫了,是人生的勇士。

最后,提醒一下,投票的时候记得选第三个。

喜欢记得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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