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种对(下)
释空海
一曰,的名对;(亦名正名对,亦名正对)。二曰,隔句对;三曰,双拟对;四曰,联绵对;五曰,互成对;六曰,异类对;七曰,赋体对;八曰,双声对;九曰,叠韵对;十曰,回文对;十一曰,意对。右十一种,古人同出斯对。十二曰,平对;十三曰,奇对;十四曰,同对;十五曰,字对;十六曰,声对;十七曰,侧对。右六种对,出元兢《髓脑》。十八曰,邻近对;十九曰,交络对;廿曰,当句对;廿一曰,含境对;廿二曰,背体对;廿三曰,偏对;廿四曰,双虚实对;廿五曰,假对。右八种对,出皎公《诗议》。廿六曰,切侧对;廿七曰,双声侧对;廿八曰,叠韵侧对。右三种,出崔氏《唐朝新定诗格》。廿九曰,总不对对。
第十五,字对。
或曰:字对者,若桂楫,荷戈,“荷”是负之义,以其字草名,故与“桂”为对;不用义对,但取字为对也。
或曰:字对者,谓义别字对是。诗曰:“山椒架寒雾,池筱韵凉飙。”
“山椒”,即山顶也;“池筱”,傍池竹也:此义别字对。
又曰:“何用金扉敞,终醉石崇家。”
“金扉”“石家”即是。
又曰:“原风振平楚,野雪被长菅。”
即“菅”与“楚”为字对。
第十六,声对。
或曰:声对者,若晓路、秋霜;“路”是道路,与“霜”非对,以其与“露”同声故。
或曰:声对者,谓字义俱别,声作对是。诗曰:“彤驺初惊路,白简未含霜。”
“路”是途路,声即与“露”同,故将以对“霜”。
又曰:“初蝉韵高柳,密茑挂深松。”
“茑”,草属,声即与“鸟”同,故以对“蝉”。
第十七,侧对。(崔名“字侧对”)。
元氏曰:侧对者,若冯翊、(地名,在左辅也。)龙首。(山名,在西京也。)此为“冯”字半边有“马”,与“龙”为对;“翊”字半边有“羽”,与“首”为对:此为侧对。又如泉流、赤峰;“泉”字其上有“白”,与“赤”为对。凡一字侧耳,即是侧对,不必两字皆须侧也。以前六种切对,时人把笔缀文者多矣,而莫能识其径路。于公义藏之箧笥,不可垂示于非才。深秘之,深秘之。
或曰:字侧对者,谓字义俱别,形体半同是。诗曰:“忘怀接英彦,申劝引桂酒。”
“英彦”与“桂酒”,即字义全别,然形体半,同是。
又曰:“玉鸡清五洛,瑞雉映三秦。”
“玉鸡”与“瑞雉”是。
又曰:“桓山分羽翼,荆树折枝条。”
“桓山”与“荆树”是:如此之类,名字侧对。
第十八,邻近对。
诗曰:“死生今忽异,欢娱竟不同。”又曰:“寒云轻重色,秋水去来波。”
上是义,下是正名。此也对大体似的名,的名窄,邻近宽。
第十九,交络对。
赋诗曰:“出入三代,五百馀载。”
或曰:此中“馀”属于“载”,不偶“出入”;古人但四字四义皆成对,故偏举以例也。
第二十,当句对。
赋诗曰:“薰歇烬灭,光沉响绝。”
第廿一,含境对。
诗曰:“悠远长怀,寂寥无声。”
第廿二,背体对。
诗曰:“进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第廿三,偏对。
《诗》曰:“萧萧马鸣,悠悠旆旌。”(谓非极对也)。又曰:“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又曰:“日月光太清,列宿曜紫微。”又曰:“亭皋木叶下,陇首秋云飞。”
全其文彩,不求至切,得非作者变通之意乎!若谓今人不然,沈给事诗亦有其例。诗曰:“春豫过灵沼,云旗出凤城。”此例多矣。但天然语,今虽虚亦对实,如古人以“芙蓉”偶“杨柳”,亦名声类对。
第廿四,双虚实对。
诗曰:“故人云雨散,空山来往疏。”
此对当句义了,不同互成。
第廿五,假对。
诗曰:“不献胸中策,空归海上山。”
或有人以“推荐”偶“拂衣”之类是也。
第廿六,切侧对。
切侧对者,谓精异粗同是。诗曰:“浮钟宵响彻,飞镜晓光斜。”
“浮钟”是钟,“飞镜”是月,谓理别文同是。
第廿七,双声侧对。
双声侧对者,谓字义别,双声来对是。诗曰:“花明金谷树,叶映首山薇。”
“金谷”与“首山”字义别,同双声侧对。
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气隐檐楹。”
“雉堞”对“檐楹”,亦双声侧对。
第廿八,叠韵侧对。
叠韵侧对者,谓字义别,声名叠韵对是。诗曰:“平生披黼帐,窈窕步花庭。”
“平生”“窈窕”是。
又曰:“自得优游趣,宁知圣政隆。”
“优游”与“圣政”,义非正对,字声势叠韵。
或曰:夫为文章诗赋,皆须属对,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谓前句双声,后句直语,或复空谈:如此之例,名为跛。眇者,谓前句物色,后句人名;或前句语风空,后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风与空则无形而不见,山与水则有踪而可寻,以有形对无色:如此之例,名为眇。或云:景风心色等,可以对虚,亦可以对实。今江东文人作诗,头尾多有不对。如:“侠客倦艰辛,夜出小平津;马色迷关吏,鸡鸣起戍人。露鲜花剑影,月照宝刀新;问我'将何去?”北海就孙宾。’”
此即首尾不对之诗,其有故不对者若之。
第廿九,总不对对。
如:“平生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及尔同衰暮,非复别离时。勿言一樽酒,明日难共持;梦中不识路,何以慰相思?”
此总不对之诗,如此作者,最为佳妙。夫属对法,非真风花竹木,用事而已;若双声即双声对,叠韵即叠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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