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当他系鞋带时,
当他正把他的脚踵握在他的掌中,
感受到了阵阵特别的愉悦。
当他凝视水中的倒影,有一阵
他的心儿漂走了。

by 里索斯

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动物里面,觉得狐狸倒是可以亲近,尤其《聊斋志异》中的一群狐狸,狐狸精都不是太糟糕,主要它们幻化的人形,对了男主们的秉性喜好,除了奉献皮囊,别无所求。怎么看来,的确貌似现代男人的香艳童话。
狐仙鬼怪的直率,一出场便说明非人类,但是它们都奋不顾身的修人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烟火短暂,壮怀激烈。蒲松龄到底还是倚窗而卒,我们也不能幸免,做为阅读者之一,艳羡蒲松龄的人间异事,有一点,写作者和阅读者都晓得,这不过是豆棚瓜架下的空梦一场。
短小精悍的《酒友》有趣,在于摒弃了男女之情。男主饮酒至微醺才能入寝,所以床头摆放了不少酒,后来馋嘴的狐狸,当然这是修炼成了儒雅俊朗书生的狐狸,偷喝了男主床头的酒,竟然酩酊大醉,与男主同塌而眠,男主半夜醒来,对身侧毛绒绒丝的它毫不嫌弃,继续酣睡。
男主与醉狐成了酒友,浮一大白意趣相投的两个男男,仅限于此。狐友因其知遇之恩,也让男主小富即安。欲望常有,无论男女,同性之间的友谊最为考量人心。“后生卒,狐遂不复来。”这其中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生死落定才结束。
不过阅读者多是日常生活鲜有话语权的寻常人,《聊斋志异》的宣泄渠道,况且那些亦狐亦鬼亦仙的女子,从来不要天长地久,世俗索取的灵与肉,她们只要后者,算圆了落拓书生的白日梦,没有功名利禄,至少还有个娆娆妩媚的颜如玉。
但世间多得是孤魂野鬼,男人们依然忘不了活色生香的饕餮,即便皱巴巴的皮囊,宁愿选择多巴胺短暂的狂欢。手不释卷,收不住心,云萝公主说的定数,恒娘的妻不如妾,失去肉体芬芳的“花鬼”香玉,“相见之欢,何必在此。”
荒冢故地,电光石火的恐慌,加速了爱别离,有了风驰电掣的只争朝夕,爱与不爱,九娘和莱阳生都要阴阳两隔的穿梭几回,享受欢愉时的记忆,碰碎了分辨情人的记忆。我是没有幻想和勇气的,只能暂且放下沸腾燃烧的欲望,选择忘却的离别。
仕途不济的蒲松龄洞悉了世情,也写尽了世情。譬如《恒娘》,女人还是要媚些,有点悻悻然恒娘教朱氏如何对付男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骨子里暗送秋波,有点欲擒故纵的味道。另外《封三娘》,两个女人的相恋,末了以封三娘自己解开情魔作罢。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转而忆起没有风月鬼狐的《狼三则》,屠夫与狼斗智斗勇,彼时很是紧张,仿佛往日里最恐惧的巨犬重现,实际上蒲松龄的狼,比这些人间世,我畏惧的那些狗狗要狡黠得多,有可能是披着人皮的狼。
但是啃骨头的狼是难以喂饱的,“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好在窘迫紧张的屠夫环顾四野,适时走到麦场,背靠着一个大草垛,暂时摆脱了两只狼的夹击。
一只狼假寐迷惑屠夫,被决绝的屠夫一击而中,另一只已经在草垛背后,“身已半入,止露尻尾”,毫不含糊的屠夫又是一刀毙命。刀刀见红,这算是诸多香艳文字中,偏向血腥以暴制暴的那种。
至于《青城妇》的重口味,根本看不出蒲松龄落落寡欢的郁闷,这个老家伙似乎与那个“好美婢,好娈童”张岱的志趣差不多,倒是意淫的境界,远远高出阅读者和张宗子,人生一大梦,毕竟一部《聊斋》,便流芳千古。

作品:kristin vestgard

   前篇回溯

昨日,树叶上的一片动静
她一直无法原谅未来的自己
孤独小说阅读者的孤独之旅
一棵爱笑的蒲公英把花粉飘到我的斗笠上
我努力和蝉的世界保持沟通
无情春色,天涯心事少人知
你莞尔一笑藏在万物的身后
无人知道永远的短暂
时间像沙漏里的沙一样流逝
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
我们能安静的忧伤吗?
好春光,不如梦一场

- The End -

花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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