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8万余户纳税人享“政策红包”

来源:文汇报

■本报记者 祝越

10月纳税申报期前不久刚刚结束,位于浦东的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完成了第三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得益于最新政策,我们在前三季度加计扣除研发费用6.9亿元,享受税收优惠约1亿元。”财务总监黄晓荔介绍。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国家以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是针对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之前,企业研发费用可享受175%加计扣除政策,即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75元在税前进行扣除,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运用市场化、公平普惠激励政策,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国务院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今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在允许企业10月份纳税申报期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同时,优化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调整优化计算方法,帮助企业更早更便利享受优惠,增加流动资金,减轻办税负担。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上海共有1.8万多户纳税人享受到研发费加计扣除新政,加计扣除总金额1100多亿元。

“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是实实在在的、对制造业企业的优惠,仅前三季度就可以额外让企业享受2600多万元的税收优惠。”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上海市首批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引领汽车驱动科技的先进制造及研发创新企业,其研发中心目前拥有3200多名科技人员,申请知识产权1597项,其中发明专利829项。黄晓荔介绍:“享受方式的提前,更能直接缓解企业的现金流压力,让企业有了真真实实的获得感。”

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是此次新政的又一重要变化。现在,企业所有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可以统一计算,不仅简化了计算方法,还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原先政策要求按每个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我们公司同时开展了多项研发活动,有的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到10%,有的则超过10%,不同项目的限额不能调剂使用。现在简化为按全部研发项目统一计算,不仅计算方便,还能提高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张占说。

据了解,此次新政还对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和要求填写的信息进行了简化:由2015版“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调整为2021版“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两版辅助账样式并行使用,企业可自主选择。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税务部门将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持续推动精细服务,做好滴灌式辅导和精准施策,切实减轻企业办税缴费负担,确保政策落实直达快享,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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