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件有损阴德的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掳掠致富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官吏盘剥百姓,捞取公款;匪寇强盗,抢劫掠夺;开设赌场,骗取钱财;天灾人祸,趁火打劫,这些方法虽然也能获取钱财,但都属于掳掠的行为,会使别人破家散财。
二、斗合争讼
遇到亲朋好友闹矛盾,起了争执,应该善言相劝,使他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双方都会受益得福。如果为了从中谋利,就唆使他人争斗,帮着别人诉讼打官司,那就是在造孽了。
三、恐吓于他
当人遇到急难时,不但不去安慰,反而故意装腔作势,恐吓他人,使他心生恐惧。或者为了贪图利益,就虚张声势,威胁他人,使他害怕,趁机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四、怨天尤人
人生之事,十有八九难如人意。如果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不知道从自身去找原因,而是抱怨天、怨恨人,那就错上加错了。
五、得新忘故
俗话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如果只顾眼前的利益和欢喜,就忘记旧日的交情或者抛弃过去的情谊,这就属于薄情寡义的人了。
六、口是心非
心口一致是君子,心口不一是小人。口是心非的伪君子,必然对领导不忠,对父母不孝,对朋友无信,对天下人无义,这种人一旦被人识破,必然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七、背亲向疏
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争财夺利,斤斤计较,而对普通的亲友和外人却慷慨大方,这是违背常理,有违天道的。
八、施与后悔
施舍财物帮助他人,这本来是好事,但事后又心生懊悔,这就是吝啬心在作祟,说明最初的发心不是真心乐善,而是一时高兴,或者是为了求名求福。
九、假借不还
一般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向别人借用东西或金钱。如果借了别人的物品,一定会保护完好,用完及时归还。但如果借了人家的钱财或者物品,长久不还,还想占为己有,那就是昧了良心,违背天理了。
十、秽食喂人
为了自己方便和利益,不顾他人的健康和生死,把肮脏腐败的食物送人或者卖给人吃,这些都是有损阴德的。